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孜别克族礼仪
乌兹别克族注重礼节,尊重长者,说话行路均让长者先。骑马外出时若二人同行,则长者在前,幼者在后,男在前女在后。男的相遇,手放胸前鞠躬后握手;妇女相见,手放胸前鞠躬后可拥抱。
用餐时,长者居上座,幼者居下,家庭人口多的人家,还分席用餐,一般情况下孩子和妇女要另设一席。过去许多食物都手抓食,因此饭前饭后都要洗手,用毛巾擦干,不能乱甩。现除牧区仍然以手抓食之外,大部分乌兹别克族都改用筷子和调匙。吃饭时严禁脱帽,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咳嗽。
乌兹别克族好客,对远道客人盛情款待。他们常用抓饭招待客人,客人至少要吃一点,否则被认为是对主人的不恭。老年人吃饭时常用双手摸面作“都瓦”(一种祝福的宗教仪式)。
乌孜别克族禁忌
乌兹别克族,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多数信仰伊斯兰教,属正统的逊尼派。其主要禁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总结。
婚姻禁忌:允许男子与非穆斯林女子成婚(婚后其妻须改信伊斯兰教),而女子不准嫁给非穆斯林男子。结婚须恪守先长后幼的原则,哥、姐、未婚嫁,弟、妹不可先行娶嫁。
婚礼过后,新娘亲友要“搬新娘”,将新娘接走。新郎只有送礼,才可“赎回”新娘。新娘被“赎回”后,忌直入夫家门,须在院内架起的火堆边绕行一周,方可入室。
丧葬禁忌:家有人死,忌不报丧,须立即告知所有亲友。埋葬后,须在原净体处放一花盆,燃一盏灯,禁住人。7天后,请阿匀诵经完毕方可再住人。
生活禁忌:饮食禁忌与维吾尔族大体相同。外出骑马坐车,忌长幼、男女不分,须长者在前幼者在后,男在前女在后。产妇分娩后,丈夫不得入产房;产妇不得外出,须40天给孩子“洗礼”(洗澡)后,产妇方可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