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今年读的第二本书。
太悲惨了。
妻子比我先两天读完这本书,她说鼻子酸了好几次,看到主人公福贵将他女儿凤霞“送出去”又背回来时就忍不住落泪了。当然后面又掉了好几次眼泪。妻子说她足足过了一天才缓了过来,也没有勇气看第二遍。
我老早就听说过余华的这本书,毕竟是九二年写的,而且还非常出名,但之前看到书名总认为是“一出悲剧”,不忍翻阅。但其实这样并不好,能打动人的故事就是好故事,我怎么能逃避呢。
于是这两天我在店里空闲的时候几乎是一口气看完。
当我第一天看到福贵的妻子家珍患上“软骨病”而不能干重活但自己又每每尝试去干重活又屡次跌倒才“认命”时,我心里很难过。家珍真的太凄惨了,太难了,福贵都说自从春珍嫁给他之后就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一直以来她都逆来顺受,当福贵还是“少爷”喜欢嫖赌时,就想着法子让他清醒但却收效甚微;而当福贵一夜之间败掉家产后又对他不离不弃,始终为这头快要支离破碎的家缝缝补补;而就在他们一家最困难的时候她却病倒了。这日子还怎么过?
我一下子就伤心起来,然后我又想到了我的妻子。现在不是旧社会,那时夫妻双方连“爱”都说不出口。我立马打电话给妻子,我说我很想抱抱她,妻子刚开始在笑我,问我怎么啦,我说我看到家珍患病那里了,突然就很想抱抱她。妻子一下子就意会了,说我傻瓜。
第二天当看到福贵的儿子有庆因为被无良医生(为了给刚刚生孩子而大出血的县长夫人输血)抽血“抽干”而死时,我的泪水就忍不住在眼里打转。
多么听话多么懂事多么阳光的孩子啊,因为家里穷,担心母亲为他做的鞋子过快损坏而总是提着鞋子跑着十里路去学校又跑十里路回家里,然后帮忙干农活、割草喂羊,似乎永不疲倦。哪怕经常挨饿,但当学校号召献血时有庆却义无反顾地冲在前面,但没想到却是这样“意外”得失去了生命。福贵去到医院看到几乎只剩一副骸骨的儿子痛哭流泪,好好的儿子上午还活蹦乱跳的去学校,下午竟然就没了。当福贵问清原委后几乎要发疯,从太平间出来看到医生就想揍!要不是他的老战友春生出来挨了他一脚,他或许不会就此罢休。而昔日一起相依为命的老战友春生,就是县长。
然而福贵能原谅他,但家珍却不让他进家门。
接下来,他们最听话最可爱最勤劳最纯真而又最苦命因小时候一次疾病变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在生孩子(苦根)时却因为大出血而没有了,然后是家珍,然后是凤霞的“偏头”丈夫二喜,然后是苦根。
福贵身边最亲的人就这样接二连三的离他而去。福贵的泪水也快要流干了,最后只剩福贵自己和他买的他叫它福贵的一头老牛。
看完书我的心绪也是久久不能平复。这故事也太凄惨了。不过想着福贵在那个下午一直在跟“我”讲述他这一生不幸的遭遇时并没有太多的伤心和悲痛,我想福贵对自己的一生还是“满意”的,至少他和家人过了一段虽然穷苦但平静的生活,至少他的至亲都是他亲手埋葬。这些回忆他讲述起来似乎就是昨天才发生的,他记得那么清楚,似乎家人就活在他身边,那刻他是幸福的。
似乎这就是支撑他一直活下去的理由。
书中处处写着死,但“活着”却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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