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蓝天,一座远山,一方麦田,一棵老树,都能让我想起久违了的家乡。即是久违,因此也可称为故乡。走得太远了,离得太远了,家乡已带上了“曾经”的色彩。世界变得太快,记忆中的家乡已不复存在。
故乡,是灵魂的巢。
故乡,有故土,或荒芜或贫瘠的土地;故乡,有故人,逝去的和健在的;故乡,有故事,沧桑的和说不尽的。故乡,几座山,一条马路,一个小村庄而已。简单的故乡,简朴的生活,与世无争的山山水水,曾经孕育出一代代安于现状的人们。故乡的先民,有着纯洁的思想,如那清澈见底的溪水,他们只想守着那几亩薄田,享受平淡无奇的岁月。
山有色,水有声。山水有灵性,一个地方山水的特性有时会附着在栖息者身上,至少,他们的灵魂深处会带着这方土地的某些特质。一个人走出了故乡,故乡的风土人情依旧潜藏在他身上,逃不开,也不必逃开,故乡,是我们灵魂的巢。
人,无时无刻不在逃避。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心却最容易飘向远方。走不出这方天地,永远不会承认这片土地的美,也许心里有些许默许,嘴上却是不容易表露出来的。小时候,也曾想知道山那边是什么,山那边会有大海吗?也曾想翻过那座大山,去看看烟雨画桥的江南。可当有一天离开了这片小小的天地,远离家乡,远离家人,面前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家乡就真的成为故乡了。
记忆中的故乡,美得无可比拟,离别人眼中的家乡,总是可爱的。
那年的月夜,我第一次离家。三月的夜晚,好冷,清幽的月光,婆娑的树影,诡异的虫鸣和鸟语。夜晚小河泠泠的水声将我从中梦中惊醒,原来,这不是梦。离开时,才觉不舍,才有放不下。
放不下满载欢乐的碾麦场。夏秋的碾麦场上铺满金灿灿的麦子,麦秆调皮地反射着阳光,将一束束小光芒射进孩子的眼睛;唠叨的外婆,不知疲倦的知了,大伞似的树冠,伞下有一片惬意的世界;我想送伙伴一只小兔,原料只是狗尾草……冬日的麦场,更是孩子们的天下,麦秆堆成圆圆高高的堆儿,那是孩子们捉迷藏时的天然壁垒;场边厚厚的积雪,更是我们手下的艺术品,我可以造一座白璧似的房子,上面还有矗立的烟囱……
放不下我那过家家时用过的“厨具”,放不下那条始终欢快歌唱的小溪,就连家对面的那座讨厌的大山,也放不下。离家,带给孩童时的我一种失落感,失去了童趣,去一个未知的陌生的地方,童年的那份快乐,也许永远也无法找回。离开的瞬间,对大人来说,不仅仅是失落那么简单,还有肝肠寸断。
踏上离家之路的那一刻,家乡已成故乡。回望间,才觉家乡真的很美。因为家乡是躲在群山间的,所以家乡才不至于失去她的那份“纯真”。英国诗人库伯说:“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由此可见,乡村才是文明的早期形态,乡村保存着人类最纯真的东西,乡村如同人类的童年,真切,灵动。
脚下的路,会通往何方呢?月光洒落在路上,小路仿佛披上了一层薄纱,这只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为什么连它也带着童话的色彩呢?山上的块块麦田,悄悄偷去了月光的颜色,泛着淡淡的银灰色。河坝里的那道石墙,在月光下似乎也柔和了许多。石墙旁有三棵白杨,夜里,它们依旧敬业地守护着这个村庄,杨树叶儿将月光分解成无数星点,闪闪烁烁,呼应着流动的河水……这一刻,一切都这般明媚,而离家人的心情,却一点点黯淡着。
两年后,家乡真的成了故乡。故乡的事物,一天天模糊在记忆中,故乡还有些什么呢?李乐微先生在《空中楼阁》一文中说:“无需挂画,门外有幅巨画,名叫自然。”我想,故乡也定是如此。
故乡的物淡出了记忆,故乡的人却越发清晰地浮现于脑际。我那可怜的外婆,身体怕是大不如前了;姐姐和小伙伴们还去溪边洗衣服吧,记得溪边有块大石头,到底有多大,已记不清了;邻家的“小猴子”大我一岁,个头始终没我高……
童年的故乡,记忆中的故乡,那么美,那么温馨。
家乡,是文明的桥。
如今的家乡,丢失了淳朴,引进了文明。山还在,树却不那么绿了。河道还在那里,却只剩一道长长的尸骸,远看山无色,近听水无声。我的哨兵,我的白杨树呢,早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宽阔的马路。
周国平先生说:“在乡村中,时间保持着上帝创造的形态,它是岁月和光阴;在城市里,时间却被抽象成了日历和数字。”不错的,故乡的人们,有平和的心态,安适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眼里,一天,就是日子。家乡的人们,站在时代的桥上观望着,他们向城市迈进,争分夺秒地赚钱再赚钱。
故乡已故,也许,家乡的人们根本不想记住她。故乡的小河,故乡的月光,故乡的杨树,故乡的虫鸣,再也回不来了,故乡的人,也无法找回了。我无法复制昔日的故乡,但是,我想把她留在记忆里。我不是画家,画不出故乡的山水田园,即使有人能画出,我想,家乡的人们也会任这幅画漫漶在漫漫岁月里。
稀疏的林间跑出几个孩子,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空气中,多少年后,家乡又将会成为他们的故乡。家乡不老,故乡永久。也许,若干年后,有个孩子坐在门前望着远山,那个孩子不是我,或许就是我,因为,我的灵魂洒落在这片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