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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民警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2017民警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 作者: admin
  • 来源:美文阅读网
  • 发表于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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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语:民警也是有要遵守八项规定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警八项规定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民警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报告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之后,我局民警面貌焕然一新。现在,无论到派出所、还是局机关的任一科室,所见的民警都是警容严谨,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又不失威严。给来办事的群众一种亲切感,给犯罪分子一种正义的威慑。长沙市公安局近日决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公安民警(含消防、警卫现役官兵)涉毒涉枪涉车涉酒涉赌违法违纪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涉枪涉车涉酒涉赌等违法违纪问题。这对我们基层民警的各项工作将带来又一次锻炼促进的机会。

      集中整治期间,长沙公安机关将对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涉枪涉车涉酒涉赌民警实行“八条铁规”:公安民警吸食、注射海洛因、冰毒、麻古、K粉、摇头丸等传统毒品或新型毒品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公安民警违规使用枪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用枪致人死亡的,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引咎辞职。公安民警携带枪支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饮酒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安民警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免职;民警配偶子女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对该民警给予纪律处分。公安民警参与赌博的,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安民警为涉赌涉毒场所提供保护、通风报信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家一听说我是干公安的,都会发表一通“对公安印象不佳”的感慨,有些措辞之偏激,令人实在难以接受。我曾想:是什么使得我们公安的形象在人们心目中变得如此之差呢?当人们的生命财产处于危难之时,我们公安民警总是冲锋陷阵,常常是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与犯罪分子的较量中,我们民警的千辛万苦、斗智斗勇不足挂齿,为之流血牺牲的事件也比比皆是!一直来,我都为自己选择了这份崇高的职业而感到自豪。所以,我虽也与他人据理力争,而心中的那份委曲之感,仍会油然而生,且久久挥之不去。

      痛定思痛,我开始冷静地思考、仔细地观察,发现人们的怨言与不满不是毫无来由的。你听:某某地方民警酒后开枪打死了人,某某地方民警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某某地方民警参与赌博,等等、等等。或许这些只是庞大的公安队伍中极个别的现象,而由此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却是震天撼地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我们公安民警,是人民公务员,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和长沙市公安机关实行的“八条铁规”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是对广大民警真正的关心、爱护。因为,我们公安民警也是人,也存在着人性的弱点,在“可为可不为”的时候,往往在“一闪念”之间,我们还是放纵了自己。有了“五条禁令”“八条铁规”,我们有了行为之“规矩”,就有了拒绝的理由,别人也会因为这“规矩”而理解我们。

      让这“五条禁令”“八条铁规”之“规矩”,来铸造我们公安民警行为之“方圆”吧!相信通过对“五条禁令”的严格执行,在不久的将来,人民群众会对我们刮目相看并大加赞赏的,我们有信心使自己成为真正合格、称职的人民警察!

      民警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报告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交警队伍工作作风,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求全体民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体民警抽出空余时间,采取阅读报纸、上网、看电视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把学习领会“八项规定”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思想上树立一道坚固的防腐堤坝,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查不足、找差距,坚决执行,到在工作中潜移默化和遵照执行,进入良性轨道。

      大队办公室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具体要求,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一次告知制、二次告诫谈话制等制度,对违反八项规定实行“零容忍”。建立起长效机制,规范全体民警行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防顶风违纪的事件发生。

      大队进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一是严格规范窗口民警服务态度和举止,落实微笑式服务要求、树立亲民爱民的思想。二是与广大驾驶人形成良好互动,把安全教育送到每一位驾驶人身边,真心实意地贴近群众,真心实意地满足群众期待,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民警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报告

      当前,一些腐败案件,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腐败案件,影响非常恶劣。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还有奢侈浪费、挥霍奢侈等问题,引起人民群众的非常不满意。党中央提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笔者就容县公安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一是规范了调研工作。领导到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做到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人员。调研工作不安排宴请,不接收土特产和其他礼品,不安排游乐活动。二是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统一由警务保障室负责按级别、标准定点安排在县交管大队食堂,不超标准接待,不接待与公务无关人员。截止目前,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节约91万元。三是规范了会议活动。逐步减少会议活动,严格按照《容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六条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核各种会议的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时间和活动经费,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目前已精简会议20个,节约会议经费10万元。四是规范了节庆活动。我局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取消了春节期间的团拜、年夜饭和联欢等活动。五是精简了文件简报。严格减少各类文件简报,不重复发文,严格发文,少印纸质文件。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严格控制篇幅,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压缩文件、简报20件,比去年同期节约经费1.8万元。六是规范了楼堂馆所建设。我局目前正在进行的监管中心工程建设,从立项审批到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符合上级的文件规定和建设标准。七是严格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我局严格执行《容县公安局车辆管理规定》,严格公车的配备使用,积极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车辆维修保养到定点维修,车辆的加油在城区实行定点加油,节假日按规定对不执行公务的公车进行了定点封存。

      截止目前,节假日期间共封存公车203辆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同期节约经费70万元。八是规范了外出考察活动。我局严格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外出考察的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截止目前没有发生公款旅游现象。九是改进了新闻报道。我局简化了全县性和警种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并加强了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十是坚持了厉行节约。实行县局各单位经费与固定资产全局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严格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定点、定人、限量原则,购买办公用品和购置办公设备器材,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做好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使用人在领取实物时要签字,以此做到物尽其用,有条不紊。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坚决贯彻执行文件精神,认真抵制公款吃喝高消费娱乐、收受现金(礼券)和土特产等行为;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厉行节俭,将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凡是文件规定的,均严格做到,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依规办事。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公安工作上。截止目前,容县公安局“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节约经费183万元。

      二、存在问题

      通过“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激发了全体民警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推动公安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广大民警为维护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很大贡献,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局队伍作风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少数民警满足于现状,上进心不足,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执法能力与形势需要不适应;个别民警执法观念、服务意识不强,特别表现在接处警方面,存在着接警不及时、出警不迅速、处警不规范、态度不热情等问题,引起群众的不满等。

      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全面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部署和新要求。

      (二)抓好六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构建“以廉为荣”的高尚理念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始终把廉政宣传教育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要紧紧抓住廉政文化建设这一着力点和切入点,努力营造警队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让全局民警在潜移默化中构筑“不想腐败”的自律防线。一是坚持学习思廉。全体民警要学习贯彻新《党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宣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结合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抓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三项纪律》等法纪条规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民警在复杂环境中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坚持文化育廉。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十个一”活动,抓好“每季一堂廉政教育课”和“每季一次警示教育”,利用近年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举办警示教育。三是坚持先进导廉。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在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引导全体民警自觉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争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无违法违纪先进公安局”、“无违法违纪先进公安局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活动。四是坚持谈话促廉。深入开展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活动,抓好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不断强化民警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五是继续坚持家庭助廉。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家属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2、加大制度落实力度,构建“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

      坚持按照《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的要求,完善干部人事和队伍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从严从实,立言立行,带头遵守和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函询、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谈话等工作,对领导干部年度履职情况、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加大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加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力度,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推广信息化管理系统,各单位要加大日常防控管理,做到风险防控人人有责、人人落实。通过运用廉政风险防控成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构建“不易腐败”的约束机制

      要以严明党的纪律、确保警令畅通为重点,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纪律行为。要及时开展执法监察和现场督察,确保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公安部“十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六戒”要求,组织开展作风纪律大检查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扭转庸懒散奢、冷硬横推等不良风气以及乱收乱罚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围绕各项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强化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及安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察;要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行动迟缓、敷衍塞责以及民警执法执勤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充分发挥“所队纪检监察员”、“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不断完善内外联动监督机制。

      4、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构建“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

      对队伍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5、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构建“解决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20PC年,继续坚持由纪检监督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警种齐抓共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努力构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问题的工作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巩固、拓展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建章立制,促进规范执法、安全执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开展“加强队伍建设,严守‘五条禁令’集中治理督察活动”,持之以恒抓好“五条禁令”、《公安部三项纪律》的贯彻落实。开展整治公款吃喝、公务用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以及公路“三乱”等问题专项治理。

      (三)加强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局党委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研究明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逐项分解到每一个班子成员,逐级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围绕中心工作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警种、各部门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自己的日常业务工作之中,努力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两结合,双促进”。

      2、加强纪检监督部门自身建设。纪检监督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六戒”要求,严格执行《公安部纪检监督干部四大纪律》,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敢抓敢管,善抓善管”。

      民警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报告

      为警示、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2月26日,公安部党委通报了各级公安机关直接查处或配合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任继光及交警支队政委王亚平、消防管理局政委梁勇违规收受礼金。20xx年至20xx年,上述4人分别收受他人礼金,并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等节点且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王亚平、梁勇除收受礼金外,还多次支取“小金库”资金请客送礼。20xx年7月,施志刚、梁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任继光、王亚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海南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张刚违规收受礼金礼品。20xx年春节至20xx年春节期间,张刚违反规定收受他人礼金、礼品。20xx年10月,公安部纪委决定给予张刚党内警告处分。

      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谦值班脱岗、携枪饮酒。20xx年11月1日,张谦值班期间擅离岗位,携枪饮酒,被公安部暗访组检查发现。问题查实后,张谦受到留党察看1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分管刑侦工作副局长杨继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分局当日值班领导、副局长毛靖波被诫勉谈话。

      4.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报马坪派出所所长张建华违规接受宴请。20xx年1月20日,根据区委政法委的工作安排,张建华到中石化阳泉分公司配合综治工作检查验收。检查结束后,张建华违规接受中石化阳泉分公司出资安排的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长王德智公车私用。20xx年10月4日,王德智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安部党委在通报中强调,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以被查处、被通报的问题为戒,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公安部纪委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要更加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会同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行为,对因不作为、慢作为等落实安保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严肃问责,真正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本警种、本地区公安队伍“四风”问题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严重反弹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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