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通知范文
2014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第23个)活动时间为5月11日至17日,主题是:全面推进城市节水,点滴铸就生态文明,为宣传这一主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14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通知范文。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局)、武汉市水务局:
现将住建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18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利用节水周这一有利时机,重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的指示精神,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广告等各种新闻宣传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各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掀起节水宣传的高潮,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节水工作的认识。特别是已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武汉、黄石市及积极准备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宜昌、襄阳市,要在5月11日举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宣传周活动的热烈气氛,促进社会各界重视和公众参与,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扎实开展。2014年湖北省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指导委员会设在省住建厅城建处,负责日常的指导工作。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在活动期间,省城市节约用水活动周指导委员会将派员到有关城市督促、检查,使各项工作得到落实,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通讯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各地要重视活动信息的收集工作,要指派1-3名同志担任信息观察员,定时向省住建厅报送本城市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这次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并按要求将总结报省住建厅城建处。
联系人:省住建厅城建处
彭艳 李裕先
联系电话:027-68873024(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