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提示:
1、节日集会、灯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应采取严密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组织专人进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烟花爆竹销售区域应当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确保周边区域落实禁放要求;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应当落实巡查防控措施,驻勤值守力量在岗在位,禁止违章燃放行为。
3、建筑施工工地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巡查,清除建筑工地及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周边可燃物,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确保临时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4、易燃易爆场所及文物古建筑单位应组织专人巡查检查,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5、宾馆、饭店、商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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