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羡慕我,竟然拽住了全世界最后一个黄金剩女。司徒莎,这个月入八千加的白领——竟然,成为了我的女朋友。按照司徒莎的话:“你遇到我是这辈子最大多大幸运。”狗屁,有这么自恋的女人嘛。真的好,那不早八辈子就嫁出去啦。还要在这里,等着我的姗姗来迟?
先来介绍一下我自己:陈彪,标准的凤凰男。倒也混得个人模人样,在日企还是个人事部的小部长。因为,这公司老总是我初恋女友的老公。我找她求助的时候,被她趁机羞辱:“啧啧,和你分手是最明智的决定。”冷嘲热讽就冷嘲热讽吧,反正我捞到一个饭碗最为重要。
她老公才不知道这些,最搞笑的是:半年后,前女友被小三成功占位。我像走了狗屎运,接着需要努力的方向就是找老婆!当时才二十八岁,其实真的不必着急。但三年来,我与一票环肥燕瘦相亲却依然没有结果。她们对我都满意,一听说我的家庭情况马上退到三丈开外。
唯有司徒莎,她根本不介意我的这些。不过,她有言在先:“我需要你入赘。”具体要求呢?“第一个孩子要姓氏司徒。”就这么简单,那入赘不入赘有啥重要?双方谈妥条件,然后开始了正儿八经的拍拖。这不拍则已,一拍之下拍出一堆矛盾。幸运个屁?简直是生不如死。
譬如,咱们出去吃饭:司徒莎非要去有会员的餐厅,那入会费都几千上万的。而且,决不现金消费。那,统统都用她的信用卡吗?我男人的面子哪里搁?服务员的眼神,不断在我脸上飘来飘去。她在猜测:这男人好端端的,当什么小白脸?靠,在司徒莎面前我没有了尊严!
吃饭的事就不说了,也就是尴尬几分钟。带着司徒莎出去见朋友,其实也满是脸上有光的。虽说司徒莎今年三十二,但人会打扮、也会穿衣服。人前人后花枝招展的,这么个大美人是我的啦。可,她张嘴就在数落。要么数落我,要么数落我的朋友。反正,语不惊人死不休。
最后,几个哥们都离我远远的。说:“保命要紧,你家女人杀伤力太强。”
谈个恋爱,结果众叛亲离得不偿失。可,我不舍得和司徒莎分手。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