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列传第三十六
高允,字伯恭,勃海人,少孤夙成,有奇度。年十余,奉祖父丧还本郡,推财与二弟而为沙门, 未久而罢。性好文学,担笈负书,千里就业。博通经史天文术数,尤好 《春秋公羊》。
年四十余,始拜阳平王行征南大将军杜超从事中郎。超以方春而诸州囚多不决,乃表允与中郎吕熙等分诣诸州,共评狱事。熙等 皆以贪秽得罪,唯允以清平获赏。
府解,还家教授,受业者千余人。四年,与卢玄 等俱被征,拜中书博士。后诏允与司徒崔浩述成《国记》,以本官领著作郎。
允虽明于历数,初不推步,有所论说。唯游雅数以灾异问允,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难, 既知复恐漏泄,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遽问此?”雅乃止。
初,崔浩荐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数十人,各起家郡守。恭宗难之,浩固争而遣之。允闻之,谓东宫博士管 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非,而校胜于上,何以胜济?”
辽东公翟黑子有宠于世祖,奉使并州,受布千匹,事寻发觉。黑子请计于允曰: “主上问我,为首为讳乎?”允曰:“公帷幄宠臣,答诏宜实。又自告忠诚,罪必无虑。”中书侍郎崔览、公孙质等咸言首实罪不可测,宜讳之。黑子以览等为亲己, 而反怒允曰:“如君言,诱我死,何其不直!”遂与允绝。黑子以不实对,竟为世 祖所疏,终获罪戮。
是时,著作令史闵湛、郄標性巧佞,为浩信待,劝浩刊所撰国史于石,用垂不朽, 欲以彰浩直笔之迹。允闻之,谓著作郎宗钦曰:“闵湛所营,分寸之间,恐为崔门万世之祸。吾徒无类矣。”未几而难作。
初,浩之被收也,世祖召允,谓曰:“《国书》皆崔浩作不?”允对曰:“《太祖记》,前著作郎邓渊所撰。《先帝记》及《今记》,臣与浩同作。 然浩综务处多,总裁而已。至于注疏,臣多于浩。”世祖大怒曰:“此甚于浩,安有生路!”恭宗曰:“天威严重,允是小臣,迷乱失次耳。臣向备问,皆云浩作。” 世祖问:“如东宫言不?”允曰:“臣以下才,谬参著作,犯逆天威,罪应灭族, 今已分死,不敢虚妄。殿下以臣侍讲日久,哀臣乞命耳。实不问臣,臣无此言。臣以实对,不敢迷乱。”世祖谓恭宗曰:“直哉!此亦人情所难,而能临死不移,不亦难乎!且对君以实,贞臣也。如此言,宁失一有罪,宜宥之。”允竟得免。
于是 召浩前,使人诘浩。惶惑不能对。允事事申明,皆有条理。时世祖怒甚,敕允为诏, 自浩已下、僮吏已上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为,频诏催切。允乞更一见, 然后为诏。诏引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余衅,非臣敢知。直以犯触,罪不 至死。”世祖怒,命介士执允。恭宗拜请。世祖曰:“无此人忿朕,当有数千口死 矣。”
浩竟族灭,余皆身死。宗钦临刑,叹曰:“高允其殆圣乎!”
高宗即位,允颇有谋焉。司徒陆丽等皆受重赏,允既不蒙褒异,又终身不言。其忠而不伐,皆此类也。
高宗重允,常不名之,恒呼为“令公”。允屡进谠言,高宗从容听之。或有触迕,帝所不忍闻者,命左右扶出。事有不便,允辄求见,高宗知允意,逆屏左右以待之。礼敬甚重,晨入暮出,或积日居 中,朝臣莫知所论。
允第惟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盐菜而已。高宗叹息曰:“古人之清贫岂有此乎!” 即赐帛五百匹、粟千斛,拜长子忱为绥远将军、长乐太守。允频表固让,高宗不许。时百官无禄,允常使诸子樵采自给。
游雅尝论允曰:“夫喜怒者,有生所不能无也。余与高子游处四十年矣,未尝见其是非愠喜之色,不亦信哉。高子内文明而外柔弱,其言呐呐不能出口,余常 呼为‘文子’。崔公谓余云:‘高生丰才博学,一代佳士,所乏者矫矫风节耳。’ 余亦然之。司徒之谴,起于纤微,及于诏责,崔公声嘶股战不能言,崇钦已下伏地流汗,都无人色。高子敷陈事理,申释是非,辞义清辩,音韵高亮。明主为之动容, 听者无不称善。仁及僚友,保兹元吉,向之所谓矫矫者,更在斯乎?”
高祖悦允,常置左右,朝之大议,皆咨访焉。
魏初法严,朝士多见杖罚。允历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余年,初无谴咎。据律评刑,三十余载,内外称平。
其年四月,有事西郊,诏以御马车迎允就郊所板殿观瞩。马忽惊奔,车覆,伤 眉三处。高祖、文明太后遣医药护治,存问相望。司驾将处重坐,允启陈无恙,乞免其罪。先是,命中黄门苏兴寿扶持允,曾雪中遇犬惊倒,扶者大惧。允慰勉之, 不令闻彻。兴寿称其允接事三年,未尝见其忿色。
允虽年渐期颐,而志识无损, 恂恂善诱,诲人不倦。昼夜手常 执书,吟咏寻览。笃亲念故,虚己存纳。虽处贵重,志同贫素。性好音乐,每至伶人弦歌鼓舞,常击节称善。又雅信佛道,时设斋讲,好生恶杀。性又简至,不妄交游。
初,允每谓人曰:“吾在中书时有阴德,济救民命。若阳报不差,吾寿应享百年矣。
十一年正月卒,年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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