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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17年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 作者: 魂不附体
  • 来源:美文网
  • 发表于2017-04-20
  • 被阅读525
  •   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基础、突重点、补短板、强宣传、抓落实,巩固成果、夯实基础、深化内涵、提升水平、提高素质。下面是美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1】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载体,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发展和谐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教育辐射作用,努力打造衡阳教育的良好形象,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均衡发展,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夯实文明创建基础,提升广大师生文明综合素质,全面落实《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任务

      对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今后三年我市教育系统要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创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帮扶弱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切实解决好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计财科、基教科、宣法科)

      2.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学校、做人民满意教育工作者、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弘扬勤政廉洁、敬业奉献的良好风气,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重视干部师生和谐精神的培育,充分利用网络阵地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建设学习型单位,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坚持绿化、美化、净化内外环境,不断提升机关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基教科、信息中心、宣法科)

      3.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师法》中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树师表形象,做文明教师”为主题,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深入持久地对教师进行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和人梯精神,倡导建立新型的文明和谐师生关系,使广大教师“敬业、乐业、精业、创业”。号召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行为,推行教师文明用语,要求教师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教育行业的新形象。(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教师工作科、教育工会)

      4.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以“文明用餐、以俭养德”为主题,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氛围。局机关干部以日常用餐,工作、接待用餐为重点,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合理饮食、文明用餐。各学校食堂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省、市级文明食堂的评选活动。(责任单位:体卫艺科、勤工站)

      5.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熟背“24字”内容,持续深入开展养成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正常校园团(队)活动,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齐步走”系列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责任单位:基教科、职成科、民管办、关工委)

      6.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继续扩大志愿服务,强化文明行为,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期化、规范化。精心组织关爱老弱幼残志愿服务行动、美化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师生在参与中强化,在体验中养成,培养公共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基教科、办公室、职成科、组织人事科、关工委)

      7.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国学进校园活动。组织全市学校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使中华经典、传统国学进校园。各学校每学年度制定实施方案,将中华经典诵读纳入教学计划,分层次确定诵读内容,落实时间,开展“学国学、知礼仪、讲文明”系列活动,形成常规。(责任单位:基教科、教科所、宣法科)

      8.加强未成年人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针对未成年人存在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单亲、贫困、留守儿童等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继续推进全市各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市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1所、各城区各建1所,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责任单位:体卫艺科、基教科、教科所)

      9.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积极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打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重点督查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无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600米范围内无彩票经营场等规定落实情况,不断优化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环境,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责任单位:综治办、体卫艺科、督导科、基教科)

      10.继续推进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为满足广大未成年人课外活动需要,继续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和管理,切实落实“五个好”的要求,打造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基教科、计财科、建投中心、资助中心)

      四、实施步骤

      l.全面动员阶段(2017年6月)。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各级创建目标,对照测评标准,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找出差距,进一步分解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精心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2020年)。按照测评标准和责任分工,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各项活动广泛开展,确保各类宣传全面升温,使文明素质有明显提升,教育和谐程度有明显提升,创建水平有明显提升。

      3.迎检总结阶段(2020年)。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创建宣传全面升温,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市教育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一名创建专干作联络员。并保证创建工作运行经费,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2.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干部师生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利用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网站等,积极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要求,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动员会、培训班和各种宣传手段,大力营造创建工作的舆论声势和氛围。

      3.落实责任。按照市创建办的具体要求,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将各项迎检指标逐条逐项分解到人,对每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有总结,确保在测评和上级检查考核中各项指标得满分。

      4.严格考核。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实行联点负责制和督查制度,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以局创建办和各科室负责人为基础的局文明创建督查小组,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建立问题台帐”,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予以通报,并且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考评机制,督查及整改情况与各学校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与各单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联点科室与学校实行捆绑考核,局领导负责分管科室和联点单位的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整体效果和进度的责任单位,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2017年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

      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滨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滨文明委〔2017〕3号)要求,为圆满完成市教育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分解任务,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分解到市教育局的各项任务目标,为滨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任务分解和方法步骤

      (一)任务分解

      根据《滨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滨文明委〔2017〕3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需要承担的任务主要有:一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包括5大项16小项具体任务;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中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公民权益维护、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以城带乡联动发展、创建文明单位等14项具体任务。涉及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政府督导室,市教研室、市电教馆、政策法规科、计财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科、教师教育科、安全教育科、勤管站等14个科室。

      (二)方法步骤

      根据《滨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规划部署,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召开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成立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出台《滨州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将各项任务目标分解到各有关科室,并明确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和责任人。

      2.重点突破,深入推进阶段(2017年)。一是有效落实创建任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落实。针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比较少,场所不够明确、没有地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问题制定阶段性目标及推进措施,使创建标准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围绕市文明办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首要地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素质教育政策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全开好德育课程,丰富德育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德育活动,增强德育实效,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推动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构建家庭、社会、学校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网络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外部环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尽头脑。加强宣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入脑入心。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中小学师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好我市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滨州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建设我市省级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完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机制。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主管部门的协调统筹下,积极筹建全市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基本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全市绝大多数学校都建立心理咨询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力争每个学校都有一名以上心理学专业教师,逐步形成持证上岗制度,建成一支专业化的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开展国家、省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

      3.冲刺迎检年,全面提升阶段(2020年)。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分解任务,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考核标准,逐项逐条认真进行自查。二是加强迎评工作督查。对上报档案材料认真督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随机抽查、档案材料审核等形式,对各有关科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科室的年终考核范围。加强宣传,营造迎评氛围。通过工作简报、网络信息、调度会议等多种形式做好迎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系列活动,营造浓厚迎评氛围。加强对市直学校迎评工作督查。一是在校园营造浓郁的迎评氛围。在校园内显著位置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橱窗,校内和教室内的黑板报登载文明城市宣传内容,校内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学校网站登载适合未成年人阅读或收听收看的内容。印发《致全市中小学师生的倡议书》。学校积极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迎评工作动员、结合实际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二是对学校提交的档案材料认真审核,学校要提交符合测评标准,体现鲜明工作特色的翔实档案材料。三是督查学校重点部位。重点做好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心理咨询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场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管理人员、有活动记录。四是督查学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引导学生争做文明少年,美德少年。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努力提高全员育人水平,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出现。切实抓好校园校舍整洁工作和学生卫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清理各卫生死角。学校工作人员接电话或受访时使用普通话和礼貌用语。三是做好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尽量提供详实的文件、制度、文字、图片等资料。所有档案材料按时上报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的有效载体。全局上下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前中心工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滨州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有关科室分别确定一名具体工作联系人,狠抓落实。

      (二)认真准备,抓好结合。一是各有关科室要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妥善处理好抓业务工作和抓创建工作的关系,既要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认真准备,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好各项任务目标。二是做好承担的测评任务和日常工作的结合文章,抓创新,出亮点,求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随机抽查、档案材料提交审核和调度会议等形式,对各有关科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科室的年终考核范围。

      本文标题:2017年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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