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笔想写的第一个人,就是你。曾几何时,只要我想写些东西,马上进入脑子的就是你。最后一次为你,然后不等了,就当风没吹过,你没来过,我没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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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刚进中学的小丫头,当然你也不大,只不过是一个刚刚初二的毛孩子。只是因为你和我哥玩得好,所以我们就那么相识了。其实如果当时可以预见未来的话,我真的希望我们就这样做一对陌生人,不是因为恨你,对你没有恨,只是觉得陌生了对我们来说是最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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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个晚熟的人,我并不知道每天追着你和你玩是因为我喜欢你,而你呢,就像你的网名一样,慢热,是啊,你更是一个慢热的人。直到我初三,你高一,我才发现,原来我是喜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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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一,你高二。那段时间莫名的喜欢研究星座。对了,我是狮子座,你是摩羯座。瞧瞧,连星座都说咱们俩一点合适的地方。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坚持了这么多年的。可能早就应该放手了,可是啊,当时的自己想不到这些,其实吧,你也没给过我什么承诺,连一句我们在一起吧都吝啬和我说,可是我怎么就爱了你这么久呢?我是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人,唯有喜欢你,我用了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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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因为想离开你远一点,放弃了离你特别近的本科大学,独自一个人去了好远好远的上海。朋友都说:你是一个多么需要依赖的人啊,为了一个男的,至于跑那么远吗?你瞧,他们都为我打抱不平,只有梓嫒对我说:跑那么远干嘛,你就算跑到天边,你也忘不了他啊。一句话,打破了我所有的伪装,是啊,546464,我走到哪,好像都忘不了你,可是啊,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时间是最好的忘记工具。所以现在,我可以很高兴的告诉你,546464,我可以和别人任意的讨论你了,你不再是我的软肋,也不是我的禁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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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在街上看到你了,你还是那样,翩翩公子。再见到你,没有了悸动,好像爱你已经变成了上辈子的事了。但是依旧谢谢你,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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