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若木槿
我大概还算比较幸运的吧。递出辞呈,交接工作的时候,新公司的上司已经在催我入职了。结束前公司的一切,我给自己放了两天假,才去杭分总部办了入职。
新公司有个和我一样刚毕业的同事,也刚入职不久,不同的是,她是研究生。整个办公室加上我一共五个老师,除了我们俩,另外三个老师都是在这里工作了好几年的,所以我们自然而然地走得近些。
本来我是打算“少说话、多做事”的。虽然在前公司并没有因为“嘴巴多”闯出大祸,但这样的行为确实存在不小的隐患。小鞋其实早被人穿上了,我和那人没仇,也没利益纠葛,但卖了我们,能讨好老板,所以她毫不犹豫。我之所以没被整,是老板还没想着整我。这一切,是我离职前知道的。
但那个同事很主动地跟我说了很多,比如她在这儿做不久的,很快就会辞职。于是我也毫无芥蒂地跟她说了很多,把我在面试时绝不会对HR吐的前公司的槽吐了个遍。事实上我们的交流也是以我前公司为话题开始的。
我是个老实人,HR问我之前在哪家公司,我便说了。这是个小地方,类似于一个小镇,而前公司在这一片,算是规模比较大的机构了,所以干这一行的基本都知道。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某某公司跳槽来的?我之前去那边面试过……”然后我们就聊起来了。
她说她六月份之前就开始找工作了,面试了很多家,在福利待遇方面,真的是一家公司比一家公司差,到这家估计是最差的了。她面的第一家也是国内比较知名的公司,基础工资大概比我们高了三千,在聊到“职业规划”这个问题前,双方都是比较满意的。但当她老实跟人家说完应该只做四个月左右之后,对方的态度变了,支吾了一阵说她可能不太适合这个职位。
这让我想起自己的第一次面试。我带着紧张出门,唯一的准备是穿了套漂亮的衣服并化了个淡妆。毫无疑问,那天我碰了一鼻子的灰,并且因为我对HR坦白了考研的打算,人家以一副高高在上施舍的态度,表示可以为我提供一份一年内四千封顶的工作。那以后我再也不曾在HR面前提及“考研”二字。但不论是我,还是那位同事,都不会因为不提就放弃原有的打算。
作为应聘者,我们大概算得上是心怀鬼胎的那一类,因为现实告诉我们,实话实说的后果是失去原有的工作机会或受到不公待遇。我们也明白,站在公司的角度,它更倾向于聘用能够长期稳定,并将重心放在工作上的员工。所以当我们表示可能做不长久,或还有其他人生规划时,会降低HR的好感甚至可能将原有的好感变成反感。
但这种带有谎言性质的隐瞒不止出现在求职者一方。不论是在前公司还是现公司,面试时HR会跟你说的公司情况里,大部分都是你所期待的。若顺利过了面试,拿到offer,剩下一部分你不那么期待的,将会由你的同事告诉你,如果他们善待新人的话。于是我热情洋溢地开始第一份工作,但不到四个月就辞职了。
利己,自我保护,这大约是人的本能吧。类似于面试中求职者和HR为了维护己方利益隐瞒某些信息、甚至说谎的行为,在这个社会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比如许多服装销售会尽己所能去夸穿上自家衣服的顾客,而不论上身效果好坏,因为顾客一高兴就可能掏钱,而顾客掏钱了才有业绩。
在大学里,我花了很多时间去思考,并认同了“人本性自私”这个观点。“人的感知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周围扩散开的。”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最先感知到的是“自我”,甚至从内心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能直接感觉到的也只有“自我”。所以人优先为自己考虑是一种很合理的倾向。
但人是社会性动物,只考虑自己势必会在某些方面对他人带来不利影响。而“自己”和“他人”又是相对的两个概念,本质上“自己以外的任何人都是他人。”。每个人对于自己而言都是“我方”对于他人而言都是“他方”。所以,只有每个人都在考虑到“我方”利益的同时考虑“他方”利益,社会才能尽可能减少矛盾而达到和谐。
“善”与“恶”的观念亦产生于上述的“两方”。最简单直接的判断是“他方对我方好为善,他方对我方坏为恶。”这个句子中的词“他方”、“我方”、“善”、“恶”等都有很大的阐释空间。这句话很复杂,善恶的判断很复杂,这个世界很复杂。它不是我们儿时被告知的黑白分明的,黑白之外,还有许多灰色地带。
公司可视求职者对某些信息的隐瞒为恶,同理,求职者亦如此。而这带有谎言性质的隐瞒,在所有谎言里,不过是程度较轻,造成损失较小的一种,任何一方不满彼此,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解约而已。但世人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为了维护或得到一些什么,而说出怎样会造成多少恶果的谎言,谁知道呢?
我一向讨厌麻烦,并且尽量避免给他人制造麻烦,所以,对于自己在面试中模棱两可的回答,致使HR以为我起码会在这个岗位上待几年,以增大得到这份工作的机会,内心是充满疚意的。但转念一想,若不适应这份工作,我亦随时可能离职,心里便好受一些。也有同事安慰我,不用想太多,这类岗位人员流动性很大,久了就司空见惯了。
这样的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大概是我还太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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