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ies and 乡亲们!今天为大家分享《魔鬼经济学》第8篇读书笔记。主题可以概括为:人性是善是恶的意义何在?中国文化自古以来,讲的是“人之初,性本善”,治国大政自然推崇德政,仁政。西方则认为“人性本恶”,因而强调建立法度,以法惩治。
谁对?谁错?但我觉得成年人应该不只是要对错吧?是否也应该考虑一下好与坏?因为对错与好坏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就像是为了救人闯红灯。闯红灯不对,但对于抢救生命来讲却是好的。
作者在书中讲了一个发人深思的例子,发生在M国某高档小区,一年轻男子先是袭击了一女士,后又折返,QJ然后杀害了她。据说目击者达38人,竟然从作案到结束整整半小时多,无一人打报警电话,或者挺身阻止。高档小区,甚至是说这是社会精英阶层的一个代表吧,人性难道是如此冷漠吗?
就算以“旁观者效应”来搪塞(旁观者效应:悲剧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目击者,反而会导致他们无动于衷),但这样的事情着实令人心寒。
作者顺势讨论了犯罪率升高的原因。罗列的原因有人口增长,人性善恶等很多,还别出心裁的用各种数据,例子,总结了一条脑洞大开的原因:犯罪率升高是因为看电视。其实这种种对犯罪率升高的研究,哪怕归结为因为吃饭,也并不是重点,真正的目的,无非是说明了人的复杂性。
复杂就在于人有时很好,有时又很坏,或者为了一件好事,却做出了另外一件坏事,还可能上一秒是佛,下一秒却成魔。
于是,人性到底是自私的?还是利他的呢?能否简单一句话准确定义呢?作者进而举了考验人性博弈的实验。
第一种是囚徒博弈实验。发给两个人共20美元,要求其中一个分钱,另一个则负责决定是要钱还是拒绝。要钱呢,两人分完钱就万事大吉,但是拒绝呢,则宣告他俩谁也拿不走一分钱。因此,分钱的那个人就要考虑不能给对方太少,那样的话,对方一怒之下拒绝拿钱,就会导致两人都是一场空。最后的结果,根据统计,平均分给对方的钱在6美元。在这种条件下,绝对的自私会导致绝对的失败,而6美元则使被分钱者既能好好合作,又能使分钱者利益最大化。
第二种是独裁者博弈实验。还是发给两人总共20美元,但这次只允许一个人,即“独裁者”,有权利随意分给对方任何数值的钱,对方只能接受。按设想,人比较自私的话,独裁者分给对方1美分不就好了?但结果出人意料了,平均分给对方的钱为4美元。在这种游戏规则下,人完全可以超级自私,但却没有。人也有善的一面,对吗?而且最令人惊讶的是,这个实验无论是在蒙古落后的西部地区,还是在美国发达的东部,结果都大体一致。
第三种则是由两人自己去挣钱,不再是提前拿出20美元白给他们,结果,当自己去挣钱来分时,人们则表现为既不舍得分自己的辛苦所得,也不愿意拿别人的血汗钱。
那么,三种实验做完,你觉得人性到底能否锁定是哪种性质呢?还是不能。人还是那些人,钱还是那些钱,很多东西没有变,变的只是游戏规则,但人们所表现的依然很复杂。
作者又重点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器官移植。
器官的来源,很大比例来自车祸,病人,很少是器官付费,或者亲人间的捐赠。因而,这样一种情况发生了,当你担心开车人的安全时,等待器官移植的人却要因为难以得到需要的器官而死去。当器官有大量可移植时,我们又不得不注意,这说明交通事故在增长。
另一个例子是球员交易。
当采取买家出价的方式时,卖家在理论上以次充好是很有优势的,但是,买家也不是傻子,当他知道花了大价钱买的是次品后,就逐渐压低自己的出价。那样的话,最后基本是双输,甚至好球员都没法再卖出好价钱。所以,卖家没有选择作弊,最终达成的交易,总的来说倒是挺公平。
当采取买家给卖家固定钱数,让卖家给他那个价位范围内最好的球员时,最后的结果则是卖家必捣鬼,永远是买的亏,卖的商家大赚。
这样说来,下雨的时候,你是可怜别人无伞,还是在晴天时,担心雨衣厂无法卖货呢?
现在,我们重新回到本文所举的第一个例子,女士被杀,为什么38人竟然无一人报警或者见义勇为呢?当我告诉你,这件事发生在凌晨,灯光很暗,或者说根本看不清呢?或者当我告诉你,记者为了报纸销量故意说是38人围观呢?再或者告诉你,有的人听到声音了,不是不管,当时是认为两口子只是闹别扭呢?你会怎么想?
读完之后,我最大的启发是:讨论人性是善是恶,原来是毫无意义的啊!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条件,不同的刺激下,往往会做出当时的不同反应。这才是真相。求婚时,单膝跪地,承诺天荒地老,在当时是真的,最后不爱了,无情,绝情,也是真的。我们需要做的有意义的事情,应该是如何提前制定一个让人向善的规则。也正如法律所讲的,为什么要程序合理大于实质合理吧!
总结诗:
人性善恶相对论,
为善为恶一念间。
程序合理法先行,
制度会使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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