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歧木子
物质存在+生命能量=肉体生命。
精神主体+生命能量=精神生命。
那么,看这个物质存在的处境,他没有其他经济资源筹码,这是物质存在的普遍初始处境。说来,我觉得世间很奇特的事情是,肉体生命的成长依靠的竟然是依靠一种被称为血缘的关系支撑的,不可思议,为什么大多数还有效?这像是种奇迹,就像用道德义务维持了经济亏损一样。
面对这样的物质处境,一般的选择是什么呢?1家庭无条件提供资源,则乐享之。2家庭有条件提供资源,则达标之,或商讨之,商讨或为讨好,或为威慑。3家庭微量甚至不提供资源,则或反叛之,或逆来顺受之。
我与他处于的处境是,伪装成第一类的第二类。这个情况下的我,也是个例,特殊例子下的特殊解。
而他,他却没选择肉体生命的普遍初始选择,是因为我住在他这儿,我—精神生命战胜了他—肉体生命,于是成为他的主人,他成为我的奴隶。正像黑格尔所说的那样,而一般情况会是,指使奴隶的主人由于不去创造而逐渐虚弱,主奴位置颠倒。
不过,我只是没有完全选择,我之中仍然有许多屈辱的妥协,这些痛苦,我会铭记在心。而我为什么妥协?
因为我和他共享着生命能量,一体双生。但我也没有完全妥协,这是我的特殊之处。我令他以自己的物质存在做筹码,以维护我的尊严,而生命能量也出于物质存在,这样就代表着,他死,我也会死,而我深知后果,却仍然做了。于是,他像个赌徒,将无价的生命做筹码,而且,他并没有将生命量化,因为我不允许,所以,他每一次都是豪赌,将全盘生命押注。这么说,他胜券在握?不,我对这种赌博的态度也模棱两可,我不确定其有作用,但我也没什么好失去的。对于肉体生命及其的物质处境,我同情他,但我自爱我—精神生命,所以,优先保全精神,其次保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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