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建设工程,挂靠人和被挂靠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这个表面上看不出来问题,感觉就是很公平啊…你是挂靠,肯定被挂靠单位收到钱再给你实际施工人。
但大家很容易忘记,被挂靠单位不可能只给一个人挂靠,往往都是有很多人挂靠。只要有一个人案件涉诉被告被执行,然后别人把被挂靠单位账户保全冻结了,你其他的挂靠人的工程款就不敢打进来。
按照这个合同,实际施工人就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别人支付工程款,就被其他案件执行走。别人不支付,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又没达到支付条件。
看到有的老板胆子大,为了省钱,上亿的合同,找别人要个模板就写。这真的是风险特别大…签合同,需要你有丰富的经验去预判哪些点在诉讼中可能产生较大争议。有的老板,因为合同不严谨,已经损失了成千上百万,律师费和这个数字比,就是九牛一毛。
结论:签合同最好找律师把关。别为了省小钱而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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