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看到那些被“京剧道场”编辑发表过的文章,在其他京剧公号原封不动被“复制黏贴”后发表,而且是纯“复制黏贴”,图右下角的“京剧道场”的logo照样还留着、原文的分段、颜色变化一概如故,可谓“原汁原味”。但是这样的省工省时的“复制黏贴”对于这些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基本特色的公号来说,是不是在“打脸”?
“京剧道场”的文章除了部分原创,也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各种书刊、报纸、博客、其他公众号等,京剧道场在使用这些文字材料的时候,都严格注明出处,这首先是明确资料的可靠性,让感兴趣的读者有源可溯;其次也是对于出版物、作者知识产权的尊重。挖掘那些有价值的图文、视频资料通过自媒体再次传播,本身是一种价值的再实现。有更多的自媒体来关注和传播京剧艺术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尊重原创作者、尊重出版社、尊重编辑都是最起码的“文品”,也是以传播“文化”为特色的自媒体的自身形象。
不用说文章作者倾注了他们的研究,将他们的思想、技术、经验总结出来,形之于文字而值得尊重,即使编辑者也是功不可没。就“京剧道场”编辑而言,首先选用的文章并非“拖来骡子就是马”,什么文章都随便使用,而是选择符合“道场”定位的文章,这其中就需要有选择和甄别,可能看十篇文章最后选中某一篇。其次,对于文章的内容也会有所取舍和裁剪。不少文章要掐头去尾,只挑选最有“营养”的部分给予再次呈现,这需要编辑具有一定的鉴别的能力,当然也需要投入不少的时间。其三,光是文字呈现显然已经不太能够满足受众的需要,因此就需要配上合适的图片、音频、视频。这些东西都需要从各种不同的地方去搜集,然后都要经过下载、剪裁、上传等“工序”来完成。能够走完这样一个文章的编辑流程,说它是“二次创作”应该也不为过吧?
遗憾的是现在有部分的公号编辑,不思在自己的园地里好好种自己的庄稼,却只想去别人田里收点成熟的庄稼,收就收了,还要冒充是自己种的,这就有点不太君子。说得“痞”一点:天下文章一大抄,许你抄,怎么不许我抄?抄,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抄也要有品!
什么叫“抄品”?
哪里抄来的,给人家明明白白写出来!这叫“注明出处”,这是礼貌,也是一个文化类公众号应该有的风度和态度。
据我看到的一些公号,并没有在寻找“好东西”和图文编辑精美上下功夫,广告倒是不少,以至于一篇文章要被无聊的广告内容打断好几次。拿别人的知识成果、劳动成果来为自己的赚钱服务,这个思路似乎也太灰暗了点吧?有些号虽然只是“复制黏贴”,却并没有在原有基础上“升华”、“改进”,反而让“明珠暗投”,看上去更加凌乱和草率,真真辱没了原作者和原号编辑的一番心血。所以,要“复制黏贴”就完整“复制黏贴”,要不就进行“三次创作”,争取编辑得比前一个号更精致、更符合自己受众的审美需要。
虽然“复制黏贴”是互联网时代“快餐文化”的通病,同一种内容在不同的自媒体之间反复传播司空见惯。但是自媒体本来就是把自己喜欢的和更多人去分享的一种形式,那我就不明白,自己不愿意去发现,找来别人下过功夫的东西冒充自己的,这算是怎么回事?就为了可以贴几段广告赚点腾讯的广告分成?靠“寄生”过日子的自媒体你们又是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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