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一词,据百度百科说,就是被追捧和仰慕的人物。照此说来,虽然名词比较时髦,但这事物是自古就有的。今天我们就 来盘点一下《红楼梦》里的偶像。
男性的偶像
书里出现的第一个有偶像的人就是贾政。通常拥有偶像的人,要么是对自身处境不满,要么是对自身能力不满,这两样,贾政都具备了。
贾政自幼酷爱读书,原本也有科举出仕的想法,无奈资质和运气都不够,到了二十多岁尚未考中。幸亏皇帝破例赏他一个官当,可是干到年近五十,只升了半级到从五品工部员外郎。作为荣国公的孙子,他没有养家糊口的压力,而且,皇帝赏他的官是在工部,他连自己家里修大观园都要躲出去,何况是做专业的工部官僚呢?因为没有兴趣,所以难以开发天赋,因为没有压力,所以懒得钻研,于是他的雄心壮志也就这么蹉跎了。
但是,贾政对那些读书取仕官运亨通的人是很钦佩羡慕的。他的第一个偶像是妹夫林如海,他平时对自己身边的清客都万般礼贤下士,何况是林如海这样有真才实学又青云路远的人物呢?所以他给如海留下的印象是“谦恭厚道”。按岁数,如海比他年轻,辈分上,贾政是兄长,大家子规矩是弟弟要敬畏哥哥,贾政又是最守规矩的,偏偏对如海“谦恭”,因为如海的人生正是贾政最欣赏和羡慕的,他是贾政的偶像,所以,他安排贾雨村投靠贾政,贾政“即忙请入相会……优待雨村更又不同……竭力内中协助”,当然,这里有亲戚感情成分,但更重要是,如海是贾政真正欣赏的人物。
同理,贾雨村的才华也赢得了贾政的重视。贾政自己为官能力不足,对于一切善于钻营升迁的人都充满了敬仰,他哪里管人家是怎么上去的?所以,雨村成为了他的新偶像,不过雨村毕竟是侄子辈,他不好太过流露崇拜之情,所以,他更期望雨村与宝玉多接触,让他成为宝玉的偶像,以便宝玉效仿贾雨村的人生。
雨村每次来荣国府,有贾政陪着还不够,每次都点名要会见宝玉,结果被宝玉抱怨。因为雨村善于察言观色,看出贾政愿意自己与宝玉多接触,所以故意表示想见宝玉。
而贾政对于宝玉每次与雨村的见面也是期望颇高,大概期盼着是两个不同年龄才子的思想碰撞,至少是官场前辈对未来精英的指点和启示。然而,事情并非如他期望,雨村的表现是一如既往的稳定自信,宝玉却不能每次都“慷慨挥洒谈吐”。这令贾政感到无比郁闷。儿子选择什么样的偶像,决定了他未来的发展方向。贾政是一个笃信征兆的人,儿子抓周抓妇女用品,他就断言儿子是酒色之徒,外甥女写了个凄惨诗迷,他就断定人家“非永远福寿之辈”,宝玉见到贾雨村就没精打采,他就对宝玉的未来感到绝望。
其实宝玉也有自己的追求和偶像。他的偶像就是北静王水溶。通常人给自己找偶像,要么是此人比自己年长,要么是经历比自己丰富。水溶这两样都占全了,况且又是个“秀丽人物”,所以宝玉对水溶一见惊为天人,刚好水溶也喜欢他,初次见面就把皇帝赏赐的鹡鸰香珠赏赐给他,还邀请他来自己家玩。宝玉自然以后就成为北王家的常客。
北王表面风花雪月,精致享乐,暗地里集结“海上众名士”,他的政治抱负不是宝玉所能理解的。宝玉向往和愿意模仿的是他的精致生活,北静王的韬略他没领会,倒是看上了人家的蓑衣斗笠棠木屐,还要弄一套来讨好黛玉。他这样接近北王,家长也不好阻拦,反而可以让他借北王的名义做自己的私事。他私祭金钏,托辞北王死了爱妾。在他心里,金钏算是他的亡妾,北王的生活方式正是他理想中自己的生活——继承祖业,浪漫风雅,每天就是享受人生的美好。至于他有没有可能和条件像水溶那样生活,宝玉是来不及细想的。
宝玉自己也被别人当作了偶像,那就是蒋玉菡。他们两个都是兼禀清明灵秀正气和残忍乖僻邪气的人。这种人“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宝玉是前者,成为情痴情种,蒋玉菡则是奇优名倡。虽然身份和处境不同,但是他们有共同的气质和思想,所以能一见钟情一拍即合。“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宝玉与蒋玉菡初次见面就“十分留恋”,还交换了汗巾。
蒋玉菡得到的汗巾是北静王所赐的外国贡品,千金难得。蒋玉菡就算是个有钱的戏子,这种东西对他也是很宝贵的,但他主动拿出来送给宝玉,因为他觉得只有最好的东西才配得上自己这位偶像。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要逃离忠顺王的行动计划和藏身地点都告诉了宝玉,结果后来软弱的宝玉招供了,八成他也要被抓回去毒打一番。可是他似乎并未记恨宝玉。贾家败落后,他凑巧娶到了宝玉以前收用过的丫鬟袭人。他对袭人恩爱有加,而且后来还跟她一起供养落难的宝玉。
这不仅仅是出于朋友的义气,更有对偶像的崇拜。他羡慕宝玉的身份地位,宝玉似乎是一个高贵幸运版的他自己。帮助他,就是帮助了理想中的自己。能娶到宝玉以前的女人,在他也是一种幸福。对偶像能尽心到这个份儿上的,也就只有蒋玉菡了。
女性的偶像
不仅男人有自己的偶像,美女们也有。
天真无邪的香菱,平生第一个偶像就是宝钗。当初薛蟠为了争买香菱而闹出人命,
薛姨妈不肯纵容他,所以把香菱抢过来给宝钗作了丫鬟,连香菱这个名字也是宝钗给取的。温柔大度的宝钗天然具有一种令人安心的气质,立刻成为香菱最心服口服的依靠。宝钗生病时还坚持描花样,却让香菱在院子里玩。这不是哪个主子都能做到的。
宝钗的学问好,连贾政都夸,香菱能识字,八成也是宝钗教的。把一个人当作偶像,仅仅喜欢欣赏是不够的,还要有接近和模仿的行为。香菱是丫鬟中唯一主动学会了写字的,说明她渴望像宝钗一样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后来她学会了识字还不满足,还要学作诗,宝钗没有直接答应她,她就转身投师于黛玉。
黛玉是香菱的第二个偶像。香菱羡慕着宝钗的才学,更羡慕黛玉那闲散诗意的生活方式。这是甄士隐遗传给她的“神仙一流人物”式的基因,所以才有这样的追求。
除了香菱,探春也把宝钗当作自己的偶像。探春集结诗社,说是“兼慕薛林之技”,这是对宝钗诗才的崇拜。比赛海棠诗时,坚持认为宝钗的诗最好最有身份,这是对宝钗气质的崇拜。理家时,听取宝钗的管理建议,并且谦虚接受了宝钗对她“利欲熏心”的批判,俩人好得天天在一起吃饭,还凑钱点菜,这在书中实在是不多见的景象。
探春盘点大家生日,能忘记黛玉却不会忘记宝钗。宝钗帮惜春列画具单子,黛玉私下开玩笑说她把嫁妆单子也列上了。探春当场告发给宝钗。因为宝钗在她心中是不可亵渎的偶像。宝钗待人接物的积极入世态度和举重若轻的丰富管家经验,都是探春追求和期望的。所以,待到后来宝钗因为抄检大观园而搬走,探春才那么失态,说出“亲戚虽好,也不要一定死住着才好”这样的话。
其实,人是具有多面性的。只有爱情才会全方位地接纳和爱慕一个人的全部。偶像崇拜往往只是崇拜对方的某一个方面,只在那个方面上,是你自己向往甚至力求能达到的。
所以,探春不会像宝钗那样把屋子装成朴素清冷,香菱也不会跟着宝钗去学算账管家 。大家对自己的偶像只是各取所需罢了,所以偶像容易树立也容易垮。
宝钗也有自己的偶像,那就是元春。
因为父亲早逝,家业凋零,哥哥又不争气,宝钗不得不承担起兴家重任。元春也面临类似境遇,贾府式微,父辈无能,大哥早逝,贾家政治地位下降。元春的入宫和得宠给垂垂欲死的贾家吃了一剂回春丹。这就是珠玉在前的好经验啊!宝钗认为这个成功经验是可以复制的,凭着自己的优秀个人条件和早熟心智,以及耐得寂寞的性格,应该可以应付深宫生涯。
终于她有幸参加了元妃的省亲大典,亲睹了皇家风范,加深了“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勃勃雄心。她在现场写诗赞美元春的睿藻仙才,又帮助宝玉揣摩元春心意来写诗,充分展示了她这个准才人的素质。
等到端午节元妃赐礼时,她听说自己礼物与宝玉一样,心里就觉得没意思。她的理想是像元春一样,所以,她戴上了元春赐的红麝串。其实按原文描写,这串珠人人都有,但是作为一个从来不爱富丽闲妆的人,宝钗这次戴红麝串就特别引人瞩目。
人在涉及到自己偶像的时候,往往会做出非同以往的行为。一方面这是为了表示她对皇家赐礼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是她想沾点表姐的福气。好像一个学霸,在高考前得到了在清华读研的表姐寄来的带学校logo的钢笔,八成会珍重地立刻用起来。
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是因为对方身上具有你欣赏以及你可以学习和模仿的地方,差得太远了就不太可能作偶像。比如晴雯,虽然外形和性格与黛玉颇像,又有“晴为黛影”之说,却从未把黛玉当作偶像,反而会给她吃闭门羹。
晴雯的偶像,就是她自己。在贾府丫鬟中,她生得最美,手也最巧。她自认是与众不同的,所以她打扮得与众不同,也不像别的丫鬟那样勤快干活,除非是宝玉亲口吩咐的工作,否则她是不做的,那水葱一般染成大红色的漂亮指甲,是她养尊处优的象征。“有你们在一日,我且受用一日”——她真没拿自己当丫鬟看。她爱吃豆腐皮包子,宝玉拿来,她就知道是给她的,天经地义,习以为常。她在小厨房点菜也是从不遭拒。她的人生太顺遂,以至于她把自己活成了偶像。因为自己是自己的偶像,所以要把自己塑造得更好,才能保持偶像的优越感。所以晴雯很自重,从不与宝玉做不要脸的事,同时保持着骂别人不要脸的资格。自恋就是自爱的极致,爱自己的人,往往得到异性的爱慕,所以宝玉恋着她。过分爱自己的人,也容易遭到同性的敌视,所以寿夭多因毁谤生。
其实,如果晴雯亲和力强一点儿,外貌差一点,手脚勤快点儿,倒是可以做麝月的偶像。可是晴雯条件太好,又处处得宠,是宝玉未来的姨娘,这些都是麝月望尘莫及的,因为太遥远,所以无法复制,于是麝月选择把袭人作为自己的偶像:勤快、谨慎、有责任心。人家都去玩去赌钱,她看屋子,袭人请假回家,她学着袭人的样子整理房间、伺候宝玉,还虚心听取晴雯前辈的工作指导。所不同的是,麝月的口才远胜袭人,但是因为向偶像学习,麝月也很少说话,以至于被王夫人认为是“笨笨的”,这反倒成了她的保护色,因为收藏了锋芒,所以始终没有被撵走。
宝琴是大观园的第一美女,但她也有自己的偶像,那就是黛玉。黛玉的雅致、才华、以及忧郁的沧桑感,令见多识广且具备思古情怀的宝琴格外着迷。她送水仙花给黛玉,吃鹿肉也要跟着黛玉的行事,听宝钗说要不是黛玉身子弱吃了不消化,她一定也吃,宝琴这才大快朵颐。宝琴欣赏黛玉的才华,谎称她的〈桃花行〉是自己写的,被宝玉一眼看穿。
当偶像成为爱人
女人只能把同性当作偶像吗?并不,也有把男人作为自己偶像的。比如尤三姐。
尤三姐幼时见过一次柳湘莲唱戏,戏台上的他是小生,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让小妹妹着迷。戏台下的柳湘莲行侠仗义,多才多艺。他具有贵族公子的气质风度,却又性格爽快不拘细事,谁惹他他就打谁一顿,不管他有权还是有钱——这样的人生方式,正是尤三姐所向往的。
尤三姐出身小户人家,大家族的黑暗和规矩都是她所厌烦的。她自幼被母亲和姐姐诱导着失身给贾珍父子,在那个时代,她无法真正报复仇人,也无法洗白自己,所以只能通过发脾气、糟蹋东西来发泄自己的怨恨。她向往着柳湘莲这样快意恩仇行走四方的生活方式,如果她是个男人,她愿意做柳湘莲,可惜她不是男人,那么最好能嫁给柳湘莲,与他共享这种生活。
然而,把偶像当作爱人的代价是惨重的。因为偶像往往并不是真实的存在,对偶像的崇拜也不是真正可靠的相知相许的爱情 。尤三姐并不真正了解柳湘莲这个人,她爱上的是她自己的想象。所以,当她的偶像崩塌时,她只有一死。
当偶像走下神坛
宝钗和黛玉,作为全书中最优秀的两个女子,成为很多人的偶像。但是她们也有自己的偶像包袱,她们各自有各自的愁苦,而别人觉得她们只可仰望、无法超越,更谈不上理解,所以她们只能努力维持着自己的偶像人设。
宝钗必须时时刻刻端庄大度,假装一切都“不在乎”;黛玉则保持着自己孤标傲世的形象,声称什么都“不稀罕”。她们彼此却又暗自羡慕着对方,宝钗羡慕黛玉的潇洒任性,黛玉羡慕宝钗有健康、有家人、有人缘儿。她们时常因此生出摩擦,也有彼此怨恨的时候,但是最后,因着宝钗的主动示好,使她们彼此迈出了友谊的一步。
宝钗听到了黛玉酒令时脱口而出的“淫词艳曲”,也明白了她的早恋心思,但是她并不把这当作一个把柄来制约和要挟对方,而是主动坦白自己也看过,建议她不要为此移了性情。黛玉后来也开诚布公,坦白自己寄人篱下的伤感,宝钗也继而说出了自己的家庭烦恼。两个原本高高在上的人,在彼此示弱之后,反而赢得了对方的好感。
人们在心底并不喜欢一个无懈可击的神,而是更愿意亲近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走下神坛,于人与己,都是一种解放。
此后她们两个有了共同的秘密和共同的理解,彼此可以肆无忌惮地开玩笑,宝钗可以坦然将自己的剩茶给黛玉喝,黛玉也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吃着宝钗的燕窝和糖果,并且不会为她的骤然离去而怨恨失意。她们终于在这世上找到一个真正的知己,在她面前,自己可以坦然展露本色,而不必担心被误解、被非议,更不必担心对方受到伤害。
有时我们不妨给自己设定一个偶像,作为自己努力的方向和模仿的榜样,但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膜拜和寄托,而是为了成就更好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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