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心念念的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之际,又有一个许多准妈妈心心念念的消息在今天刷爆了朋友圈:“喜大普奔!广东产假增至178天!”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新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再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基本产假,各位妈妈将至少可以休178天产假。
———引自网络
这个消息一出来,正在休产假和准备休产假的女员工们自然一片欢欣。然而在许多人对这一决定表示支持的同时,也有不少人发出了质疑的声音,觉得这项决策的出台会加重职场的性别歧视,从而让本就艰难的女性就业现状越发地雪上加霜。
确实,作为一名打算换工作的适龄未婚女青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高兴,而是担忧。
早在去年,我找工作的时候,很多合适的岗位投出去的简历都如石沉大海,我一直很纳闷,直到猎头公司的中介吞吞吐吐地和我说,他们很多都只要招已婚已育的。
那时候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在招人的时候,有一个潜规则是男性>已婚已育女性>未婚未育女性>已婚未育女性。
而今年,鼓励二胎的政策一出台,就连已婚已育女性也不吃香了。
当然没有哪个企业会那么傻在招聘要求里面直接写只招男性或者不招女性,然而他们只要不接收你的简历不给你面试的机会,甚至一句不合适或者能力不够就足以将你这个将来有可能要休婚假休产假的人拒之门外了。毕竟,选择权是在招聘方的手中。
即使在这个提倡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即使各个领域不乏出色优秀的职业女性,但不可否认女性的职场之路确实要比男性走得更艰难一点。因为一旦有了家庭,男性依旧可以将所有精力放在职场拼杀的时候,然而传统的社会价值依然要求着女性对家庭付出更多,无论是家务还是小孩,此外也有女性天生的柔软使得她们对家人更加用心。
一个制度健全完善的社会,是应该保障公民的生育权并为此提供相应的福利政策。产假无疑也是这种保障之一。可问题在于,作为受益的一方,我们可以毫无顾虑地享受这应得的产假吗?
我们享受的这一项福利政策的背后,谁在为我们买单?
如果我们的单位有为我们交生育保险的话,休产假期间是有国家通过单位发的生育津贴的,但是社保的生育津贴是只支付98天的基本产假,而多出来的原30天现80天的所谓“奖励假”的工资是由企业承担的。
说得通俗点,这几乎就是政府请客,企业买单了。
政府的决策是民心所向,获利的百姓自然欢欣鼓舞,而用人单位却是叫苦连天。然而一旦这环环相扣的平衡被打破,总有一天会崩溃的。
企业都是逐利的,说得再冠冕堂皇,揭开一层层光鲜亮丽的包装,说到底,还是为了利益。尤其是在付出同等成本的情况下,企业自然更愿意招不用休产假的男性员工。所谓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贡献都是要在企业盈利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而现在经济的不景气和就业形势的严峻也是有目共睹,本就艰难的职场女性,自然更加步履维艰。
前不久湖北一孕妇被调岗去当搬运工的新闻热度还未褪去,这边增加产假的消息已是沸沸扬扬。
这一项决策的出台,会引向什么结果呢?如果政府后续没有相关配套的措施,那么终究会加重职场的隐性性别歧视,从而逼得女性不得不回归家庭,而现在的社会现状,又有多少家庭可以只靠一个人的收入就撑起一个家呢?
平心而论,每一位妈妈和即将当妈妈的女人都希望有更长的产假,可以更好地照顾自己的宝宝。也许政府的初衷是好的,然而一旦实行却反而适得其反。我们更希望,国家在出台这些政策的时候,能更多地考虑现实问题,为这些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比如如果企业有休产假的女员工,可以获得一些福利,从而提高企业对保障女员工权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我们纳税,我们交五险一金,我们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我们也应享有国家的福利与保障。可是我也希望,我不必因为我应享有的福利保障而损害到我的正当权利。
谁请客谁买单,才能宾主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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