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有妇,鄙其夫之贫,而为富商如夫人者。某日朝食毕,其与邻话家常。忽仆地,口沫目瞑,人事不省,众忙舁至榻。
有长者及村人闻之而来,长者拨睑诊脉曰:“非癫疾,此法倒之症也。”或问法倒者何,对曰:“法倒者,鬼附身之谓也。必有魂魄潜入其身,以二指抵其迎香,则鬼必言,可知其谁者。”
众闻言皆骇倒,彼推此搡,避之不及,长者乃自为之。无何,妇果醒转。然竖目横眉,不类女态。挣扎欲起,长老按之问曰:“汝其何人?”妇人乃脱口曰:“ 尔不识吾也?吾娥娃父也。”
长者乃曰:“汝死逾三载,不复为人,今来为何?”妇闻言大哭:“但念吾女孤弱无依,心悲而忘死,今特来探视耳。”长者乃曰:“汝妻今已另寻良人,待汝女颇不薄。汝但安心,勿以尘世为念,早早投生为是!”
妇乃颔首频频曰:“如此,吾便无忧!”言讫,复瞑目不动。长者乃使人饮其以水,妇乃复渐苏,后亦无事。
南川子曰:“此事乃吾父亲见,非是杜撰,今为隐私故,乃托以别事演义之。予不怪法倒之异,而叹舐犊之情深何!虽已殒没,而尚不去怜女之怀,至于忘死者,其情之深,如何不使人唏嘘欲泪!而行不检点,为妇不贞,则鬼狐易相侵扰。岂不闻‘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举头三尺,而神明自有知。盖事无巨细,皆不可逃其法眼也!为人母父及子女者,宜当诫之。”
丁酉正月十三于帝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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