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中秋国庆食品安全总结_质监局中秋国庆食品安全小结
根占有关工作安排,我局积极展开了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xx人民欢度了欢乐、平和、平安的节日。现将工作展开情况汇报以下: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兼顾安排、周到部署,根据xx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祥实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
2、强化监视,积极展开专项检查
中秋国庆期间,我局共出动车辆7辆次,执法职员21人次,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责令改正3家,通过巡查有效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广泛宣传,修建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
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接受各类咨询10人次。
延伸阅读:
中秋、国庆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计划方案
20xx年中秋、国庆节假期又即将到来,为更好地保证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经市食安委研究决定,在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和“两节”期间消费较多的食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抓好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好转,全市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重点品种:月饼、水果、食用油、饮料、酒、散装食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重点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特别是月饼)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饮业、学校周边、工地食堂等区域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及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30天,20xx年9月7日至10月7日。
(一)9月上旬 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由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加,重点对:月饼生产企业、有月饼生产和销售的宾馆酒店及餐饮业进行检查。
(二)9月中旬 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一次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信息发布会,由市政府领导、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新闻办及省、市新闻媒体等部门参加。
(三)9月下旬 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织一次对节前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请根据市级的时间安排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制定相关整治方案,狠抓薄弱环节。
(二)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中秋月饼的抽查检验频次和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商场、摊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坚决捣毁黑窝点,保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舆论监督,营造浓郁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及时报道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所做的工作及先进事迹;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给予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及时沟通信息,认真总结整治工作。节日期间,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按照各自渠道及时报告;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主动配合和统筹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确保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高效运转。各部门、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认真分析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并以纸质文字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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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方案
秋季开学在即,又逢国庆xx周年,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 保安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食安‘XX’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现就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四)执行操作流程。所有开餐学校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规范》,杜绝提供冷食、冷菜。食品烹调加工过程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彻底加热煮透,食品从制熟至****不得超过2小时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剩饭剩菜二次加工后食用。
(五)抓好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学生就餐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出操作间、食品原料库和食堂经营场所,严防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每天对库存的原料及已开启的调味品等进行清查,凡发现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已开启未用完的调味品一律自行销毁。严禁使用无食品标示的散装调味品,使用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并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防止农药污染导致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