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午,问了下同事用商业贷来做首付如何做,同事很热心给我一大堆建议。后来办公室的女同事也建议我在海南当前限购条件下,如果婚后以两人的名义买房会不会有点浪费,占用申请安居房的指标,后来又建议婚前在我名下买一套房毁更加保障些,听到这里我有点小激动,觉得他们这个建议不错。
中午休息时,咨询了省住房公积金及当地房管局,双方都回答我婚前买的房,婚后用公积金再买一套房(即使是以配偶的名义买房)就不能了,并且是婚后是第二套房,下午就此件事跟男友讨论,彻底让我打消了买商品房的念头。
原因是一旦买了商品房,一是每月还贷压力大,而且一还就还20、30年;二是占用申请安居房的指标,到时候后悔也不及了。
想想他的建议也很对,但是似乎我很容易摆动,坚持的想法容易动摇,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去反驳对方,因而别人说什么便相信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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