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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创业的那些事儿(三)- 你不可不知的股权分配的那些坑

合伙创业的那些事儿(三)- 你不可不知的股权分配的那些坑

作者: 王利奥 | 来源:发表于2017-09-19 00:20 被阅读177次

    创业之初,就要想好股权分配的问题,如果前期分配不合理,会给未来的融资、股权激励带来非常大的困扰。

    接下来,根据我们三个合伙人创业股权分配的实际案例,来分析一下股权分配都有哪些坑。

    1.分配过于平均,导致投资机构望而却步

    假如我们三个合伙人,前期分配,每人33.3%股份,估计我们连天使轮的融资都拉不来。

    这种平均分配的股权结构,看似对合伙人比较公平,但实则在投资人的眼里是最不合理的一种结构。

    这种结构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利于公司的决策,每个人各有各的利益,各说各话,谁也不听谁的,公司的策略就没办法执行。

    那什么样的结构是合理的呢,需要有一家独大,也就是需要一个带头大哥,我们的带头大哥就是Chris,他占大头,我和芬芳占小头。所有公司决策他来定,我们意见高度统一。

    我们的天使轮融资出让了股份25%(其实我觉得有点多,20%左右应该是比较合理的),Chris我们三个人合占60%,预留15%的期权池,我和芬芳的股份以及期权池都由Chris来代持,这样他独占75%的股份,无人可以撼动。控制权牢牢掌握在他的手上。

    2.投资人占大头、创始人占小头,导致后续无人敢投

    这是最危险的一种股权结构,最有可能导致初创团队血本无归,被扫地出门。

    后续的投资人也不敢冒如此大的风险来投资这样的股权结构。

    我们目前的结构是投资人出钱,不出力,占小头,创始人出力,不出钱,占大头。

    通过创始人的长期不懈的努力,来贡献自己的价值。

    3.合伙人股权分配只有口头协议

    我们三个人是大学同学,关系都非常好,但仍然白纸黑字,签了股权协议书,并没有只采取口头协议。

    亲兄弟,明算帐,为的就是避免将来的扯皮。一旦因为股权的事情发生了纠纷,还谈何公司的发展呢。

    4.无明确退出机制

    为了避免中途有人退出的情况,我们签订了详细的退出机制,设定了长期的利益绑定关系,我们就像三角恋一样,谁也离不开谁。

    我和芬芳的股份由Chris代持,锁定期为4年,每年解禁所持股份的25%,全部解禁之后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将股份转让到我和芬芳的名下。如果提前退出,则不会进行工商变更,相当于你一毛钱的股份都不会得到。

    这个规则听起来比较苛刻,但实际上是将我们三个进行了长期的捆绑(或者说将我和芬芳绑在了Chris的战车上)。

    这样可以防止合伙人的中途退出对股权结构造成过大的影响。

    5.期权池过大或过小

    前期做股权分配的时候我们预留了15%的期权池,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和后续引进高级人才。

    如果期权池预留的过大,会对后续融资造成影响,还有可能影响到绝对控制权。

    但如果预留过小,后续激励员工或者人才引进股份不够的情况下就比较尴尬,需要划分现有投资人和合伙人的股份,你知道那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吃到嘴里的肉,怎会轻易的吐出来呢。

    6.过早的分配期权

    我们虽然预留了15%的期权池,但是并没有在早期阶段就分配给员工。

    第一个原因是我们目前是有限公司,并没有改制为股份公司,目前的股份都是百分比,而不是多少股,所以期权激励都是按照百分比来分配了,这个难于操作。

    第二个原因是前期公司估值较低,过早的分配期权达不到激励的目的,反而会让员工觉得你是在忽悠他,给他画大饼,不愿意给他涨工资。

    所以我们打算在A轮之后,做股份制改革,变更股份公司,再进行期权分配。在这个时候公司的估值会比较高,激励的效果也会比较明显。

    7.每轮融资出让过多股权

    这个需要我们在融资时候的谈判能力,投资人当然期望拿到的股份越多越好,而且越优先越好。

    每轮融资出让股份过多会导致我们的股权被迅速的稀释,很快就会失去对整个公司的控制权。

    建议在每轮融资稀释过后,合伙人的股份之和占比一直保持在51%以上,这样在股东大会上仍然占主导地位。

    建议除天使轮之外的每轮融资出让股份比例不超过10%-15%。

    以上都是我们合伙创业,股权分配过程中避免踩到的坑,期望对广大的创业伙伴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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