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拍照也只是今年二月份的事情。
刚刚开始,拍得很随意,也常常苦于没拍摄的对象。很多时候,拍出来的东西,都很糟糕。但因参加了“100天的摄影计划”,我想,无论多么糟糕,也得坚持下去。平时上班忙碌,若是整天跑出去拍照,可能有点不太现实。于是,咬了咬牙,从日常小事拍起。
上班下班路上,总会走得很慢,为的是,找寻可以拍摄的事物。公交到站的车站,载满了洋紫荆,宽大卵形的叶子,布满枝头,森森细细的遛出琐琐碎碎的光线,铺在地面,迷离成片。我一直喜欢光影,在过往无数次的路途中,已经把这些斑驳的影像拍过无数遍,尽管没有拍得很出色,也未曾放到账号上。
从公交车站向前走大概两三分钟的时间,有一间幼儿园。幼儿园外头,是一堵蓝色的墙,墙的上端是一根根染了黄色颜料的冰淇淋筒的尖形柱子,整个外头看起来,宛如位于一个清静幽雅的岛屿上的一座小城堡。对于有着颜色的墙,通常喜爱得不得了,若是光线明亮的晴天,圈圈点点的光斑,打印在有着陈年污迹的墙上,晶亮隐约得好看,像极了演唱会开头,在屏幕上洒下的浪漫梦幻的斑影。而墙底下的草,稀稀疏疏地长,绿色森森地围裹在墙边,一片浓郁的底色。每当看到这番景象,脚步总会停下,拿起手机,不停地拍拍拍。在手机的图库里,蓝色的色调,占了一张又一张。
离幼儿园不远处,是一间名为浪漫花店的花店。第一次拍照,无意买下了一盆吊兰,后来又买了一盆多肉。吊兰至今长得茂盛,多肉则弥留在奄奄一息之际。不想每次去拍照都花钱买花买草,所以会在拍照的起初,对大伯说,我只是来拍照。他听了,没有多大的不悦,反而张开着大牙,对我笑笑说,没关系,你拍你拍。后面发展到是几乎每天下班都往大伯的花店跑,次数之多,使得店里面的所有人都认识了我。一看到我站在花店的窗前,他们从未站起来走出店里的橱窗过,只是呆在窗子的后边,静静地看着我拍。应该有一次,我把手机对准了大伯,大伯连忙拿着塑料水管躲开,他指了指店里新进的玫瑰花,说:“拍花拍花,它们很漂亮。”那时,心里默默了想了想,其实,大伯你比花更加可爱和可拍。
没喜欢拍照之前,没感觉到晴天的可贵。不过,所喜欢的晴天,并不是暴晒般的猛烈天,而是有着阴阴气息的,光线尚未柔软的早晨天。那样,对着马路灯杆,拍下的天空背景,让我觉得很薄很薄,如同吹起得丝丝缕缕的蒲公英一般。如果下雨,路上仿佛铺就了一层稀微的镜子,反射着路上掠过的不同灯光线,隔着马路,把红绿灯十字路口的地方拍下,夜的暗,光的明,似乎能在一个配置不怎么高,画质感不怎么强的镜头里,多了一些融合的协调感。
其实,生活有许多如画的细节,大概是需要看我们用怎么样的眼光对待。未喜欢拍照前,并未发觉生活可拍的地方如此多,而当我细心地慢下脚步来体会生活时,生活可入镜头的细节,多得如夜空中闪烁的繁星,应接不暇。如果你的视野是欣喜如画的,估计也能把生活的很多方面拍得欣喜如画。所以,我们带着愉悦的心态好好活着吧。如果你也喜欢拍照,带着愉悦的心态,说不定能够拍摄出美丽动人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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