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
最近,金箔入酒的新闻闹翻了天,这种做法引起了广泛的质疑。专家表示这样做会使酒中重金属超标,另外考虑古时“吞金自杀”的典故,这样做也有很大的健康风险。
真相
这个流言是假的!金属金作为添加剂用于食品中并不罕见,现代医学证明,纯金是无毒的,吞入纯金物件并不会引起中毒死亡。而关于机械性刺激导致消化道破裂、出血等并发症的情况,一般需要很大的吞金量,一斤酒中0.01 g的金含量不足以造成以上的严重后果。
论证
是否有程序问题?
金箔入酒是这几天才闹起来的,不过它早在去年8月就已经公开征求过一次意见了,时间跨度为一个月,只不过公众和媒体未关注到而已。在这一个月内,标准管理部门也同期组织了专家审查,因为法律规定60日内必须审查,而2个月才集中审查一次。如果审查通过后仍有不同意见,标准管理部门还得再次征求,但实际上未收到任何不同意见。
要说程序问题,实际上这次卫生计生委征求意见并非常规做法,而是特例。由于未收到任何不同意见,按程序就可以批准了。但标准管理部门认为,金箔入酒听起来就比较敏感。上一次征求意见虽然是公开的,但实际上公众和媒体基本上不会关注,因此卫生计生部门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就是希望多听听社会上的不同声音,只是舆论的反应大大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是否有企业绑架?
按法律规定,食品添加剂申请新品种或调整使用范围是由申请人自行申请,实际就是企业申请,一般消费者也没这个闲工夫。如果这家企业申请成功了,可别以为是他的特权,其他企业都可以用,你说让谁去绑架呢,难不成是被整个食品行业绑架了?
金箔入酒是否安全?
黄金虽然挂着重金属的名头,但它是自然界最“懒惰”的金属之一,几乎不和任何物质发生反应。人体也无法吸收,吃多少,拉多少。某些“专家”胡扯重金属超标,另一些人胡吹它强身健骨,这都属于满嘴跑火车。金箔入酒无非是过过眼瘾,满足一下虚荣心,连嘴瘾都满足不了。
国际和其他国家、地区对它的管理方式也可以作为其安全性的参考。比如FAO/WHO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于1977年对金箔作为着色剂进行了评估,认为在食品中少量使用,不具有危害性,无需制定ADI(每日允许摄入量),因此国际标准中是可以用的。
欧盟的评估是在2000年,允许金箔用在糖果外层、巧克力及烈酒的装饰。目前欧盟没有明确的限量规定,认为可按需使用。此外,金箔在日本、爱尔兰、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可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关于古代“吞金自杀”的说法,主要缘于机械摩擦和挤压、重力下坠导致的严重消化道损伤,就算你不吞金子,吞一肚子鹅卵石也受不了啊。不过按照拟批准的添加量,1斤酒0.01克金子,实在不足以造成这种后果。
金箔入酒有必要吗?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必要性,大多数人的理解都是有偏差的。不少人认为,“我觉得没必要,所以没必要”,但实际上必要性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更多情况下是消费者和市场的共同选择。
以金箔酒为例,要营造出金光闪闪、“有钱就是任性”的感觉,那金箔就是必要的,你让商家用别的东西替代都没得选。对待工艺必要性的正确做法是,只要安全,你说你要用,你就用吧。明确标示,消费者自由选择。即使是必要的,如果没人买,不就没人用了吗?
金箔入酒助长奢靡之风?
按照征求意见的添加量,1斤白酒加金0.01克,大概成本几块钱吧。当然商家可能忽悠个高价,这一点消费者要有所认识。但是归根结底,商品的定价是市场行为,有人买才有人卖。关键不是卖多贵、谁来买,而是看花的谁的钱。
金箔入酒并非跟中央的反腐大局唱反调。对于贪污腐败分子,就是喝着扎啤也一样可以腐败,有多少贪官落马前是一副一贫如洗的腔调?如果非要把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批上升到反腐、反四风的高度,那您准备让卫生计生部门哪位领导分管中纪委呢?
最后,我也希望卫生计生部门不要回避质疑,而是更开放、坦诚地面对公众进一步的质疑。将来的工作中,继续保持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透明的同时,还要想办法吸引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和参与。对于舆论比较敏感的话题,争取把解释说明工作做到前面,回应得再快一点,只有这样才不会“众口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