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法律体系不同,各有特色,法律象征符号也各不相同,我国传统法律的象征物是上古神兽獬豸,西方则以希腊神话中忒弥斯女神为代指。
獬豸长相似鹿,头生有一角,能辨曲直,性忠直,见到有人相争它会用角碰理屈之人,如果见到有人相论,它又会用角碰不正当的一方,据说春秋时期楚文王得获一只獬豸,照其形制成帽,曾为当时的风尚,秦代以降这种帽渐成司法官监察官的官帽,明朝官服用了补服,这类官员的补服又绣上了獬豸,自东汉在公堂之上中国司法的鼻祖皋陶的像与獬豸图成为了必不可少的的装饰品,时至今日法官手中的法槌圆顶上仍刻有獬豸首的图案,它时刻提醒着执法者明辨曲直、公正裁判。
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众神之王宙斯的姑母同时也是他的第二任妻子,身着白袍头戴王冠且蒙着眼的忒弥斯女神出现在了欧洲各个法院,按照欧洲学者的解释: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直不阿;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王冠,因为正义尊贵无比,荣耀第一;秤比喻裁量公平;剑表示制裁严厉、决不姑息,前秤后剑,表示她虽主张正义,但却不提倡不必要杀戮,也寓指任何人不能假借正义之名,对他人无端杀戮;束棒,是权威与刑罚的化身;蛇与狗分别代表仇恨与友情,两者都不许影响裁判。
从中西方法律象征符号来看,这一兽一神,于细微处已尽显中西文化之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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