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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失格》:你没有必要讨好这个世界。

《人间失格》:你没有必要讨好这个世界。

作者: 梁水 | 来源:发表于2017-10-15 21:22 被阅读2519次

    “黑的反义词是白,白的反义词是红,红的反义词是黑。”

    《人间失格》:你没有必要讨好这个世界。

    《人间失格》的主人公叶藏生于一个富裕家庭,可自从他降临人世,家中便一落千丈。未曾得到父母关爱,兄弟姐妹间亲情亦不在,这样的环境养成了他晦暗而扭曲的人格。

    从来没有饥饿感的人,对于“人不迟到就会死”“人必须吃饭”等诸言论十分困扰,可为了融入大家的生活,掩饰自己“不同于常人”的事实时,他不得不把自己伪装起来,用丑态去博众一笑。这是他对人类最后的求爱。

    而自己的表演受到一点点外界的质疑时,他又会惊慌失措,死不承认。他是如此害怕被拆穿,害怕被孤立。

    我突然想起来自己。

    本不该拿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与自己做对比,但它直接映射了我的生活,有些事情憋在心中不吐不快。

    记得那天是去给室友过生日。全宿舍六个人关系很好,在网上定了家附近的KTV我们就拎着包出发了。由于我比较喜欢运动,平常基本也是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吃喝玩乐,所以……脚程比她们快了些,不知不觉就领先了大半条路。

    意识到这一点后我扭头看了看,室友们仍旧在慢悠悠地边聊天边走路,我在那里站着也不是,接着走也不是。

    为了应对这种尴尬场景,我拿出来手机放在耳边,假装在接电话。室友赶上来以后,明晰地看到我手机屏幕上的亮光,是我常用的那张锁屏。

    她没有半点恶意,像平常一样推了我一把,笑着说:“别给我装了,你根本没在打电话。”

    我满面通红,还未曾辩解半句,话题转瞬就被引到他处了,室友拉着我的手臂开始各种天南地北的胡侃,恍若这件事未曾发生过。

    这件事发生在上一年,脑海中关于它的记忆已非常模糊,《人间失格》却令我不可避免地回忆起来。我想,我与叶藏在本质上一样的,一样孤独,一样小心翼翼地来讨好这紫陌红尘。

    与其说我自己,毋宁说每个人都有这样孤独的时刻,生命本身并无意义,而真正的孤独足以证明此段肉身的存在。

    《人间失格》:你没有必要讨好这个世界。

    如果观者从另一个角度看叶藏,忽略其自我放逐,一定能发现,他的人生简直像开了挂。

    本可以顺风顺水:幼时喜好读书,学识已高出常人,在校成绩名列前茅,并轻松考取名校。青年时期拥有英俊的相貌,幽默诙谐的性格,从而得到众多女人慕艾。

    出租屋房东的女儿也好,组织活动里的“同志”也罢,既然她们倾心于自己,他都可以违背自己的意愿去迎合这些女人。

    我的不幸乃是一个缺乏拒绝能力的人的不幸。我害怕一旦拒绝别人,便会在彼此心里留下无法愈合的裂痕。

    银座里的女服务员应该算得上完美的情人,叶藏不必费尽心思去讨好她,在她面前可以沉默地喝酒,暴露出性格的阴郁。胆小鬼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

    我们都想遇到这样一个人吧,在他面前卸下可以所有伪装,不用强颜欢笑,只表露最真实的自我。可茫茫人海,“想遇到愿意为你单方面付出的人“这种想法,实在太贪婪了。

    叶藏是幸运的。

    当情人常子坐在朋友崛木旁边的时候,叶藏薄弱的占有欲竟然强烈起来。而当崛木表示出对常子的不屑一顾,叶藏在松了口气的同时,心却狠狠疼了一下。

    太宰笔下的叶藏原本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啊。

    因为丝毫看不到光亮,他与常子二人决定共同赴死,但生活总是充满戏剧性——他奇迹般地生还了。

    因协助自杀之名被关进监狱,出狱后又被送到“比目鱼”那儿看管,在这段时间里,叶藏方才意识到自由之可贵。他要逃离这里!可人间处处是樊笼,他能逃到哪里!

    在朋友崛木家遇到了二十八岁的寡妇静子,她还有个五岁的女儿茂子。叶藏不久后便与她同居一处,开始以画画为生,却固执着不肯相信周围人的善意,每日仍旧醉生梦死,宁愿去花柳之地寻欢作乐。

    为了不破坏这对母女的幸福,叶藏选择离开。转而投入京桥酒吧老板娘的帐中,为其座上宾,这时候遇见了酒吧对面烟酒店的小姐阿芳,她拥有少女般的圣洁,对于叶藏而言是灵魂的解脱,他想疯狂爱一次,不顾一切与阿芳成了婚。

    谁知命运弄人。

    在你快忘记的时候,怪鸟就会扑闪着翅膀飞到你跟前,用犀利的尖嘴戳破记忆的伤口。

    在妻子阿芳被奸污之际,他没有愤怒亦或憎恨哀伤,有的只是恐惧。

    对人类极度恐惧的人,反而会比任何人都渴望亲眼见识妖怪的可怕。愈是敏感、愈是胆怯,愈会企盼暴风雨降临得更加猛烈。

    心中的太阳还未曾升起过,便将要沉沦了。

    《人间失格》:你没有必要讨好这个世界。

    “DIAL”,被人刻意抠掉日文标签安眠药。

    叶藏心中凄凉,或者并非凄凉,而是绝望。吃了安眠药醒来以后,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竟是:“我想回家。”

    出去喝到酩酊大醉,“此地去故乡几百里?此地去乡几百里?”

    他俯下身子,泪流满面。那天夜里东京下了大雪,他垂手举起一捧白,用来洗脸。

    他在药店结识了老板娘,最终克制不住酒瘾用了老板娘提供的吗啡。他决定用药麻痹自己的那一刻,实在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了。巨额的医药费,对毒品的瘾,都促使着他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叶藏再次萌生了自杀的念头。想去死,绝非临时起意。

    然而这次他没有得逞,醒来后便见到了朋友崛木,当他发觉自己的这位朋友变得温柔了许多时,忍不住红了眼眶,变得感激涕零,仅仅因为朋友的微笑。

    看吧。无论经过了几多世事催折,他还是很容易因一点小事动容。

    可是啊,他的朋友和他的妻子一起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他对人类感到绝望,此刻真正明白:自己被彻底毁灭了,失去了做人的资格。

    后来父亲去世,大哥接他出来,在距他生长的城镇不远处买下老屋,让他与年近六十的面目丑陋的老保姆住在一起。

    今年二十七岁,自己却满头白发,但凡看见的人,都说有四十好几了。
    总而言之,自己绝不能碍他们的眼。我是“无”、是“风”、是“空”。

    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太宰治都是我极其喜爱的日本作家,但他们的结局每每令人扼腕。

    正如太宰的小说中所言:那些只会嚷嚷着要他们生存下去,却不曾施以援手的人,一定是个敢于令天皇去开水果店的伟人。

    人有活着的权利,也有选择死亡的权利。我们不该把自己的价值观加在他人身上,从而去唾弃,责难那些自杀之人。

    日日同样的事一再反复不息,只需遵照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矜来袭。阻挡去路的巨石,蟾蜍会绕路而行。

    你没有必要去讨好任何人,任何事。正如余华的《活着》中所透漏的:生命只是静静地活着,或平凡或壮烈,却真真存在。《人间失格》亦然,我们有自己的生活,为自己而活。

    绝不奴颜媚骨,绝不曲世阿学,认真地取悦自己,活成最好的模样。


    1.文中引用部分均为《人间失格》原文内容。

    2.个人见解,多有不足,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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