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上一排书,有些没拆封,有些只读了几页,还有一些精读过。这些书像是炎炎夏日里的冰淇淋,我则像个馋嘴又被限制了甜食的孩子。
我哪本都想看,一个都不想错过,但胃口有限,一箱冰淇淋摆在我面前,我也只能先挑一个。
目光沿着书架看过去,停留在一本最想读的书上面。不过,这本是两三年前就读过一次的。
在这么多新书还没读的情况下,花时间重读一本旧书,好不好?
似乎不太好。旧书只是一本小说,我三年五载之内没有计划学写作,不会试图当作家,那读小说岂非只是浪费时间?不如选一本知识点密集的书,花同样的时间能有更多的收获。
我取下一本历史类的书,坐到桌前。历史科普也是我喜欢的,不然怎么会买来摆在书架上呢,不过今天我却怎么也读不下去,翻完一页仍是头脑空空。
其实头脑不空,它满满地被那本小说占据着。
我想了想,笑自己权衡时间权衡精力,总是先考虑“应该”做什么,而不是“喜欢”做什么。
年轻时我那些潇洒的态度哪里去了?年纪渐长,心态变得保守,不敢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了吗?
没有的事,我永远是我。喜欢看那本小说,去看就是了。只想吃同一种冰淇淋怎么了,等我想换口味时,再换就是了。我看或者不看,那些新书也会在书架上等我,就在那里,不会离开。
我说服了自己,把历史书放回去,取下《漫长的告别》。
一个孩子长久不能吃甜食,今天气温升高到三十五度,她突然被允许选择一个冰淇淋。孩子毫不犹豫地选了经典香草味,喜不自胜地把冰凉的甜筒握在手里。——我拿着这本钱德勒小说时,感触就是如此。《漫长的告别》就是香草味冰激凌,是我长久以来最喜欢的那个类型的故事。
我有一些自己的阅读习惯,比如看正文之前,必须先看封面封底的设计,然后看扉页了解出版社、作者、译者、字数、版次、印次,甚至印刷装订等信息,此外,我也关心纸张的类型、颜色、质感、手感,以及书的正文有多少页。
看完这些信息以后,我把书的活页封面拿掉收在书架上,给书套上书衣。从那一刻起,这本书才是我的,接下来的几天或者几星期,我和她一起探索世界。
如果没有先仔细看过封面和扉页信息,我会觉得这本书很陌生,还不是我书架上的一份子。
另外,作者的生卒年份我也关心。看到数字标注时我就会下意识地在心里算出作者的年龄,对已经作古的作者我会默默评价一句“薄命”或“长寿”,然后才开始读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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