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文学百科座右铭
律师事务所座右铭

律师事务所座右铭

  • 作者: Admin
  • 来源:美文阅读网
  • 发表于2017-07-18
  • 被阅读755
  •   律师工作要用座右铭引以为自我警诫,不断激励自己精神、意志、信念。有哪些座右铭是能够适合律师事务所的呢?今天美文网小编为你分享的是律师事务所座右铭的内容,希望你会喜欢!

      律师事务所座右铭(精选篇)

      1)吃苦在前,享福在后,这是取得党和人民群众信任的基本条件。——刘少奇

      2)官不可以私予人,人不可以私取官。——《晋书》

      3)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

      4)公开是防腐的良药,暗箱是犯罪的温床。

      5)心中有法能克邪魔鬼怪。——香港廉署

      6)朝省、夕省,朝夕自省;上廉,下廉,上下齐廉。

      7)先做人,后做官;宁丢官,不丢人。

      8)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

      9)反腐务必先已后人,倡廉还须同心协力。

      10)劝君莫作亏心事,古往今来放过谁。——冯梦龙

      11)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

      12)能自制的人,就是最强有力的人。——赛妮卡

      13)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

      14)出于公心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

      15)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

      16)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责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高攀龙

      17)商业立法的价值在于促成交易。

      18)法律的效力在于命令、禁止、允许和惩罚。

      19)宪法取缔一切与之相抵触的法案。

      20)法律应当能被所有人理解。

      律师事务所座右铭(热门篇)

      1)新法优于旧法。

      2)自由的边界是法律,法律的边界是权利。

      3)法治国家,权力屈从法律;专制国家,法律屈从权力。

      4)法律是权利与权力的界限。

      5)好的法律引导民众向善,坏的法律迫使民众为恶。

      6)多数人愿意遵守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

      7)后来的特别法变通先前的一般法。

      8)法越严格就越显不公。

      9)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0)法律可禁止实施某一行为,但如果行为已实施,则不予撤销。

      11)时间确定行为。

      12)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

      13)被告人是否有罪,不取决于他是否认罪,而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证明他有罪。

      14)公法不得被私人简约变通。

      15)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李商隐

      16)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周敦颐

      17)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徐九经

      18)名不可以虚求,贵不可以伪得。——《袁子正书政略》

      19)以细行律身,不可以细行取人。——魏源

      20)明道德以固本,重修养以安魂,知廉耻以净心,去贪欲以守节。

      律师事务所座右铭(经典篇)

      1)对法的不知是不可原谅的。

      2)法是善良和公正的技艺。

      3)习惯是法律最好的解释者。

      4)市民法原则不可变通。

      5)法则产生于事实。

      6)法律是法官的上帝。

      7)越明确的法律,就越会被遵守。

      8)在法的所有领域特殊变通一般。

      9)相同的法律根据产生相同的法律规范。

      10)法律在愿意时表态,在不愿意时沉默。法律的效用在于规范社会秩序。

      11)信任是法律的根基。

      12)神圣约法不可变通。

      13)吸收性法律变通被吸收的法律。

      14)任何错误的判罚都是道德沦丧的祸端。

      15)善法遵从民-意,恶法忤逆民-意。

      16)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般是魔鬼一般是天使,关键在于法官的良知。

      17)后颁布的法律是有效的法。

      18)通晓法律不在于了解它的文字表述,而在于掌握它的精神和实质。

      19)法不是针对个别人的,而是为所有人普遍创设的。

      20)有法律就有欺诈。

      本文标题:律师事务所座右铭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article/137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