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读了本书的第一章,稍微回顾和小结一下。
加迪斯在第一章中以公元前古波斯帝国的“万王之王“薛西斯一世带众兵穿越赫勒斯海峡入侵希腊,洗劫雅典城的故事为例,着笔墨描述了薛西斯一世同其叔叔兼幕僚阿尔达班的差异。并由此引出了古希腊诗人阿尔基洛科斯的那句“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
狐狸追逐多个目标,其思维是零散的、离心式的,并且会根据时下环境而改变自己的目标。而刺猬目标单一、固执,其思维坚守一个单项、普遍的原则。
薛西斯一世是典型的刺猬式思维,以征服世界为目标,即使穿越赫勒斯滂海峡存在重重困难也认为必然可以克服,人定胜天。而阿尔达班则是狐狸式思维,能关注到眼前的重重困难,并专注于细节,可越是专注于眼前的困难,越可能被困难所吓退,裹足不前。
作者说狐狸式思维和刺猬式思维并不存在哪种最优的说法,这两种思维都是有偏颇的。如果将狐狸思维看做是对当下能力的认知,而将刺猬思维看做是对遥远目标的认知,那么目标和实现目标的能力之间的匹配,才是战略的体现。
一个合理的战略目标须有与之相匹配的能力,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情势发展不断调整推进战略目标的方式和手段,必要时甚至要对战略目标进行果断的调整。
而若要兼顾狐狸思维和刺猬思维,我们必须拥有“常识”。加迪斯对“常识”的定义是“常识是某种自发、单纯而未被理论污染的东西,经得住时间检验。”
生活中礼貌待人是常识,不能玩火是常识,别人睡觉时你要轻声走动和讲话这也是常识。常识是一个地方的人们经过长年生活积累而能够对于某些事情进行恰到好处的回应和处理,这是我自个儿对常识的理解。回应不难,大多数问题也有解决章法,难就难在“恰到好处”。加迪斯所说的“常识”我还要再一边读一遍琢磨琢磨。
第一章中加迪斯说托尔斯泰就是狐狸思维和刺猬思维兼顾的人。在托尔斯泰看来很少有领导者能担得起“伟大”一词,而他在悼念林肯总统时使用了这个词。他认为林肯也是一样非常清楚什么时候要做刺猬,什么时候要做狐狸的人。
用菲兹杰拉德的话说“一流的智者能够同时在脑海中持有两种相反的想法,并且仍然保持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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