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贾晴山,今年7岁,小学一年级,小荷才露尖尖角,谁敢来立?扎死个瓜娃儿。(就是这么狠!嘿嘿~~)下面这篇文章,是我授权我的老爸帮我写滴——老爸水平有限,大家凑合着看吧,嘿嘿。
中秋放假期间,有天晚上,老爸带我去万达广场玩耍~~
当我跳上一处高台时,我看到 台子上 有个发亮的红点,走近了 仔细一看,原来是 个还在燃烧的烟头;
于是,我就大吸一口气,想要把烟头吹灭,吹了一口,烟头 滚了几滚,掉落了几个火星子,不过,还是在继续燃烧;
又吹了一口, 又滚了几下,又掉落了几个火星子;
这样,燃烧的 烟头点亮的区域就越来越小,越来越暗;
经过几次,猛吹, 火星越来越小;
最后,我用脚 一下子,把剩余的火星 踩灭了;
这时,被我远远甩在后面的老爸 才刚 跳上这个高台子,我说:爸爸,我把一个还在燃烧的烟头 踩灭了,我救了 消防员,对吗?
老爸说:真的吗? 太棒了;你发现了 点燃的烟头 是一个具有潜在危险的东西是吗?然后,你用脚踩的方法,把它踩灭了,这个举动很赞呢。
首先,你意识到,这个燃烧的烟头是 危险的;
其次,你用脚踩的方法,把这个潜在的危险给 消除掉了;
第三,你的这个举动,让这个万达广场变得更安全了;
第四,你的这个举动,相当于 也是帮助了消防员叔叔,以及 在万达广场工作、玩耍的 所有人,因为,一旦这个烟头 引起火灾,会烧坏很多建筑,甚至有可能 烧死人;如果,消防员叔叔前来救援,还有能自己也会被烧伤。
第五,你这个举动,体现出你的助人为乐、有大局观、有担当、有责任感的优良品德;
第六,你的这种品质,值得我和妈妈学些,值得其他同学学习,点赞~~
为你感到骄傲与自豪~~
然后,我们又去广场上 玩了滑梯、玩了蹦床,今晚过得非常开心,
做了一件好事,也很有意义~~
为自己,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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