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时候,一个人骑着单车,去探索小镇外面一望无垠的戈壁。这大概是我那个时候每到暑假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了。
我通常在午饭后出发,这样一来,整个下午的时光都尽可利用。行头也简单至极,一瓶水而已。
出小镇就一条马路,骑车不过十分钟就到了。那里也是学校长跑比赛的起点,折返点分男女,就设在戈壁公路某处。那时候,一趟跑下来总觉得很累,如今想来,应是呼吸方法的问题。这也是后来逐渐喜欢上跑步后才意识到的。
然而,对每次的戈壁之行来说,到长跑时设下的男生折返点,不过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罢了。甚至有几次,我隐约觉得已深入到大人们口中所谓的“沙漠公路”了,因为那里的景象分明与塔克拉玛干腹地无甚区别了,除了那一眼望不到头的公路笔直地通向天地一线间。
夏日的阳光很是毒辣,身上的短袖、短裤坚持不了多久便湿了。每到这时,我就方向一扭,任单车往戈壁深处去了,等自觉离公路极远了,便笑着把自己扒光,随手将衣物往车上一挂,开始徒步“探宝”了。
我那时喜欢抓些土牛、四脚蛇之类的生物,这便是所谓“探宝”的大致内容了。尤其是四脚蛇,抓了后直接装到喝完水的瓶子里,回家再换个玻璃的,然后便可手托着下巴、兴致勃勃地欣赏它吞食苍蝇、蛐蛐等活物。有几只断了尾的,竟真如书上说得那般活了下来,不幸死掉的也被我冻成标本,安葬在自家海棠下。
前阵子和母亲提起此事,她很是惊讶,没曾想过那时的我竟拿自家冰箱做起了生物实验,还直说想不起来我放过什麽瓶瓶罐罐呢。
现在时常觉得那时的自己太过残忍,好好的小动物竟被我困得死去了。尤其是冻标本的事,不知是否和那时看过的一部电影有关,那里面犯人的手指结成冰,被人一节节敲掉……
待到“探宝”归来时,车上挂着的衣物早已干透,于是便可悠悠地唱着歌儿满载而归了。那目力所及之处,天地间就我一人,真真是最好的放歌场。你尽可卯足了劲、扯开了嗓子喊,那种畅快、豪迈之感犹令人难忘。
后来去内地上学,为了参加学校的歌咏比赛,就跑到小舅家练歌,因为嗓门太大还被邻居投诉了,其时心里别提多想念那片戈壁了。
事实上除了“探宝”、放歌,这大戈壁还是个顶好的日光浴场。我就好几次把自己搁在沙上炙烤,连底裤都懒得穿上。于是乎,那几个暑假是我人生中肤色最黑的岁月。
这样有点蛮干的行为,现在想来不免有些荒唐和危险,除了一次背部晒伤外,竟没一次脱水,倒也端的好运了。
转眼廿载过,不知道那片戈壁怎样了?总要再去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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