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梦想:
嫁给辣条厂厂长的儿子,做辣条厂的太子妃,坐拥数不清的辣条。
后来我才知道,辣条也分派系,公司各不相同。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写一个关于辣条的回忆录。
纪念那些早已消逝在风中,连图片都不一定能搜到的辣条。
Peace……
第一款:
小学,很小的时候。
我们叫它辣棒。
当然不是它……比它粗,想象一下雪茄,就那个体量。
那时候最常见的是,花一毛钱买一根。你可以一口气买一袋,但对于资金很不充足的小孩来说,吃一根已为这一天的乐事,满足,像吸了仙气。放学路上,辣条是身份的象征,它意味着:哇,他竟然有零花钱买辣条。
那时的富家子弟,即每天放学都能买一根辣条。
而我的零花钱,一直在极少与无之间徘徊,但只要我跟我妈路过了零食摊,我要吃的话,她会直接给我买一袋。
一袋里面好多根雪茄一样的辣棒,当时内心就是俩字:过瘾……
跟它同一时期的,在辣棒之后慢慢通行的,是辣片。售卖方式一样,一般都是买一片,阔绰的时候可以一买买一袋。都是普通的透明袋装着,分量不轻。
跟老式大辣片差不多样子,但小多了,味道也不一样。
第二款
棒棒鸡、鲜牛肉
搜了一下,完全没有。同名的也不是小时候吃的。
两种都是块状,这次辣条终于从散装变成了成型的包装。
一袋五毛钱。
当时,所有各式各样的袋装辣条都是五毛钱一袋,经常可以挑到眼花缭乱。
棒棒鸡是干辣的滋味。第一次吃,是源自同学的分享。后来迷上以后,家人跟我交易就直接拿棒棒鸡说事。
但我记得有一次,我被坑了。没有棒棒鸡。具体啥事,我就不说了,小事。
鲜牛肉咸辣,油汁儿较多,味道好吃到,汁儿都能舔光。
因为是块状的,每一颗都显得非常珍贵。吃一个心里就想,哎呀少了一个。那时候小孩子遇到自己爱吃的东西是不爱分享的,但有时候碍于情面,看着小伙伴渴求的眼神,还是会给的。
而且那时候小孩子看到别人在吃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是会主动伸手要的……
所以,最好是放学走路上买了吃。在班里,最后能落到自己嘴里的,可能也只有几颗。
吃不尽兴。
有时候手头一下宽裕了,有了一块钱,会选两包不一样的辣条,但遇到很爱吃的款,会买两包一模一样的。
那时候,朋友间最美好的话是:你想吃哪包?我请你……
第三款
泡椒牛板筋
片状,带有一点厚度。
包装字体变了,长大后买过尝过,跟小时候的味道完全不一样了,很失望。家里那边的小卖铺似乎也只有这一款更新版的了。
新的取代了旧的,吃不到旧款最喜欢的那种味道了。很可惜。
但说不定未来的某一天会突然吃到?
泡椒牛板筋是伴随我学生时代最久,记忆最深刻的一款辣条,也是我众多后宫佳丽中,宠幸次数最多的一款。
初中的时候吃得最多。放学路上,偶尔上课偷吃,咬一口含在嘴里,不敢嚼太大动静,辣味在嘴里溢开,真的是感受到味蕾绽放的感觉……
那时候痴迷到每天放学都要吃一包。边走边大快朵颐,不在乎什么形象。
放学路上吃东西,应该是学生的常态,辣条,烤红薯,汽水,烤肠,烤蘑菇(那时候烤串的种类不多)。放学后最拥挤的地方就是学校对面的小商店,买完出来,三三两两的一起,边走边吃边聊。
典型的移动型茶话会。
嘴里吃着东西,聊着天才带劲儿。
这么多辣条,我最想念的就是泡椒牛板筋,太久没吃,我都快忘记它的味道了。
但我可记得自己曾经非常crazy about it。
第四款
小鬼当家
还是一样搜不到……当时的包装用得就是小鬼当家里那个男孩的形象。
里面是一根根小细条,像好多根小牙签。一口可以吃一大口。那个偶尔会吃,味道跟现在很多辣条大差不离了。
周末去奶奶家玩,问奶奶要了钱,跟弟弟去商店买辣条吃。然后我看他选了小鬼当家,我就也挑了尝尝看。
毕竟,辣条的味道我都喜欢的,没有什么吃不惯的。
第五款
红烧辣面条
小时候吃了很多其他牌子的,都印象不深了。
这个辣面条是大学最爱吃的一款。学校商店的辣条只有这一种,我蛮喜欢的。无数个窝在宿舍,一个人或者跟舍友一起看电影的日子里,一定都有它的陪伴。
味道也是偏咸甜,但比较硬,我因为吃这个经常用力咬,导致现在下巴容易咯噔咯噔地响。
离开学校后,反而卖的地方少了,曾经网购过很多,安利给了同事。但现在也基本不吃了,为了我的下巴考虑。
我不想它脱臼……
第六款
卫龙
这应该是现在市面上最常见的一款了。我吃到的时候,感觉味道并不陌生,可能跟小时候吃过的某款味道很像。
但我现在也不是很爱吃卫龙。标准的辣条味,反而不得我欢心了。
人们总说吃辣条不健康,小时候我朋友还煞有介事地跟我说,泡椒牛板筋是用脚踩出来的,当时我边咬着它边说:“但它真得很好吃,好吃到我可以忽略……”
我同学听了以后,想了想点头,也是……
这么看下来,我这么爱吃辣条,那真的是多年养成的习惯。现在仍然有各种样式的辣条,层出不穷。但味道都大差不离了。
吃来吃去,都是长大后吃到的味道。
小时候吃到的味道,还会很熟悉吗?
我到底是在想念辣条,还是小时候和朋友一起聊天吃辣条的感觉呢?
当然是辣条……
开玩笑的。
谁能不想以前?就算没有辣条,也会有别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