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不会记住你很久

作者: 云晞 | 来源:发表于2018-07-12 14:29 被阅读932次

    文|云晞

    图片|网络

    第一眼就心动的人,怎么做朋友。

    2018/07/12  周四  晴

    今天中午收拾房间的时候,我扔掉了很多东西:衣柜里很久没穿的衣服;之前处得很好,但后来断了联系的朋友送的书签和信;坏了很久但一直舍不得丢掉的充电宝。

    还有他以前送的一双高跟鞋,三个小熊,一个手机壳和四本书。

    高跟鞋是十八岁生日事他送我的成人礼物。三个小熊是高考后他送我的高考礼物。手机壳是上大学后的第一个新年,他送我的新年礼物。

    最后那四本书,是我们分手时他送给我的我最喜欢的作者的签名书。

    整整一大纸箱的东西,从七楼到一楼,我抱下来扔进了垃圾桶。

    扔掉所有他送过的东西,就如同扔掉过往,扔掉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一样。扔的时候手上很轻松,扔完之后心里却很空。

    那种感觉,就像一直以来心里都住着一个人,这个人却突然间就走掉了。对,直接从心里消失了,把心房空出来了,空荡荡的。

    空荡荡的心房,守着空荡荡的人。空荡荡的人,养着空荡荡的心房。原先填满心房的那个人,早已不知所踪。

    晚上的时候,他约我出去吃饭。

    “想吃什么?”他问得小心。

    “火锅吧。”我回得随意。

    半小时后,熟悉的地点,熟悉的位置,熟悉的场景,陌生的人,他带着另一个人,我自己,三人面对面坐在火锅店里。

    和我面对面的是一个同我年龄不相上下的年轻女孩子。短发,大眼睛,圆脸,小酒窝,很是可爱。

    “我还以为你会带人来……”把烫好的鱼丸夹进女孩碗里,他抬头对我说。

    咬爆嘴中的肉丸,滚烫的肉汁烫傻了舌头,“我能带谁啊?一直都是一个人。”咽下肉丸,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不是。我是说我喜欢一个人。”他一直在忙着帮她夹菜,应该没听见吧。

    “嗯?”果然,他没听清。

    “没事没事。那个,不介绍一下?”我昂头示意一下从落座就埋头苦吃的女生,用嘴型问他。

    “忘了介绍了。这是我女朋友,小溪。”他站了起来,但旁边的女生没有任何动静,仍在卖力地吃着。

    吃完碗里的最后一颗鱼丸,她才抬头冲我笑了一下。

    一顿饭吃了将近两小时。这是我长这么大吃过的最煎熬的一顿饭,没有之一。比起第一次跟他回家见他父母还紧张,还煎熬。

    整顿饭下来,那个女生没有说过一句话。回去的时候,我让苏程和我借个地方说话,她也没反对。她全程就微笑着看我和苏程交流,虽然我们也没说几句。

    平时一定是备受偏爱的那一方吧,所以才那样无所畏惧,有恃无恐。

    不像我,连说句话都欠个身份和立场。

    “我以为你有男朋友了。”

    在离女生不到十米远的地方,苏程他目光从未从她身上挪开过,即使现在站在他眼前的人是我。

    “我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遇到了。”我也看向女生,想看清她哪里吸引了他。

    “她就是之前和你说过的,我在高中暗恋的人。”他话语里有些遮掩,吞吞吐吐的。但我能看得出来,他是极喜欢她的,不然不会那些小心地宠着。

    他看她的眼神,骗不了我。这种眼神,我从来没有在自己身上体会过。

    “挺好的。挺可爱的小姑娘。好好待人家。”别像对我这样。

    “这是自然的。”看着她背影,他笑了。

    “对了,我妈说明天让你过去一趟。她说你很久没去看她了。”他还在看她。他看着她向我传达阿姨的话。

    “那个,你替我跟阿姨说声抱歉。下次吧,下次我再去看她。”下次是什么时候?下周?下个月?还是下一年?

    我也不知道。

    他看看我,最终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

    路灯投射的地方,他揽着女生肩膀,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重叠在一起,亲密无间。背光的地方,我站在树下,看着他们离去,越走越远。

    其实我今天刚辞职了,准备离开成都。我没有告诉他,因为不想让他觉得是因为他我才离开的。

    尽管事实本就如此。

    重庆到成都,三百多公里的路程。路程不算远,所以我当初舍远求近,毕业后直接拎着行李箱去了成都。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在成都。

    成都是他出生长大的城市。他喜欢成都就如同我深爱重庆一样。但他舍不得离开成都,所以我离开了重庆。

    当初,我离开重庆去成都的时候,朋友问我:这样值得吗?我说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他在哪,我便在哪。如此而已。

    后来,我从成都回到重庆的时候,朋友问我:这样做,后悔吗?我回她说就像当年去找他一样,无谈后不后悔。他不需要我了,我就回来而已。

    话虽如此,但我知道,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从今往后,除非必要,我都不会再踏上成都这座有他在的城市了。

    因一个人喜欢上一座城,然后再因为这个人离开这座城。苏程,这七年的青春,就当我前世欠你的,惟愿余生和来世,你我都别再相见了。

    “同学同学,我们是不是之前见过?”

    七年前的夏天,那个蝉声聒噪,风扇齐飞的教室里,那个身穿白上衣,脚踩白色帆布鞋,长得斯文秀气的男生,用一句土掉牙的客套话和我搭讪。

    自那之后,高中三年,大学四年,苏程在我生活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我帮他给他喜欢的女生写信,他帮我给我喜欢的男生传话。我们一起上课,一起逃课,一起去海边,一起开戒喝人生的第一瓶啤酒,一起躺在操场上数星星,一起填志愿,一起上大学。

    再到后来的一起相爱。

    “我上辈子肯定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所以这辈子是来还债的。你看啊,我妈喜欢你,我姐喜欢你,连我家的猫和狗都喜欢你。”

    “那你呢?你喜欢我吗?”

    “哈哈,对啊对啊,好好伺候着啊,姐姐我可是有靠山的人。”

    一直到我们分开,我都没敢问苏程一句:你喜欢我吗?你喜欢过我吗?

    我以为只要我努力变得更优秀,他就会喜欢我。我以为只要对他的喜欢更多一些,对他更好一些,他就会喜欢我。我以为我睁只眼闭只眼,就可以当做没看见他眼眸里的疏远。

    可惜我错了。喜欢不是靠努力就能得到的,感情也没有天道酬勤这一说。

    只是可惜,我领悟得太晚了。

    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怎么样的,但我知道不喜欢一个人是怎么样。

    那是我和苏程在一起一年的时候吧。那天他生日。他不是很开心,因为他想见的人没有来。我们是在酒吧给他庆祝的生日,他喝得烂醉,心情不好。

    他一路从酒吧吐回家。每吐一次,就喊一个人的名字。这个名字,他在梦里也常喊。但我和他认识了五年,却从没听他说起过这个名字。

    这个陌生的女性名字,像一根吃鱼时不小心卡在喉咙里的鱼刺一样,让我在苏程熟睡之后恨不得把喉咙捅破,吐出它。

    第二天他醒来,我问他他昨晚喊的那个人是谁。他说他忘了,不记得自己胡言乱语说了些什么,让我别放在心上。

    怎么可能忘了呢?经常在梦里都会在嘴边呢喃的名字。怎么可能忘得了?

    “是真的不记得了?还是不想说?”

    “真的不记得了,你能不能别这么敏感?”

    我们第一次吵架,就是因为这个陌生的名字。那是有史以来吵得最凶的一次,我都收拾好东西,从出租屋搬出去了。

    后来因为他妈妈,他才又把我接了回去。我想如果不是阿姨,或许我们那一次就分了。

    后来,我们也经常会吵。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吵得天翻地覆。但每次都是我赢,因为他会直接无视我的吵闹,不说话。

    其实我宁愿他和我吵,也不想看他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和无话可说的态度面对我。

    我宁愿大吵一架,也不要彼此猜疑却又不说破。这样,太累了。

    分手是我提出来的。

    在无数次争吵和冷战之后,我放手了。他没说什么就点头答应了。他心里应该是高兴的,因为我退出了,成全他了。

    从分手到现在,已经过去两年的光景了。这两年里,公司曾有过人事调动。老板有意安排我回重庆的分公司,不过都被我推掉了。

    原想着即便不在一起了,但只要还能和他在同一座城市,呼吸着同一片蓝天下的空气,踩着脚下他也踩过的道路,吃着以前经常一起吃过的火锅。

    只要还留在他的城市,哪怕不相见也甘愿。直到昨晚见到他,才恍然若失,原来我们已经两年没见了,尽管都在同一座城市。

    原来他不是不温柔,只是这温柔不是对我罢了。

    真可惜,今晚过后我就要离开成都了。

    同他在这里生活了几年,我还没有和他在大晚上去压过马路;还没有陪他去玉林路的小酒馆大醉一场;也没能再挽着他的手回去看看阿姨;甚至连一句谢谢你都没来得及对他说。

    余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那些来不及讲完的故事就算了吧。

    苏程。你放心去幸福吧,别担心我,我不会记住你很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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