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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伽美什史诗》

《吉尔伽美什史诗》

作者: 流水王丽霞 | 来源:发表于2022-09-18 08:52 被阅读0次

          昨晚(2022年9月17日)有幸邀请到北京大学拱玉书教授做客弘毅乐学书院的“名师课堂”,讲授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师友们纷纷赞叹,拱教授帮我们打开了古代文明的另一道门,让我们一起感受到最古老的文明,见识到最古老的文字,聆听到最古老故事,受益匪浅。

            在此,转发分享拱玉书教授译注的最古老的史诗《吉尔伽美什史诗》的解读,内容来源于“得到”听书,由李迪迪解读。

    关于本书

            《吉尔伽美什史诗》是人类最早的长篇叙事诗,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瑰宝。史诗歌颂的英雄吉尔伽美什是“三分之二神、三分之一人”的完美结合。他起初是一个欺男霸女的无道昏君,得到好友恩启都后,两人开始实施旨在留名后世的种种冒险壮举。痛失挚友后,吉尔伽美什放弃王权,独自踏上寻求永生之路,历经千难万险,见到获得永生的远古先王。这位远古智者娓娓道来的“洪水故事”,使充满幻想的吉尔伽美什回归现实,重振王道,成为古代君王典范。史诗情节连贯,环环相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更有现世与冥世通联,人与神直接面对,想象丰富,说理深刻,人物性格鲜明生动,语言朴实、形象、优美。今之读者,读之恍若现代杰作,一种古今兴感、若合一契的感慨油然而生。

    核心内容

        《吉尔伽美什史诗》是人类最早的史诗,比《荷马史诗》和《圣经》早一千多年。吉尔伽美什是生活在公元前4800年左右苏美尔国王,不过史诗在历史原型的基础上加以想象发挥。史诗中,吉尔伽美什一生追求三件事。一是爱,二是战斗,三是不朽。吉尔伽美什的爱,并非男女之情,而强调一种天造地设的唯一性。吉尔伽美什的战斗,为的是荣誉和尊严,他不惜和比自己强大的敌人作战,是极致的个人主义勇士,但不见得是好的领袖。吉尔伽美什没有得到肉体的不朽。但恰恰因为难逃一死,让他以全新的眼光来看待眼前的世界和凡人的生活,终成一代明君,以另一种方式获得了不朽。

    前言

          《吉尔伽美什史诗》是人类用文字写下的最古老的故事,比《荷马史诗》和《圣经》还要早一千多年,而且还在很多方面影响了后面两本书。比如《圣经》中著名的大洪水和诺亚方舟,就来自这部史诗,连细节都大同小异。

            1872年,有个名叫乔治·史密斯的英国人,从刻满楔形文字的泥板上,偶然读出几行类似诺亚方舟的描述,这才让人们重新发现这部曾经长埋黄土、被遗忘了几千年的伟大史诗。历史的因果循环,往往如此奇妙。

            吉尔伽美什是一个苏美尔的国王。苏美尔是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一支,美索不达米亚在希腊语里意为“两河之间的土地”。两河,即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你应该记得,“四大文明古国”里面有个“古巴比伦”,巴比伦就是苏美尔文明的继承者。

            吉尔伽美什在苏美尔人编的《王表》里位列第五,类似于“三皇五帝”的那个级别。《吉尔伽美什史诗》有两版,第一个叫古巴比伦版,是几篇独立的故事,完成于公元前2100年,也就是大约我们这边“夏朝”刚开始的时候。第二个叫标准版,由巴比伦祭司辛雷克乌尼尼,根据古代材料,增订出一部有头有尾的史诗,完成于大约公元前1700年。现在提起这部史诗,一般就是指标准版。也是按标准版来算,比《荷马史诗》和《圣经》早一千多年。

            要知道,越古早,文字就越金贵。能读会写的人仅限于极少数精英。刻了字的泥板,要经过烤晒,保存在神庙里。可以想见,这些泥板只会记录最重要的国家历史和最宝贵的人生智慧。现在苏美尔人的国家早已烟消云散,但吉尔伽美什的故事,却通过文字,永久流传。大诗人里尔克在1916年的一封信里写:“读《吉尔伽美什史诗》应该是一生中最重大的事件之一。我经常向朋友转述整个故事,每次都能让听众目瞪口呆。”

            接下来,从三个方面给你讲讲吉尔伽美什的故事。这个古代苏美人心目中的“大写的人”,一生在追求三样东西。一是追求爱:人只有通过爱别人才能获得真正的人性。二是追求战斗:人只有敢于和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战斗才会变成英雄。三是追求不死。史诗要传承最宝贵的人生智慧,那就绕不开死亡的问题。而吉尔伽美什追求不死的经历,给出了一种耐人寻味的答案。现在就让我们从头开始,跟随吉尔伽美什,“体验一切、洞悉一切、完成一切”。

    第一部分

          时间回到四千八百年前,在一个名叫乌鲁克的苏美尔城邦,有位年轻的国王吉尔伽美什。乌鲁克位于今天伊拉克南部,遗址叫瓦尔卡。标准版史诗加了一个序言,很自豪地描述了乌鲁克的样子,说城里有古老的石阶、宽阔的花园、热闹的神庙,特别夸了一下乌鲁克的砖墙,这在当时可是一项重大成就。保卫城市的不仅有城墙,还有大英雄吉尔伽美什。前面说过,他在历史上应该确有其人,不过史诗在原型的基础上加以夸张,说他无比俊美、身高十一尺,三分之二为神、三分之一为人。

          他打起仗来,像洪水一样不可抵挡,又像一座碉堡万夫莫开。但是他当国王,却让乌鲁克的百姓爱恨交织。吉尔伽美什有一颗“风暴般的心”。这个修辞,你品一品,不是好话,其实在批评国王不知节制、残暴无情。他让男人总有打不完的仗和干不完的活儿,儿子见不了父亲。他还要女人献出初夜,新娘见不了新郎。我前面说吉尔伽美什约等于“三皇五帝”那个级别,但在故事刚开始,比起尧舜,他倒更接近于商纣。

          乌鲁克的老百姓忍无可忍,只好去神庙里告状。男男女女,日复一日,终于把状告到了天神安努那里。安努是苏美尔神话里最高的神,代表“天”,一般不管凡间的事。而这回,安努叫来了女神阿鲁鲁,让她再造一个人,与吉尔伽美什势均力敌,互相制衡。于是女神阿鲁鲁就洗干净双手,拧下一块泥,抛向旷野,凭空又造出一位大英雄,名叫恩启都。恩启都看上去是三分之二的野兽,三分之一的人:他不会说话,满身长毛,和瞪羚之类的动物在一起,食草充饥,逐水而居。

          很快,有个猎人看见了恩启都。一连三天,猎人隔着池塘,看见有个大块头长毛野人,竟和畜群一起转悠,一起吃草,一起睡觉。猎人又气又怕。怕可以理解,气什么呢?原来恩启都把猎人设下的陷阱全都毁了,猎人挖一个坑,恩启都就填平。所以,恩启都是动物的守护者,正如吉尔加美什是乌鲁克的守护者。但恩启都一来,猎人的生活就没办法正常继续下去,所以只好回到城里找吉尔伽美什诉苦。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吉尔伽美什没直接用武力摆平此事,却给猎人出了一条“美人计”:找一个妓女和恩启都睡觉,让动物们瞧见,自然“众叛亲离”。需要说明一下,这里说的“妓女”,也能翻译为“神妓”,因为她们兼具祭司和妓女的身份,卖身不为个人利益,而是为了荣耀女神伊什妲。伊什妲掌管性爱和战争,在苏美尔文化里地位极高。前面提过,乌鲁克有热闹的神庙,老百姓告状也要去神庙,其实全都是指伊什妲神庙。这个伊什妲女神后面还会亲自登场,此处先按下不表。

          说回猎人那边。猎人带了一个叫莎姆哈特的妓女,赶了三天的路,来到池塘边等待。恩启都又和野兽一起出现了。莎姆哈特看见恩启都“年轻力壮带杀气”,却毫不畏惧。她脱下衣服,铺在地上,果然把恩启都吸引过来。接下去,史诗用笔极简,说恩启都开始“享用女人的魅力”,而莎姆哈特“接纳了男人的呼吸”。两人交欢六天七夜。顺便一提,“七”在古代作品泛指“很多”。交欢结束,恩启都朝畜群望去,野兽却转身就跑。不过有失也有得,恩启都获得了人类的理性,不再懵懂无知。歌德写:“永恒之女性,引领我们飞升。”几千年前的苏美尔人显然对此早有认识。

          莎姆哈特不仅给了恩启都理智,还要带他回乌鲁克。莎姆哈特自豪地向恩启都描绘了乌鲁克的繁华,说城里每天都像过节一样。夸完城市,又赞美起国王吉尔伽美什,说他深得诸神宠爱,比任何男人都威武雄壮。恩启都听了不服,一定要找吉尔伽美什比试一下。而在另一边,城里的吉尔伽美什做了两个怪梦。第一个梦里,天上掉下一颗巨大的陨石。吉尔伽美什走上前,轻轻抚摸,如同对待爱妻一般。第二个梦也差不多,陨石换成了一把斧子,吉尔伽美什捡起斧子,又轻轻抚摸,如同对待爱妻一般。野牛女神宁荪为儿子解梦,告诉吉尔伽美什,他会得到强大的好友。

          很快恩启都跟着莎姆哈特来到乌鲁克,碰巧赶上一户人家结婚。前面说过,新娘要把初夜献给国王,吉尔伽美什来到婚房前,恩启都却伸出腿拦在门口,两雄之争终于爆发。但怎么过招的,这一段文字却遗失了,出土泥板上正好残缺了一块。你不妨把这当作一场古龙式的武打,虽然没有过程,却有个意外的结局:吉尔伽美什单腿跪地,应该是败了。然而不知为何,恩启都反而开口对吉尔伽美什说:你在世上最威武雄壮,是上天注定的王者。说完。两人紧紧拥抱、亲吻,他俩成了一对好朋友。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可是打完以后,他俩仅仅是好朋友么?你如何解释吉尔伽美什两次充满爱意地轻抚代表恩启都的陨石和斧子呢?我说一下我的理解。在我看来,他俩存在一种特殊的爱。爱一个人,就是把这个人当作世界上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存在,而恩启都恰恰是天神为吉尔伽美什量身打造的匹配者,因此他俩的关系超出一般意义上的好友、知己或爱人,也许可以称为一种宿命的羁绊。恩启都让此前只懂得杀戮和占有的吉尔伽美什,学会了爱一个人,从而获得了真正的人性。所谓人性,说白了就是将心比心。也只有恩启都这种镜像般的存在,才能让吉尔伽美什能从外部来观察自己,从自恋过渡为爱他人,超越自我放纵,学会将心比心。

          不知天神安努当初设计的制衡策略,有没有预料到这种结果。但甭管是有心设计还是歪打正着,反正乌鲁克的暴政就此结束了。接下去,吉尔伽美什不再和人打,而是要和天上地下的妖魔鬼怪战斗。

    第二部分

            话说,在遥远的雪松林里,住着一个凶恶的妖怪,他叫洪巴巴,有狮子的脸、老鹰的爪和蜥蜴的皮肤。吉尔伽美什照理不该去打这个妖怪,理由有三。第一,洪巴巴所在的雪松林,离乌鲁克八竿子打不着。第二,洪巴巴是天神恩利尔派来镇守雪松林的。恩利尔是天神安努的儿子。前面说过,安努代表“天”,基本不插手凡间的事,而恩利尔却是掌握实权的神界太子。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对吧?第三,洪巴巴本身就极其凶猛,不是随便杀得了的。

            所以,当吉尔伽美什提出,和恩启都一起去杀洪巴巴,不仅恩启都反对,乌鲁克的长老们都劝他放弃。吉尔伽美什力排众议,执意前往,为的是把“自己的名字永远烙印在人类的心目中”。其实他杀洪巴巴,并非什么正邪之战,而更接近于一种挑战极限的行为,就像登山者非要登上珠穆朗玛峰一样。

            可吉尔伽美什的母亲,也就是野牛女神宁荪,急了。她马上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她洗了七次澡,穿上华服,戴好王冠和首饰,去见太阳神沙玛什。宁荪质问沙玛什,为何让吾儿吉尔伽美什心中躁动、突发奇想?这话就说漏了一个大阴谋:表面上是吉尔伽美什要杀洪巴巴,背后却是太阳神沙玛什和太子神恩利尔的权力斗争。吉尔伽美什糊里糊涂给人当枪使,他妈可是看得清清楚楚。所以宁荪要求沙玛什保护她儿子,在关键时候降下“十三种风”。哪十三种呢?南风、北风、东风、西风、暴风、大暴风、阵风、妖风、旋风、阴风、凛风、飓风、龙卷风。

            宁荪做的第二件事,就是认恩启都做干儿子。因为她知道一路上,只有恩启都能照应吉尔伽美什。而且恩启都做野人时四处游荡,对雪松林的地形比较熟悉。我们不要忘记,恩启都是用一块泥造出来的,虽然能力和吉尔伽美什相仿,两人还结成了感情深厚的挚友,但恩启都的血统低贱到土里。宁荪不惜认恩启都做干儿子,虽然有点动机不纯,却也让人不得不感慨“可怜天下父母心。”

          好了,现在吉尔伽美什和恩启都带上沉重的兵刃,长途跋涉,去杀洪巴巴。一路上,吉尔伽美什连做五个噩梦,全靠恩启都的鼓励,才走下去。恩启都就是这样一种朋友,他本来并不同意你的决定,但你如果一定要做,他会舍命相陪。两人不知走了几天,终于走入雪松林。只见树木遮天蔽日,林间无数鸟兽,用今天的话来说,那就是个“生态保护区”,可见洪巴巴看守有功。

            但吉尔伽美什和恩启都可不管这些。他们在林间找上了洪巴巴,一番大战,打得天崩地裂,尘土飞扬,“白云打成了乌云,死亡像细雨一样”,眼看就要落到两人头上。关键时候,沙玛什果然降下十三种风,吹得洪巴巴动弹不得。吉尔伽美什拿刀抵住洪巴巴的脖子,洪巴巴开口求饶,说留我一命,可以继续替你看守雪松林。恩启都却力劝吉尔伽美什杀掉洪巴巴。吉尔伽美什就割下了洪巴巴的头,带回乌鲁克,赢得了英雄的美名。

          此时掌管性爱的女神伊什妲,居然亲自来向吉尔伽美什求爱,却遭到后者断然拒绝。不光拒绝,吉尔伽美什还详详细细盘点了一下伊什妲历任情人,其中有天神,有鸟,有雄狮,有骏马,有牧羊人,有园丁,却没一个有好下场。伊什妲哪里咽得下这口气?马上从天神安努那里借来了天牛。史诗里,“牛”代表力量的最高级。所以这“天牛”,听名字就是个顶级大杀器。

          伊什妲牵着天牛从天而降,一踏足土地,就让附近的森林、沼泽与河流干枯。天牛鼻息一喷,地面就出现一个大坑,前来迎战的乌鲁克青年全掉进坑里。恩启都先来一战,他绕到天牛后面,抓住牛尾,又用脚踩住它的后腿,令其寸步难以。就在这时,吉尔伽美什出手了,他敏捷地把短剑从牛角后面的骨缝插入。天牛就这样被他们杀死了。他们剖其腹,取其心,献给太阳神。女神伊什妲站在城墙上,捶胸顿足,还召集庙里的神妓,一起对死去的天牛哭天喊地。

            你可能会想:天牛,算什么顶级大杀器,好像还没有前面的洪巴巴厉害嘛?这是其实是因为两场战斗要表现的东西不同。洪巴巴是雪松林的守护者,象征自然,杀洪巴巴,也就象征人类征服自然,肯定非常艰难。而杀天牛,则是一场喜剧性的战斗,为了烘托人类文明的自信和强大,不惜让地位崇高的伊什妲女神来当一回丑角,更不要说天牛了。

          而且,具体的战斗,总有运气的成分。但如果没有战斗的勇气,就不配得到侥幸的运气。杀洪巴巴和杀天牛,都是吉尔伽美什为了自己的荣誉和尊严,而勇于挑战神的权威。开打之前,他并没有必胜的把握,甚至可以说打输的可能性更大。作为领导者,他肯定不太负责,但作为极致的个人主义英雄,他又令人敬佩。从这个经典的矛盾特质来说,吉尔伽美什堪称后来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里,希腊大英雄阿喀琉斯的先驱。

          我们还要注意,英雄的战斗只是台前的大戏,幕后还有众神的勾心斗角。史诗对此着墨虽不如荷马史诗那么多,却也把权力网络和人情世故,写得入木三分。吉尔伽美什要是没有他妈妈宁荪找太阳神“通路子”,最后就杀不掉洪巴巴。但是洪巴巴也有后台,前面说过,就是天界权力最大的“太子”,恩利尔。恩利尔的报复,给吉尔伽美什出了一道终极难题:人怎么才能不死?

    第三部分

            话说,吉尔伽美什和恩启都杀掉天牛之后,喝得大醉。恩启都做了个梦,梦见众神在开会,商议谁该为杀掉洪巴巴和天牛负责。恩利尔做出的决定是:恩启都必须死。

          你应该记得,当时洪巴巴求吉尔伽美什饶他一命,恰恰是恩启都力劝将其杀掉。另外,吉尔伽美什是女神宁荪的儿子,恩启都却没什么背景。所以说,于理于情,恩启都都必须死,甚至某种程度上,他就是代替吉尔伽美什去死。

            恩启都醒来,果然开始发高烧。他告诉吉尔伽美什,不必浪费金银珠宝向众神求情,因为恩利尔不是一般的神,他的判决不可更改。独卧病榻的恩启都,又做了个梦,梦见一只大鸟把他抓到阴间。那里暗无天日,遍地尘土。一幢大房子前面,堆积了无数王冠,都是死去的先王所留。恩启都向冥界的书记员讲起自己的生平,尤其是和吉尔伽美什共同经历的往事,半梦半醒间,恩启都发现吉尔伽美什就在床边默默听着,便嘱咐他不要把这一切忘记。恩启都病死以后,吉尔伽美什痛哭了六天七夜,然后为他的朋友举行了最盛大的葬礼。恩启都之死,让吉尔伽美什也害怕起自己的死亡。于是他辞别了乌鲁克的父老乡亲,踏上了追求不死的旅程。

            你看,怕死是人之常情,哪怕久经沙场的英勇战士也不例外。里尔克认为,这部作品最伟大的地方就在这儿,因为它直面死亡的恐惧,又直接追问永生的可能。

            吉尔伽美什听说,世界上真有永生者,他叫乌塔纳皮什提。历经千辛万苦,吉尔伽美什终于来到陆地尽头,那里是个渡口,有一艘小船和一个船夫。船夫没想到有人能找到这儿来,抡起斧子就砍,可他哪里打得过吉尔伽美什?打不过,那就只好带吉尔伽美什渡过“死水”。死水的水凡人一碰就会死,所以必须要船夫帮忙才行。这个冥界船夫的设定,也影响了后来的希腊神话。

          来到彼岸,吉尔伽美什终于见到了乌塔纳皮什提,当面问他永生的奥秘。乌塔纳皮什提就讲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大家耳熟能详,正是《圣经》里大洪水和诺亚方舟那段。乌塔纳皮什提,就相当于诺亚。两版方舟故事大同小异,不过在乌塔纳皮什提的叙述里,有两个《圣经》里没有的精彩比喻。一是大洪水之初,狂风暴雨连绵不绝,众神自己都怕了,“像狗一样在天上缩成一团”。二是大洪水刚退,乌塔纳皮什提在山顶焚香祭祀,饥肠辘辘的众神“像苍蝇一样围拢过来”。这两个比喻把众神说得丑态毕露,恐怕只有乌塔纳皮什提说得出来,因为他是大洪水的亲历者,还因为众神吃饱喝足,破格把他也提拔为神。这就是乌塔纳皮什提可以永生的原因。

            吉尔伽美什听完故事,明白这种成功没法复制,失望地准备离开。好在乌塔纳皮什提还有个老婆,她可怜吉尔伽美什历经千辛万苦,不想让他空手而回,就让丈夫再透露一个神的秘密。原来,海底有种长得像枸杞的带刺植物,叫心跳草,吃下去可以返老还童。吉尔伽美什绑了石块沉到海底,把心跳草连根拔起,带回乌鲁克。顺便一提,“吉尔伽美什”的字面意思,就是“老人变成年轻人”。

            然而,吉尔伽美什并没能活成自己名字的字面意思。漫漫归途中,他找了个池塘洗澡,就这会儿功夫,有条蛇闻到了心跳草的香味,就爬过去吞了,立刻就褪去了老皮。吉尔伽美什亲眼见证了神草的效力,也就更为失去神草而痛心。别说他痛心,谁读到这都会痛心。毕竟,吉尔伽美什是人类的代表嘛,我们都希望英雄替我们完成一些梦寐以求的事,好好的一个返老还童之梦,现在却被凭空而来的一条蛇给搅了。

            失去心跳草的吉尔伽美什真的一无所有了吗?不,他又回到了乌鲁克,他又看见了熟悉的城墙,他再次登上了古老的石阶,他再次走过集市和广场,还有那宽阔的花园和热闹的神庙……史诗的最后一段,和序言几乎一模一样,用同样的词汇,写的是同一座城市,然而读来却有一种奇妙的不同,因为这回我们代入了归来的吉尔伽美什的视角,早已看惯的日常景象,忽然奇迹般无比珍贵。

            在史诗里,歌颂乌鲁克,往往连带歌颂吉尔伽美什。比如当初神妓莎姆哈特向恩启都介绍乌鲁克时就是这样。但我们通观整部史诗,吉尔伽美什其实在不断地离开乌鲁克。他曾是纵欲的暴君,也曾是扔下王位去冒险的勇士,但好像从来都说不上是一个好国王,谈不上序言里说的“体验一切、洞悉一切、完成一切”。其实,吉尔伽美什变成好国王,就是在他回到乌鲁克以后,史诗没有具体去写,只是点出了他认知的变化。失去永生和返老还童的可能,让他学会珍惜眼前的城市、融入日常的生活。这就是他所洞悉的生命奥秘。你可以说,失去心跳草的那一刻,吉尔伽美什也像那条蛇一样,开始蜕变。

          反过来,我们可以看看永生者乌塔纳皮什提。他虽然是神,却不住在天上,在天上他必受众神排挤,他始终是低人一等的神,也就难怪会用恶毒的比喻去形容别的神。但他也不住在人间,因为永生者不会珍惜凡人的乐趣。所以乌塔纳皮什提只能活在死水的彼岸,人生早已死水一潭。

            在西方传统里,永生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圣经》里上帝为了不让亚当和夏娃吃到生命树的果实,而把他们赶出了伊甸园。你可别以为那是上帝小心眼儿,其实这是一种价值观的隐喻。凡人敢打敢拼,勇于牺牲,因为说到底,大不了一条命,一条命本来也就百来年。如果一条命是无限的,那你就舍不得随便牺牲了。所以永生者必怯懦自私、道德败坏。在通俗文学中,吸血鬼见不得太阳。佩戴魔戒的人会堕落成不人不鬼的咕噜姆。而《哈利·波特》里的伏地魔,字面意思就是“飞离死亡”。但代价是灵魂分裂。其实这些形象都是同一种价值观的产物。哲学家海德格尔说:人,向死而生。唯有尊重死亡,才能活出价值。

    结语

            总结一下,《吉尔伽美什史诗》是人类用文字写下的最古老的故事,比《荷马史诗》和《圣经》都要早一千多年。吉尔伽美什是生活在公元前4800年左右苏美尔国王,不过史诗在历史原型的基础上加以想象发挥。史诗中,吉尔伽美什一生追求三件事。一是爱,二是战斗,三是不朽。吉尔伽美什的爱,并非男女之情,而强调一种天造地设的唯一性。吉尔伽美什的战斗,为的是荣誉和尊严,他不惜和比自己强大的敌人作战,是极致的个人主义勇士,但不见得是好的领袖。吉尔伽美什没有得到肉体的不朽。但恰恰因为难逃一死,让他以全新的眼光来看待眼前的世界和凡人的生活,终成一代明君,以另一种方式获得了不朽。

              我还要补充一点。当我拿把《吉尔伽美什史诗》的直译中文版拿在手里,感觉到沉甸甸的不仅是纸张,还有其中译者拱玉书老师数十年的心血。从1872年那位名叫乔治·史密斯的英国人开始,一代代研究者的积累与钻研,才让这部将近四千年前的巨著以今天的面貌呈现在我们面前。可以说《吉尔伽美什史诗》的发掘、研究和翻译过程,本身也是一部史诗。今天,英雄不一定是勇猛无敌的战士,史诗也不再属于国王一人。我们都可以去追求某种属于自己的爱、战斗和不朽。

    文稿来源:“得到”听书栏目

    撰稿:李迪迪

    脑图:摩西脑图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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