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中期在边境和重要地区设节度使,掌管当地的军政,后来权力逐渐扩大,兼管民政、财政,形成军人割据,常与朝廷对抗,历史上叫做藩镇。
藩镇割据:唐朝中叶以后,一部分地方军政长官据地自雄,不服从中央命令的政治局面。藩是保卫,镇指军镇。封建朝廷设置军镇,本为保卫自身安全,但发展结果往往形成对抗中央的割据势力,这是封建统治者争权夺利的本性所造成的矛盾。
唐玄宗在位(712—756年)时期,为了防止周边各族的进犯,大力扩充防戍军镇,设立节度使,赋予军事统领、财政支配及监察管内州县的权力,一共设立了9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其中特别是北方诸道权力的集中更为显著,经常以一人兼任两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就是凭借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而发动叛乱的。安史之乱爆发后,为了抵御叛军进攻,军镇制度扩展到内地,最重要的州就设立节度使,指挥几个州的军事;较次要的州就设立防御使或团练使,以扼守军事要地。于是在今陕西、山西、河南、安徽、山东、江苏、湖北等地出现了不少的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等大小军镇。后来又扩充到全国。这些本是军事官职,但节度使又常兼所在道的观察处置使(由前期的采访使改名)之名,观察处置使也兼都防御使或团练使之号,都成为地方上军政长官,是州以上一级权力机构。大则节度,小则观察,构成唐代后期所谓藩镇,亦称方镇。方镇并非都是割据音,在今陕西、四川以及江淮以南的方镇绝大多数服从朝廷指挥,贡赋输纳中央,官职任免出于朝命。但是在今河北地区一直存在着名义上仍是唐朝的地方官而实际割据一方,不受朝命,不输贡赋的“河北三镇”;在今山东、河南、湖北、山西也曾在很段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类似河北三镇的藩镇;还有一些倚仗自己实力对中央跋扈不驯、甚至兴行叛乱的短期割据者。后代史家把这种局面统名为“藩镇割据”。
唐代藩镇割据的形势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唐代宗初年到德宗末年(762—805年),是割据形势发展时期。763年,安史之乱以史朝义自缢,其党羽纷纷投降唐朝而告结束。
但朝廷无力彻底消灭这些势力,便以赏功为名,授以节度使称号,由其分统原安史所占之地。计有李怀仙为卢龙(又名幽州或范阳,今北京)节度使,统治今河北东北部;李宝臣为成德(又名镇冀或恒冀,今河北正定)节度使,统治今河北中部;田承嗣为魏博(今河北大名北)节度使,统治今河北南部、山东北部;薛蒿为相卫(今河南安阳)节度使,统治今河北西南部及山丁、河南各一部,共四镇。其后相卫为田承嗣所并,则成为三镇,即河北三镇。这三镇名虽服从朝廷,实则独立。军中主帅,或父子相承,或由大将代立,朝廷无法过问。与此同时,淄青(又名平卢,今山东益都)镇大将李正已逐节度使侯希逸,唐亦授予节度使称号,统治今山东地区,世袭相承达三代4人。山南东道(今湖北襄樊襄阳)节度使梁崇义也实行割据,统治达19年。781年,梁崇义被消灭,782年,淮西(今河南汝南)节度使李希烈据镇反叛,自称建兴王,并联合已称王的淄青、魏博、成德、卢龙四镇节度使抗拒中央。唐德宗调集淮西邻道兵攻讨李希烈,诸道兵都观望不前。783年,又调泾原(今甘肃泾川北)兵东援,十月,该军发生叛乱,拥立留居长安的前卢龙节度使朱泚为秦帝。德宗出奉天(今陕西乾县)。784年正月,李希烈称楚帝,改元武成。二月,入援朝廷的朔方(今宁夏灵武)节度使李怀光也叛乱,德宗又奔梁州(今陕西汉中),唐朝政权处于极危险的境地。同年六月,平定了朱泚,785年八月平定李怀光,786年四月李希烈为部将所杀,河北、山东四镇表示重新服从中央,表面上又归统一。但德宗经过这些恐慌之后,转为推行姑息政策,求得暂时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