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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级读本(宪问第十四)(5)

论语中级读本(宪问第十四)(5)

作者: 尔雅台 | 来源:发表于2019-12-13 18:00 被阅读0次

14.21 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恒弒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〇成子,齐大夫,名恒。简公,齐君,名壬。事在春秋哀公十四年。是时孔子致仕居鲁,沐浴斋戒以告君,重其事而不敢忽也。三子,三家也。时政在三家,哀公不得自专。故孔子出而自言得君命告失三子者,失君道也。之三子告,往三家以君命告。以公义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臣弒其君,人伦之大变,天理所不容,人人得而诛之,况邻国乎?故夫子虽已告老,而不敢不告也。

〇此章见孔子以讨罪正君臣之义也。请讨陈恒自是宇宙大义,凡弑君父之贼,人人切齿诛之,古之法也。且鲁为周公之后,当议天下诸侯之事,鲁之所以有春秋也。孔子申公义,谋之得其道也。公曰告夫三子,而三子不可,则鲁为齐续矣。故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夫子既私言之以自伤其志,而又诵言之三家以寒乱臣贼子之胆,则所以扶天理植人心而挽回春秋世道而不坠者,意独至矣。(刘宗周)孔子之行,以公义谋之,以公义终之也。

14.22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〇仁义修立谓之任,反任为欺。学之不成,事之不任,便是欺君。君上有过,犯颜直谏,是亦事君也。事君之道,义不可欺,而能犯颜谏争。

〇此章是孔子教子路以纯臣之道也。孟子曰非尧舜之道不敢陈,勿欺也;礼曰事君有犯而无隐,犯之也。勿欺,忠也;犯之,义也。由于孔子而欲为臣一事,则欺而不忠;于顓臾之伐而不救,则顺而不犯。故其问事君而告之如此。孝经曰: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尽忠則勿欺,补过则有犯。(宋·陈祥道)

14.23 子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〇君子循天理,故日进乎高明;小人殉人欲,故日究乎污下。(朱注)

〇此章是孔子论君子小人心术之各殊也。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小人之所以为小人,其初只争一念之公私,而其后遂各底其极,有大相悬者。盖天理本自髙明,君子凡事必循天理而不杂于人欲之私,由是志气清明,知日求其精,行日求其备,势不至为贤为圣不止,其阅歴于髙明之途而愈积愈上,盖上达者也。人欲本自汚下,小人凡事必徇人欲,而不念夫天理之公,由是志气昏昩天良,日益损邪行,日益多势,不至为狂为愚不止,其沉溺于汚下之途,而愈流愈下,盖下达者也。夫人惟一心,心入于正则达向上,心入于邪则达向下,人品之不同,只视乎此。故治心之功诚不可不严也。(四书日讲)

14.24 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

〇为己,欲得之于己,故终至于成物。为人,欲见知于人,故终至于丧己。是夫子厚古薄今也。(集程子语)

〇此章是孔子论学者用心之不同也。学圣贤者有义利生死诚伪之关,进而言之,则更有人己一关。大学言诚意必慎其独,即所谓为己也;小人拚其不善而著其善,即所谓为人也。中庸言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上而推及于天命之性,即自为己一念始。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下而及于文过饰非,无所忌憚,即自为人一念始。若为人一关不破,则永无入道之望。此易传于乾之初爻,大过之大象,所以特标遯世无闷之旨也。(唐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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