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道德经》第14章意思是,高于形象实体的东西不清晰,低于形象实体的东西不隐晦,使用系绳算计无法给出含义,回到本质就没有物质实体。
这是认知客观世界的方式和界限。看不见的,是事物的根源,现象的本质,历史的原因,运动的规律,它们虽然都是虚湛的,模糊的,混沌的;但都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有效的;看得见的,是事物的表象,现象的表面,历史的事实,运动的形态;它们虽然都是具体的,明显的,清晰的,但都是主观的感应,反而是虚假的。命名事物的本质,运动的规律,不能用数数和堆积,而是思考和逻辑,才能找到内涵,方可回到本质。
大树有根,万物有宗;叶繁枝茂是表象,真切和显著;根深蒂固是宗源,隐晦和深奥。认识和理解表面现象是知识和信息,需要明确和具体,明白和领悟背后根源是道理和原理。
重视结果,关注表象是直觉和本能的认知方式;重视原因,强调本质是意识和智慧的认知方式,从现象到本质,是科学研究,从原因到结果,是技术应用,从表象到表象是愚昧,从本质到本质是迂腐。
不懂形而上学没有境界,只懂形而上学只能说教;不做形而下的事没有业绩,只做形而下的事没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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