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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团遇难,到底是咎由自取还是无可奈何?

暴走团遇难,到底是咎由自取还是无可奈何?

  • 作者: 隔水望伊人
  • 来源:美文网
  • 发表于201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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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网济南7月14日电(曾洁)临沂“山鹰涑河黎明健跑队”在与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1死2伤交通事故后,13日晚全员身穿反光服继续上路健跑,引发舆论热议。该健跑队所属的山鹰运动协会会长14日晚对本网记者表示,队员集体穿反光服是出于安全考虑,并非“示威”和“对抗”舆论。

      毫无疑问,在这一场车祸中,女司机逃不掉法律责任,但是反观暴走团,难道他们就没有责任吗?

      根据报道,暴走团行走的路线占用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这本身就给自身安全有了严重的隐患。

      暴走团以健体强身为口号,这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只要你不妨碍其他人,在公园等场所进行暴走,没有任何人来干涉。但是一旦违反了法律准则,一切都会变味。

      每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这一场事故之中,遇难者自身也占有一定的责任。虽然事故发生之后,发生的不幸令人叹息,但是我们要认清一个事实,如果当事人遵守道路交通法,不走在车行道,这件交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的。

      对遇难者和本次事故受伤的人,我们哀其不幸,怒其可气。难道主办方没有责任吗?主办方选择的地点有问题,明知道道路有车行驶,还组织大规模的暴走团,这不是在和法律较量还是和生命过不去呢?

      更离谱的是暴走团的组织方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继续让暴走团的人们穿上反光衣服在马路上健身,这一本身的行为就是在和道路交通法抗衡吗?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英雄。明知前方有危险,还一意孤行的是傻子。为什么暴走团没有在血的教训里自我反省,反而更加猖狂呢?

      关键是人们只注重自我的利益不受侵犯,而忽略了遵守游戏背后的规则。这又让我联想起为了逃票,擅自爬到老虎区,被老虎咬死的人。

      心怀着侥幸心理,不遵守规则,必然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纵观现在社会新闻,不乏那些死都不怕的违法规则的人们,也许一次两次可以避祸,但是日积月累等待他们的可能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

      生命逝去,固然令人难受。但是,如果有着那一群无视社会规则的人们趾高气昂地打着维护自身权利旗帜,不惜一次次践踏规则作死,那能怪谁呢?

      本文标题:暴走团遇难,到底是咎由自取还是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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