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了情感咨询老师的建议,看了《爱的五种能力》,其中有提到人去做事的动机无非两种,一个是正确的事,一个是愉快的事。愉快的事是出自孩童时期就有的本能,是本我的体现,而正确的事则是社会约束,道德规范的要求,是超我的表现。
回看自身,我一直比较喜欢做愉快的事,把自己的感受摆在首位,而非把事情的价值作为首要判断条件。就像大学毕业时,我读法律却没有去考一个律师执照,在我看来我没必要为不感兴趣的事情而付出,但在大众看来,你读了这个专业就应该考个本专业的证书,无论能否获得,都是对你专业能力的一种认定。
如果从事情的结果来推断过程,正确的事比愉快的事更容易让人做出决定。因为愉快的事只看心情,而心情又是捉摸不定的,那么从这个机制来做的决定就不是很客观,甚至会让你觉得冲动,不成熟,是任性的表现。
生活又是偏理性的,你很难只凭感性去过好每一天。水龙头坏了,你选择忽视自然可以轻松,但问题总归是要解决。逃避往往只是脆弱的人的借口,因为不想面对真相。愉快的事就像一个眼罩,让你眼不见心不烦,但不代表问题就凭空消失了。
愉快的事是我们追逐的目标,但不应该只为了它而放弃去做正确的事。毕竟正确的事才是让生活过好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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