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骨铭心的初恋

  • 作者: 孤注一掷
  • 来源:美文阅读网
  • 发表于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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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到这个成语,我在想,用它来形容我的初恋,最贴切不过了。

      初三时,坐在我前面的一个女生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雪梅。人如其名,她如一朵雪中绽放的红梅,美丽而高洁。她是学校蓝球队的队员,长得婷婷玉立,大眼睛,长睫毛,高鼻子,有点外国女孩的韵味,黑里透红的皮肤展现着一种健康美,她头上扎着个马尾,走起路来,一甩一甩,全身上下洋溢着青春活力。我对她产生好感,不仅是因为她的美,还因为她有着非常好的教养。我个子矮,本来一直坐在教室的第二排,因为我前面坐了一个非常小气、蛮横、粗俗的女同学,而且她是副校长的侄女,所以我惹不起,我躲得起,我就把座位换到了雪梅的后边。与雪梅成了“邻居”后,我慢慢地发现了她心灵中比外貌更美的东西。她每次抹桌子,总是先把她同桌的桌子抹干净再抹自己的桌子,每次买了零食,都拿出来跟我们“邻座”一起分享,她从来不跟同学争吵。一次我跟她借两颗钉书针,她竟然一下子给了我一整板,我说我只要两颗,她说先拿着用。雪梅的大方善良与那位副校长侄女的小气蛮横在我心里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觉得雪梅就象一位天使,美丽,大方,善良。我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她。

      尽管我满脑子是她的窈窕身影,是她的如花笑靥,但我深知,我只是一个耍泥巴长大的农村学生,而她则是一位城里的小姐,我只能把她放在我心里偷偷的喜欢而已。

      有人说单相思很痛苦,而我却觉得单相思很甜蜜。在那段青涩的岁月里,对雪梅的相思,给我的人生留下了无尽的美好回忆。那时,我喜欢看她走路。她父母都是学校的老师,她家离教学楼约100米远,每天早上吃完饭,我都默默地趴在二楼的栏杆上,静静看着她迈着轻盈的步伐,沐浴着早晨的阳光款款而来,看着她举着火红的雨伞,在绵绵细雨中跨过一个个水坑,头上的马尾欢快地跳跃。那时,我喜欢闻她头发上的香味。由于雪梅就坐在我前面,夏天,每天上晚自习,我都能闻到雪梅身上传来的令人迷醉香味,那是怎样的一种香啊,淡淡的,象嫩嫩的青草香味,泌人心脾。有一次,我趴在桌上看书,她一仰头,一头暴布般黑发罩住了我的脸,那种令我魂牵梦萦的香味淹没了我,我感觉自己一阵眩晕,如在云上,如坠雾里,我在心里祈祷着时间就这样停止,让我就这样沉浸在这种妙不可言的女儿香里,然而,她很自然地一甩头,头发从我脸上滑开了。她转过身来问我题目,我脸绯红,吞吞吐吐地把一道本来很简单的题目讲得不知所云。至今,我对那种香味情有独衷,我曾去过无数个商店,闻过无数种洗发水的味道,就是买不到与那种香味一样的洗发水。那时,看到与她有关的一切,都能在我心里激起阵阵涟漪。一次,我在桌上发现了几根长发,我知道,肯定是雪梅梳头时掉在我桌上的,于是我把那几根头发连同我那甜蜜的想思一起夹在日记本里,没事时就拿出来品味一番。

      很快,初中生活划上了句号,雪梅因为是教师子弟,分到了一个考中专的指标,考上了一所中专学校。毕业那天,雪梅出于友谊,送了我一张照片,一个扎着马尾,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的女孩倚在在湘江大桥上,用手托着下颌远眺着远方,背景是绿的湘江,绿的茶山,绿的草地。

      有的人认为早恋影响学习,对我来说,对雪梅的相思却成了我在高中完善自己的力量源泉。雪梅上中专后,我上了本校的高中,我以为我跟雪梅的交往,仅限于此了,没想到开学一个月后,雪梅竟然给我来信了!

      老同学

      你好!

      虽然你是农村的,你不太爱说话,甚至不敢向我要一张照片,但在我心目中,你很聪明,你是个有志气的男孩,你要多锻身体,好好学习,考一所好大学,跳出农门,你将来就会有美好的一切。我这是第一次给男同学写信,而且我只给你一个男同学写信。希望我们以后多交流。

      雪梅

      我捧着这封虽然只有廖廖数语的信,读了又读,看了又看,生怕没有悟透信中的秘密,“只给你一个男同学写信。”这怎能叫一个16岁的少年不激动,怎能叫一个衷情少男不浮想联翩呢?

      我的同桌是个特招的长跑特长生,不太爱学习,对这种事很有天赋,他很快发现了我的秘密,常常调戏我,“她可以打多少分啊。”

      我说:“没对比,我不知道怎么打分。”

      他指着我们班里最漂亮的女同学说,“她可以打85分,你那位呢?”

      我不愿意评价雪梅,觉得她是完美的,她的美不需要打分,不是打分可以体现的,就象毛主席不用戴军衔一样,至高无上的东西只存在于人的心里,外在的事务是无法形容它的。我说:“我不知道。”他就从90分开始往上猜,我一直摇头,他猜到99分时,我说差不多吧!他故做惊讶地跳起来,从抽梯里翻出一张明星的图片,“有她漂亮吗?”

      我说有。同桌瞪着牛眼大声说:“她是林青霞。”

      我坚持说:“我眼中雪梅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任何明星都比不上她。”

      同桌笑得直不起腰来,说,“情人眼时出西施,你小子走火入魔了。”

      上高中来,我跟雪梅一直保持著书信往来。为了给雪梅写信时字能写得漂亮一点,我找来字贴,利用课余时间,拼命的练字,每当练得心烦意燥,手臂酸疼时,我总在想,要是雪梅看了我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一定会很高兴的,想到她看信时欣赏的眼神,我就浑身是劲,于进我就会静下心来,将白纸蒙在字帖上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摹写,一写就是一个上午,手开始是酸,然后是痛,最后麻木了,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就这样,一学期下来,把柳、颜、赵、欧四位名家的字贴一字不差地摹写了一遍。寒假,我回到家里看老爸写对联时,我竟然发现我从小到大崇拜不已的老爸的毛笔字似乎变得普通起来,我拿起老爸的毛笔也写了一副对联,老爸出神地看了几分钟,扔下得毛笔,叹了口气说,“你写吧,我老了。”高二第一学期,我在学校书法比赛中还获得了二等奖。而在这之前,老爸每次看到我写的字,都要臭骂我一顿,从小学一直骂到我读高中,整整十年,我都没把字写好,而为了给雪梅写信,我半年就把字练好了,可见爱情的力量有时是很神奇的。为了雪梅“你要多锻身体”这句话,我每天早上5点半起床到校外的公路上去跑3000米,每天晚上做200个俯卧撑,100个仰卧起,座风雨无阻,寒暑不断。有一次下雪,早上起来,寒风呼嚎,雪花乱舞,我迎着风没跑多远,就感到风象刀子,割得脸生痛,甚至刺到骨头里去了,我就想,算了吧,锻炼身体也不在乎这一时半刻,我就慢慢往回跑,这时,雪梅的鼓励又在耳边响起,“你是有志气的男孩”,雪梅的倩影又跃入我的眼帘,她仿佛就在前面的雪地里召唤我,“你跑步就是为了锻炼身体吗?与恶劣的天气作斗争,将使你成为一个有钢铁般意志的真正男人。”我冲着我自己大喊,“你愿意为了雪梅战胜你的懒惰吗?”

      “我愿意!”

      “你愿意战胜寒冷吗?”

      “我愿意!”

      我听到了我发自内心的呐喊,于是我冲进了凛冽的寒风里,带着对雪梅无比虔诚感情,我用火热的身体与刺骨的风雪展开了畅快淋漓地博斗,我发现,原来是与天斗是那样地极乐无穷。

      高中生活很快逝去,雪梅就要毕业去当老师了,而我,虽然很努力,但我仍然没有考上我想上的大学,我知道,我没上大学,我这个拿锄头的农民,是不可能与一个有轻松工作的美丽老师联系在一起的,我必须要把她忘掉,否则我将陷于痛苦深渊。于是,毕业前夕,我烧了雪梅写给我的所有的信,然后给雪梅写了最后一封信:

      雪梅:

      你好!

      你很快就要毕业,走上工作的岗位,很羡慕你。而我却要步入社会,去面对一个未知的未来。

      我想你可能也觉察到了我对你感情,但我很清楚你是天上的凤凰,而我只是地上的麻雀。所以我非常感谢你这四年来跟我交流,也许你什么也没做,但我却收获了很多,从你身上得到了无尽的力量,你给了我最为刻骨铭心的美好体验,如果没有你,我的青春生活将是一杯白开水。

      也许,有一天,你驻着拐杖在街头散步,一个满头飞雪的小老头会对你说,我仍然认得你,你给了我刻骨铭心的初恋。

      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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