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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难的事是你爱我

世上最难的事是你爱我

  • 作者: 佚名
  • 来源:短篇小说
  • 发表于2016-01-14
  • 被阅读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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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姚十一这个名字的来历,杜秋雨听到的版本,是这样的——

      有一次大家聊天的时候,说过去还封建的时候,家里人丁少的人家,就会在排行几的前面加一个十,比如说,二少爷,就要称作十二少。四小姐,要称作十四小姐。

      姚依依说,哎呀我的妈呀,我家就我这么一粒丁,偏偏还叫了个依依的名字,难怪我爸盼儿子盼得都红了眼,我妈的肚子还是扁着。

      姚依依当天回家,就跟她爸说,你要是想要儿子,就把我的名字改成姚十一吧,以后我就叫姚十一小姐。

      谁也没有想到,第二个学期,姚依依的爸爸就真的去把姚依依的名字改成了姚十一。更没有想到的是,姚依依变成姚十一的那个夏天姚妈妈居然老蚌含珠怀上了。更更没有想到的是,姚妈妈居然真的生了一个儿子。

      于是,姚十一就有了一个弟弟,这个弟弟直接把姚十一从千金大小姐变成了丫头。姚十一的父母为了要这个儿子,妈妈难产去世,爸爸失去了公职,从此家里的经济一落千丈。姚爸不得不外出打工。于是,姚十一就成为了弟弟的仆人兼保姆。

      杜秋雨第一次见到姚十一,是她抱着弟弟坐在教室的最后一个位子上,一边打瞌睡,一边抄笔记。

      夕阳的余晖照在那对年龄相差十五年的姐弟身上,有一种圣洁的柔和的无可比拟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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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姚十一这个女生的美好,仅仅止于那一个傍晚的那一刻。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姚十一走到朱宛若的位置上,从朱宛若的课桌里掏出一件什么东西,塞进了她弟弟的小衣服里。

      第二天,朱宛若在班上大哭,说她收上来的班会费丢了。朱宛若是一个漂亮女生,漂亮女生哭起来的时候,总是那么楚楚动人,令男生们顿时生出英雄救美之心。

      杜秋雨是刚转学来的学生。作为一个新生,杜秋雨想,自己不应该惹上这摊子烂事,但是,朱宛若实在令人怜惜,这种怜惜让杜秋雨的青春少男心,动了一动,又动了一动。再看姚十一时,杜秋雨就觉得,姚十一简直土得要掉渣,扎了个麻花辫子,眼睛不大,眉毛倒浓,脸蛋上居然还有两朵红云,像抹不匀的胭脂很不好看。

      杜秋雨想,等中午放学无人时,就去找姚十一,暗示她把钱还回去否则他就告诉老师去。

      遗憾的是,杜秋雨没有机会实施成功因为忽然有个男生站出来说,丢了就丢了吧就当是施舍给穷人了嘛,班会费由我捐给班里好了。

      那个男生叫张大福,说话财大气粗,长得也财大气粗。据说,张大福的父亲在城里做了包工头,赚大发了。

      杜秋雨忽然有点瞧不起张大福。大概是因为朱宛若感激的眼神。杜秋雨觉得,那眼神应该是给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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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十七岁的男生的目光,都有着自以为是的浅薄。就好比杜秋雨喜欢朱宛若,张大福也喜欢朱宛若都是因为朱宛若好看。

      没有人喜欢姚十一,一个有着重男轻女的父母,十七岁却必须做二十七岁的事情,常常带着她的宝贝弟弟来上课的女孩。那个刚刚会爬的男孩抓狂地哇哇大哭的时候,她就会被老师叫到教室外面去哄孩子。她的身上常常有小孩的尿骚味儿,衣服上也有着不明不白的污渍这一切都让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变得邋遢、苍老、面目模糊,甚至是招人厌恶。

      反正,杜秋雨就从来没有喜欢过姚十一。这种不喜欢,到了听到姚十一居然考到了和他同一所大学的时候,忽然心里生出一种倒霉的感觉来,甚至有一些希望,那是考分出了错误,像姚十一这样的女生,不应该考那么好的成绩。

      可见,杜秋雨对姚十一的感觉,已经变得有多么的糟糕

      可见杜秋雨对于姚十一在情人节这一天,忽然之间跑到他的面前,含羞带娇地递给他一盒巧克力时他心里的恐惧有多么明显地展现在脸上,也可以理解得出来,杜秋雨这个斯文俊秀的男生忽然之间拔腿就跑,跑进了男生厕所,然后发出一声如见了鬼—般凄厉的尖叫时他内心的感觉,是多么的纠结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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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时候的姚十一已经比高中时好得太多了,至少,不用再带她的弟弟上学后,她穿得干净整齐了。

      但在一个二十岁男生的眼里,一个女生,仅仅是整齐干净是不够的。二十岁的男生,喜欢的还是朱宛若那样的女生,明眸皓齿,亮丽动人。

      高中时斯文俊秀的翩翩少年杜秋雨到了大学,忽然之间就变得很—般了。大学里有更多更优秀的男生,那些男生和他一样,都喜欢青春亮丽的女生。

      杜秋雨没有竞争优势,但杜秋雨不是执着的男生朱宛若和一个开斯柯达的男生在一起后,杜秋雨就放弃了他修心养性看书打球上课玩网游,开始觉得自己其实不需要一个女朋友。

      所以这样的杜秋雨不能明白姚十一的执着。他打完球时姚十一忽然跳出来给他一瓶他最需要的水,他渴得要命,却死活不接,跑得比兔子还快,他在图书馆借了一套书,老是能在书中看到姚十一写的书签,去食堂打饭时,总能看到姚十一排在前面,把他的饭盒抢过去帮他打饭,他玩网游的时候,姚十一总是踉在他身后,不是被别人杀死,就是被他杀死,就连上课时占位子他都能在最好的位置看到上面早已写着自己的名字。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实心的女生,连网游上的名字,都不肯起一个诗意一点的,仍然叫姚十一。

      其实杜秋雨也不是铁石心肠的男生,也不是没有心软过的只是,他总记起那个傍晚姚十一伸进朱宛若书包里的手,然后就会觉得姚十一丑陋。

      杜秋雨是期望完美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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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姚十一跑到杜秋雨的宿舍说:今天的太阳很好呀,我帮你洗一下床单被套吧。在宿舍其他男生羡慕忌妒恨的目光中,杜秋雨咬了咬牙,对姚十一说了这么一段话:你不要这样,我不喜欢你。我喜欢完美的女生。你喜欢我什么,你告诉我,我改,行吗?

      说最后一句的时候,杜秋雨觉得自己真是矫情,真是得瑟真是照本宣科,真是铁开心肠,真是可恶透顶。

      但杜秋雨顶住了内心的风雨,他直直地望着姚十一,非常真诚地等待她的答案。姚十一的脸原本是笑着的,眼睛弯弯的倒也有几分清秀,但听了杜秋雨的话之后,那笑容就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从她的脸上消失了,眼睛也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恢复了原来的样子,然后姚十一哦了一声,也没如杜秋雨所要求那样说她喜欢他什么,就转身走了。

      姚十一走了之后,杜秋雨是矛盾的。他既希望姚十一真的从此再也不来找他,又希望姚十一能够继续她的执着。杜秋雨将这样的纠结归结于他身为一个男生的虚荣心。#p#分页标题#e#

      但姚十一再也没有来。杜秋雨打完球后,去图书馆看书时,去食堂打饭时,网游时,上课占位子时,总有那么一两秒钟的失落。

      幸好,仅仅只是失落。这种失落并没有使他开始对姚十一产生更多的关注。

      一直到大三那年的元旦晚会,忽然有一个看起来很是时尚漂亮的女生在台上唱了一首歌,她唱完之后,忽然说杜秋雨,你现在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杜秋雨这才发现那个女生居然是姚十一。

      这时候一个坐在杜秋雨旁边的男生大声地喊姚十一小姐,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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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姚十一变成了姚十一小姐,一切就不一样了。姚十一穿十块钱的上衣二十五块的牛仔裤,姚十一小姐穿淑女屋的上衣江南布衣的裙子,姚十一用橡皮筋扎马尾,但姚十一小姐是陶瓷烫的c字卷,姚十一放人堆里像粒土块,姚十一小姐却是时尚漂亮的女生,姚十一只不过是一个乡下小镇破落户的女儿,但姚十一小姐是有司机送上学的富家女。

      听说,姚十一的父亲在南方发达了,于是,姚十一就成了姚十一小姐。

      当然,这一些,都是在别人眼里的姚十一。杜秋雨眼里的姚十一,始终还是原来那个姚十一,那个会将手伸进朱宛若书包里偷钱的姚十一。所以,在这个条件下,姚十一无论变成了什么样,她都不可能是杜秋雨眼中的完美女生。

      这一次,杜秋雨是这样拒绝姚十一的,他说,姚十一,我还是不喜欢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就是不喜欢你。我想我一辈子也不可能喜欢你。

      杜秋雨是这样想的,姚十一是一个执着的女生,对待越是执着的女生,就越是要狠。对她狠,她才会死心,这样对双方都是一件好事。所以他说,一辈子。他说一辈子的时候,不知道一辈子其实,是很长的。

      姚十一哭了,她说,可是,我喜欢你,从高一下学期你转学来那一天开始,我就喜欢你。

      杜秋雨见不得女生哭,如果这会儿是朱宛若在他面前哭,他说不定连人带心都能化作一摊水来。但是姚十一哭杜秋雨就不耐烦了,我就没见过你这样厚脸皮的女生!

      杜秋雨转身走了,以跑的速度和姿势。他听到姚十一在后面喊,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你。就喜欢!

      姚十一的声音又尖又亮,像一枚银光闪闪的针,刺进了杜秋雨心里,不是太痛,但不舒服,一想起来就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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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秋雨是做好了准备的,准备迎接姚十一新一轮的进攻。他下定决心,铜墙铁壁,绝不动摇半分。

      姚十一果然如他所料,像一只不怕死的苍蝇那般贴上来,送他礼物,约他吃饭看电影。当然,杜秋雨从来没有去过。宿舍里其他几个男生都想不明白,杜秋雨吃锚了什么药,居然会这么决绝地拒绝像姚十一小姐那样的女生,且不说她漂亮身材好会打扮,还有才华成绩不错教授称赞,更有富有的老爸能使前途渺茫的大学毕业生忽然可以少奋斗N年,最最难得的还是这个漂亮女生只喜欢他,免去了被甩的危险。

      姚十一追杜秋雨的事情,因为姚十一变成了姚十一小姐的关系,就成了学校里的一个传奇。喜欢姚十一的男生很多,其中有一个男生找杜秋雨打了一架。杜秋雨没有还手其实他不是没有能力还手只是他讨厌打架,更讨厌为姚十一打架。

      杜秋雨顶着淤青红肿的眼睛,对姚十一吼,我让你不要再来找我的。

      姚十一穿得像个走秀的模特,神情却像一个怯懦的小媳妇,想来扶他,又不敢。她喜欢他,喜欢到害怕令他不高兴。

      秋雨,我陪你去医务室吧。

      朱宛若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杜秋雨后来想,不管当时朱宛若出现的目的是什么,他在那时确实觉得姚十一就是个想害死他的妖精,而朱宛若,当然就是拯救他的仙女了。

      在医务室包扎的时候,朱宛若忽然问杜秋雨,你喜欢我很久了,是不是?

      杜秋雨的脸红了,他答不出话来,因为这时候,正低头弯腰帮他包扎伤口的朱宛若的领口对着他,他看到了令一个男生脸红心跳的景致。

      后来,杜秋雨想,他在那时,就应该对朱宛若说,我喜欢你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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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宛若没有说:杜秋雨,我喜欢你。我做你的女朋友吧。她只是挽着杜秋雨的手在校园里散步,还不许杜秋雨松开。

      校园里于是有了另外一个爱情传奇,说杜秋雨之所以不接受姚十一小姐,是因为杜秋雨也是个长情人,人家一直喜欢的人是朱宛若。

      杜秋雨也听说了这件有关于他自己的事情。他有点冲动想去解释一下,他其实不是那样的。他现在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喜欢朱宛若。他变心了。但是杜秋雨终究没有那么做一来觉得那样做真傻,解释那么多有什么用呢?二来觉得,正好可以把牛皮糖一样的姚十一给挡回去,他实在是受够她了大学才四年,有三年,他都被她困扰着。

      姚十一就是在这个时候忽然退学的。事情非常突然,姚十一忽然就不再在校园里出现了。杜秋雨还做好了姚十一再来找他的准备,他想他会拉着朱宛若的手沉默无语地看着她,直到她自己懂得放弃。但姚十一忽然就消失了,再也不曾在校园里出现。这让杜秋雨生出一种恍’隐的失落感,这种失落感来得很强,很厚重,像一块石板一下子压在了他的胸前,让他忽然之间喘息不过来难受得紧,但又无法说出来是怎样的难受法。那种压抑的忍耐,让杜秋雨开始失眠,整夜整夜睡不着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就只有一个问题——姚十一去哪儿了?

      学校给出的答案是这样的,姚十一同学由于家庭原因

      自动退学了。

      家庭原因,什么样的家庭原因呢?难道她重男轻女的父亲变得那么有钱了竟然还不许她来上大学吗?还是她的父亲破产了,她上不起大学必须回去照顾她的弟弟?或者是她的父亲快挂了她要去接手她父亲的事业?

      睡不着的夜里,杜秋雨胡思乱想,想了很多的版本,猜得他心里发慌,慌得有一种想马上去找到姚十一问清楚的冲动。

      杜秋雨到底没有去打听,甚至没有做出倒可行动。他只是变得很奇怪总是在校园里一个人走来走去,耳朵灵敏得像一个盲人只要听到姚十一的名字,就会走近过去,不知不觉地偷听。

      但所有那些说起姚十一的人说的都是姚十一疯狂地痴情地倒追他未遂的事情,没有人知道姚十一现在怎么样了。

      时光就那么晃呀晃地翻了过去一晃就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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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的时候,杜秋雨和朱宛若自然而然地分了手。杜秋雨早已不喜欢朱宛若,而朱宛若当初回头找他,不过是因为愤慨于姚十一的风头太劲。#p#分页标题#e#

      杜秋雨找了一份工作在一个公司里做个朝九晚五的小白领。他一直没有恋爱他原本就不是主动的男生也没有遇见令他想主动的女孩。也不是没有女孩向他表示好感,只是,他总会想起姚十一来因为经历过了姚十一那三年不管不顾的追求,他总觉得,那些女孩,不过是一些蜻蜓点水的示意。

      姚十一原本是他心里的一根刺,在他不经意的时候,那根刺居然生了根发了芽,歪歪扭扭地长着,像藤蔓那般,爬满了他心里的每一个角落。

      再次得到姚十一的消息,已经是十年之后了。这时候,他成了一个标准的都市剩男,一个人习惯了单身生活,平静得像水,也不挣扎,只觉得那样过下去挺好。偶尔也总还想起姚十一,心里那些藤蔓拉拉扯扯,扯得他生疼。

      是朱宛若发起的高中同学聚会。杜秋雨去的唯一理由也只是想,会不会见到姚十一。他去了。没有见到姚十一。那种失落像潮水一波波地涨起,涨得他难受,于是他去了阳台的角落抽烟。

      然后他听到了张大福和朱宛若的对话。你还记得有一次你丢班会费吗?其实那钱是我捡到了,那会儿可喜欢你了,为了博你的好感,就说那钱由我帮你出。呵。

      朱宛若说,哈,那时我还以为是姚十一偷了呢。那天我叫她帮我把书包里的发卡还是什么的拿去给我。

      张大福说那个姚十一,想想,她真是挺可怜的。

      杜秋雨一下子就冲了出去,姚十一怎么了?她怎么了?

      有一种强烈的不详的预感从杜秋雨心里冒出来,像一把火,烧得他全身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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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知道吗?原来呀,姚十一的爸爸在广东做生意发了达,后来合伙人跑了,债务全落在他身上,老头就气中风了,姚十一为了救她爸跟了一个大款,不过没过多久,她在海南出了车祸,在医院里撑了一周,没挺过来。都已经是六七年前的事情

      都已经是六七年前的事了。

      杜秋雨就那么瘫倒在地,浑身麻木,很长时间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空白。空白。空白。

      杜秋雨后来去找到过姚十一的弟弟,那个十五岁的少年眉目间有姚十一的影子,他被人领养了,生活得很好。他说,那时候我太小,都快不记得她的样子了。

      杜秋雨有点心凉。但随即想,也许姚十一要的就是这样,忘记她好好生活。

      但是,他能忘记她吗?

      杜秋雨以为自己也能。但是,吃饭的时候,走路的时候洗澡的时候,等地铁的时候,早上醒来的时候,半夜梦醒的时候,他总是会想起,关于姚十一那些似乎淡淡的,却无法磨灭的点点滴滴。

      因为记忆里一直有着姚十一,那个曾土得掉渣,也曾漂亮得锐利,却终于永远不会再出现的姚十一杜秋雨时常会觉,导心里莫名惆怅时常觉得,一辈子,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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