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见过写了这么多对话的小说,大部分的人物性格都通过对话呈现。大段大段的对话,有时读起来会让人迷失,但耐着性子读下去,发现也没有那么难懂。
小说很安静,像一片羽毛,没有宏大的场面,没有辽阔的历史背景,基本是人物的近身肉搏一样的对话,穿插着景色描写。作者耐心地展示羽毛上的每一根毛发,白色的羽毛因此有了精美的质感,甚至因此感觉到了重量。
我就在“雪国”长大,大学来北京,薄薄的雪刚刚铺满地面,宿舍里的南方同学就兴奋的不行。我想她们并不懂雪。我见过天地间大雪连成一片的样子,雪后天晴,雪粒上闪着亮晶晶的光。有一次非常生气,我一个人跑到大河的雪地里躺着,雪融化了我内心的愤怒——雪拥有静谧和干净的实力,大雪能压住世界的丑陋,顺便净化身处其中的人心。
雪有种宁静美。可能和发生在雪国有关,发生在雪国的故事,也有种宁静美。故事没有打打杀杀,没有阴谋阳谋,一切都没那么紧急,大家相安无事的生活,在轮回中重复着自己的命运。不管是驹子、叶子还是岛村,在茫茫白雪中,都只是一个个小点,但他们又是那么认真的活着。
放大一个旅人三次去雪国探访的历程,展示细节,展示思维,像是在我面前铺开一片栩栩如生的羽毛。刚刚写到这片羽毛,这会又重复,这不太是我的风格——我不喜欢“墨迹”。但我读完这本书,却有个不知是不是奇怪的感觉。我看到了一片大而白的,而且及其生动的羽毛。
干净,有质感,洁白的羽毛。
这和读完其他作家的书感觉很不一样:读完斯蒂芬金的作品,会想到人因恐怖而扭曲的脸,前阵子读完他的《Christine》,经常想起最后决战时男主的父亲惨死后,Christine由一块废铁再次变成一辆崭新汽车的恐怖场景;而读完马尔克斯的书,会让我有点向往南美洲那片瑰丽的土地,甚至会闻到空气里的汗味和尿味,阳光撒在地里高大的龙舌兰上,人们的身上散发着荷尔蒙…
但读完雪国,只有一片羽毛,干净纯粹的羽毛,就像书里描写的“女人给人的印象洁净得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脚趾弯里也是干净的。”
川端康成获得诺奖的原因,其中有一条正是“敏锐的感受”。看来敏感到极致,并以美的方式呈现,是种很高级的性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