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两学一做自查整改报告
【一】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党组立即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方案制定、学习计划落实情况
中央、省市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方案下发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议对我局如何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研究部署。在5月9日的推进会上,印发了《中共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在全系统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并为每位党员配发学习资料和专用学习笔记,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党员全覆盖。在学习教育中,坚持党组书记带班子,班子带机关,自觉做到领导“四个带头”,即:带头带着问题深入学习思考,带头做好学习笔记,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发言交流。
成立以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人为组长,机关党委、人事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学习教育督导组,加强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指导工作,确保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学习计划重点对《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进行了安排部署,局系统各党支部书记充分担负起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即当好参与者又当好组织者,对本支部的学习教育通盘考虑、整体谋划,合理安排时间,扎扎实实抓好学习计划的落实。各支部在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组织党员面对面学习交流,帮助学习提高,做到学习研究深一步、理论学习深一层,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党课辅导和专题研讨开展情况
一是做好领导讲党课工作。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人均2场次以上,共25场次,听党课人数达718人次。5月9日,在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陶明贵为全体党员作了“统一思想,乘势而上,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党课,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6月7日,在榆中县和平镇,陶明贵同志就做好“双联”工作作了党课辅导报告,市县“双联”单位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长、村挂职书记、包村干部、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负责人共110多人聆听了党课辅导报告。
二是明确讨论主题,认真召开集中学习讨论会。 5月30日,局系统所有党支部召开了第一次集中学习讨论会,围绕“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主题,重点讨论了如何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做到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如何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7月4日,局系统所有党支部召开了第二次集中学习讨论会,围绕“增强看齐意识,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主题,重点讨论了如何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如何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局党组全体成员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2次集中学习讨论会,每个党支部安排局党组成员和部分党员作交流发言,其他党员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发言率90%以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陶明贵在第1次集中学习讨论会上,带头作了“严守党章党规,规范日常言行”的主题交流发言;在第2次集中学习讨论会上,带头作了“践行看齐意识,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主题交流发言。
三、“规定动作”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根据党员花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组织生活会记录等,对局系统全体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党费缴纳、参加组织生活会、外出等情况进行了集中摸底排查,通过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的“双找”活动,使每一名党员真正纳入学习教育当中,全局系统无“失联党员”。二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七一”前,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分批次组织党员到八路军兰州办事处纪念馆参观学习,重温党的历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通过参观,使广大党员在心灵上受到了洗礼,倍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倍加珍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立足岗位做贡献,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悬挂党旗国旗。在各个党组织办公和活动场所悬挂党旗国旗8套,时刻提醒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党组织的严肃性和党内生活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旗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使每一位党员再一次接受心灵的洗礼,牢记入党誓言,履行党的使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党员。五是佩戴党徽。为全体党员配发了党徽胸章,让全体党员明白,党徽不仅表明自己共产党员身份,更重要的是它承载着重任,一份为社会、为人民群众甘愿付出的责任,号召党员在学好党章党规的同时,积极佩戴党徽“亮身份”,在全体党员中掀起一股佩戴党徽、争做表率的热潮。六是开展基层党务骨干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所有局属单位、全市文化领域社会组织,做到培训全覆盖。培训局属单位27人次,其中:支部书记8人次,组织员8人次,党务骨干11人次;培训全市文化领域社会组织党务骨干94人次。通过培训,基层党务骨干既提升了认识,也通晓了方法,清晰了干什么、怎么干,有力夯实了基层党务骨干队伍的工作力量和工作水平。七是开展评先选优和表彰活动。采取基层党组织推荐、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形式,评选出20名优秀共产党员、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局系统进行通报表彰。在此基础上,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上报了1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获得了表彰。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全体党员克己奉公,把坚持党性原则统一到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的目标上,增强了依法办事,廉洁自律,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的自觉性。八是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印发《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党支部上报征文不少于1篇,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上报征文不少于2篇。截止目前,已收到征文17篇,局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评选出10篇优秀征文在“两学一做”集中学习讨论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九是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所有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全体192名在职党员对照党章、入党誓词、履行党员义务、履职尽责等内容庄严作出承诺,接受大家监督,承诺书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名后,一份交所在支部保管,一份由自己保管,时时告诫自己严格履行承诺,做一名合格党员。
四、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研讨情况
7月1日上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干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实况直播;7月4日,又一次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集中学习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陶明贵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局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真正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各党支部要发挥好阵地作用,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宣讲活动,帮助其深刻理解讲话精神。市文旅局作为全市文化旅游工作的主战场,一定要发挥好前沿阵地的作用,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抢抓“一带一路”、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重要战略机遇,不断创新文化旅游发展理念,实现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更丰富、品牌形象更突出、产业融合更深入、体制机制更顺畅、公共服务更完善、综合监管更有效,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创造全市文化旅游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集中学习会议还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认为,把文化自信上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既显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更趋成熟,又彰显出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路上的文化自强,不仅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也为我们的强国自信提供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自信是实现中国梦的“加速度”,是弘扬中国精神的“源动力”,是凝聚中国力量的“向心力”,是坚持中国道路的“稳定力”。只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始终坚持“四个自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五、学习教育中的亮点
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文旅系统实际,挖掘工作亮点。一是八路军兰州办事处纪念馆作为甘肃省廉政教育基地、甘肃省党史教育基地、甘肃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等定点基地,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较好的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阵地作用。今年5月,八路军兰州办事处纪念馆又被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授予“现场体验教学点”、被省委组织部授予“甘肃省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实践基地”,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已接待团体和个人近5万人次,为全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起到了推动作用。二是在全市文化领域47家社会组织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各党支部结合行业自身实际,从“学、做、改、评”四个方面开展学习教育。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优势,在全市星级旅游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通过悬挂标语和电子屏滚动播出的方式,向全社会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到龄退休和免职脱岗培训等原因,部分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空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不均衡,目前我局“三定”方案尚未批准,空缺的党组织负责人还未配备;二是从5月初至7月初,全局系统筹备和举办第六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存在“工学”矛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细致。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自查和督查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紧抓好。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于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之中,贯穿于加快当前工作之中,贯穿于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之中,全面落实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充分展现文化旅游工作者的风采,努力开创全市文化旅游发展的新局面。
【二】州人社局机关第五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检自查报告
机关五支部按照中央、省、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以及州人社局机关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安排。制定了《20xx年州人社局机关第五支部“两学一做”学习计划》。20xx年5月16日召开支部大会,传达各级“两学一做”会议精神,认真安排布置了支部的学习计划。根据“两学一做”要求,制订了集中学习活动方案,制作了学习宣传专栏。补选充实了支委班子,狠抓学习教育活动。先后2次召开支委会次,集中开展学习研讨4次,邀请分管领导为支部党员干部讲党课1 次。在学习活动中做到了“四个结合”即:学习教育与“基层党建推进年”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机关文化建设相结;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扶贫工作相结合。
通过“两学一做” 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对学习活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充分认识到“两学一做”的重要意义。“两学一做”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面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党员都应该深入领会“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精神,自觉践行“两学一做”的实质和要求。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意识到党章党规就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我们的党员如果对这个准则和规范一知半解甚或一无所知,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如果作为一名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标准就没有了,就很危险了。因此强化党章党规学习,是每个党员的提高党性修养,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合格党员的必修课。
通过学习,支部11名党员提交学习心得体会11篇,记写学习笔记140余篇。此外,支部按照活动方案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上好党课、组织支部活动,全体党员按照支部安排自觉学习、积极参加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学习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将学习精神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机关第五支部在深入学习“两学一做”的同时,积极开展争做一名合格党员活动。年初,认真查找各自廉政建设风险点,与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签订了廉政防控重点,支部与机关党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了党员承诺书。积极参加2016年义务植树活动,组织部分党员参加攀枝花社区为“提升人居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迎“国庆”志愿服务活动。另外,根据精准扶贫要求,各自与结对帮扶户签订承诺书,所有党员干部分批分期深入西畴县鸡街乡太坪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对照精准扶贫的指标要求,认真做好回访记录,全面掌握贫困状况,广泛宣传各级支农惠农和扶贫开发政策。结合各自科室职能职责,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产业发展和建房补助等政策。通过学习教育的开展,支部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得到了提升,工作作风有了新转变,为民服务有了新提升。
通过自检自查,机关第五支部全体党员对“两学一做”学习活动要求、精神、学习内容等都有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思想上、行动上都有了明显改变,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部份党员同志因业务忙而学得不够深、不够透;二是部份同志没有把“两学一做”精神完全融入到工作中,不能在服务工作中充分体现“两学一做”精神。
今后打算:我们正在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走在“两个百年”目标和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康庄大道上,越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就越需要我们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真正打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队伍,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生机活力,才能真正肩负起沉甸甸的历史使命,做到真学真做,真正成为带头学习的榜样,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排查整改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排查整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长县组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集中开展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结合社区党支部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于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当前,一些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形同虚设”,一些党员“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形象,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此次排查整改工作主要任务就是切实找准和解决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党员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
二、找准查实突出问题
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长县组发〔2016〕2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长县组发〔2016〕15号)、《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长县组发〔2016〕21号)、《关于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组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对照党员和群众期盼,结合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和开展民主评议等措施,对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党支部存在的问题
1.政治意识不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政治定位不清晰,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重经济社会发展轻思想政治建设;是否存在对组织安排的政治任务不积极不主动,甚至对集中性学习教育敷衍应付;是否存在对意识形态的掌控能力不强,对一些大是大非问题若明若暗、态度暧昧等问题。
2.党支部班子不健全、不团结。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班子配备不齐,党支部书记长期缺职,或班子成员经常不在岗甚至长期离岗,工作严重滞后;是否存在班子成员不认真履职,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是否存在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等问题。
3.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党支部具有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少于3名;是否存在党员流出或流入6个月以上没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长期未收到回执;是否存在流动党员没有按规定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是否存在党员档案缺失、资料不全、管理不规范;是否存在“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问题。
4.党支部不按期换届。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党支部应当按期换届而未换届,甚至长期未换届;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无合适换届人选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人选;是否存在党员分散、流动党员多,达不到换届选举规定人数;是否存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
5.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党员不按规定标准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存在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特别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是否存在党支部不按规定标准收缴党费或简单扣缴党员党费,不按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等问题。
6.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正常,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少甚至长期不开展活动;是否存在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单一,没有实际效果,搞形式、走过场;是否存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正常,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随意化、庸俗化;是否存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敢动真碰硬,搞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否存在以过组织生活的名义变相组织旅游、娱乐活动;是否存在党员过组织生活发放补助等问题。
7.发展党员不规范。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坚持政治标准,不按要求进行政治审查;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随意简化程序或程序空转;是否存在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没有公示,不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是否存在请客送礼、近亲繁殖、弄虚作假,发展人情党员、关系党员,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等问题。
8.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不落实,党员志愿服务、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等服务群众活动不能有效开展;是否存在基层组织服务阵地、便民服务站点“形同虚设”;是否存在“一进二访”活动虚以应付,不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和措施,结对帮扶对象未如期脱贫;是否存在支部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流于形式等问题。
9.党务事务不公开、不透明。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公开不透明;是否存在发展党员、推优评先、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结果没有按要求公开;是否存在村务监督、村级财务、“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不落实;是否存在惠民项目及资金分配搞暗箱操作、侵吞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
10.党员权利保障不落实。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漠视党员实际困难,党内关怀帮扶不到位;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内容空泛、形式老套,缺乏吸引力和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党支部的重大决策不让党员知情、不请党员参与、不接受党员监督;是否存在党内换届选举时不讲民主、不讲程序,不尊重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存在对党员的意见、举报、申诉和控告置之不理,甚至打击报复等问题。
(二)党员存在的问题
1.理想信念模糊动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口无遮拦、妄议中央;是否存在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信息和言论;是否存在对消极落后甚至错误思想不抵制、不斗争甚至传谣信谣;是否存在思想蜕变、精神空虚,热衷于求神拜佛、算命风水,组织、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2.党的意识淡化。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活动;是否存在不交纳党费或者不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存在不执行党组织决定,或不接受或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是否存在不愿亮党员身份,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不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或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问题。
3.宗旨观念淡薄。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退缩逃避;是否存在对群众感情淡漠,对群众诉求充耳不闻、麻木不仁,服务群众不主动、不热情、不及时甚至故意刁难群众;是否存在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精神不振。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消极懈怠,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是否存在面对矛盾问题敷衍塞责、逃避责任、不敢担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失信于民;是否存在等同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不履行岗位职责、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存在能力平庸、本领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期间从事网购、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
5.道德行为不端。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不讲诚信;是否存在生活作风不检点,情趣低俗,贪图享乐,奢侈浪费;是否存在廉洁自律不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土特产,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等问题。
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全面组织自查自纠。8月,我党支部和党员要结合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整顿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结合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讨论,对照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查细照、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和研究,分别列出党支部问题清单和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原则上不少于3条。党员通过麦客平台、020微信群对个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党支部提交书面材料,对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9月至10月,对党支部班子不健全、不团结的,要抓紧配齐配强,加强思想教育,消除班子隔阂;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要继续加大集中排查力度,找准找全失联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稳妥慎重进行组织处置,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对党支部不按期换届的,要强化届期意识,抓紧进行换届选举;对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督促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的,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水平;对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要健全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党务事务不公开、不透明的,要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群众主体作用;对保障党员权利不落实的,要强化党员权利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党员权益。对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帮扶教育、规范管理和惩戒处置并重,通过培训教育、结对帮扶等,帮助党员解决不像党员的问题;通过落实组织关系,规范组织生活,严格日常管理等,帮助党员解决不在组织的问题;通过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帮助党员解决不守规矩的问题;通过搭建平台、优化服务等,为党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帮助党员解决不起作用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落实的支部,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员,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
(三)抓好总结评估。11月至12月,把党支部和党员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的情况,纳入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评议,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按照“一会四评”的要求对党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对民主测评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或群众不满意率超过50%的党员,必须重新制定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逐项梳理、认真评估、查漏补缺。已经整改到位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问题发生的特点及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找实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立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把排查整改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每名党员延伸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2、责任落实。支部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把自查自纠工作抓细抓实。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加强情况调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