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魅影。没有人见过我的样子,因为见过我样子的人,都死了。
他们喜欢称呼我为杀手,可是我更喜欢把自己叫做艺术家,杀人在我眼里,完全是一门艺术。
嶙峋深夜。北风呼啸。乌云遮挡着明月,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深夜是我的修罗神,在它的庇护下我将化身为修罗手下的一个鬼魅。就算在细小的叶子,也近不了我的身。对于那些在临死之前,瞪着眼睛渴求我饶过一命的人,我都会干净利落的击杀,死亡才是没有痛苦,我相信这样做,是对他们最大的慈悲。蔷薇花倒影在骸骨边上。鬼魅从绝地幻生。我知道,又有需要沉睡的死灵等待我去召唤。人们总是幻想着英雄的形象,幻想着他们会拯救世界,幻想着他们哄你睡觉,跟你说晚安。幻想着他们告诉你天下是太平的。可是,那些传说说的又是谁。只有混沌的杀意,才能统治整个世界。
我的品味总是那么冠冕堂皇。也许对这封喉的第一滴血我真的是特别的欣赏。那些达官贵人,那些万人之上的人,我却看着他们的头颅在我脚下粉碎。一瞬间的快感,难以形容。其实世间万物终归尘土,我只是加快了他们的进程罢了。
很多那些道貌岸然的人,都觉得自己是谦卑的他们不过是在太阳面前的蜡烛罢了。而我无悲无喜,自然无惧无畏。我愿意用血,偿还世人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