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第三十三条陆澄录此条是告诉我们让自己的心无任何私心私意,恢复良知光明,才能使我们心中原本的天理显现,才能做到物来顺应,任何事情都能依理而行。
陆澄录的原句是:“‘虚灵不昧,众理具而万事出。’心外无理,心外无事。“
什么叫心外无理,心外无事,
心外无理,理指的是良知,而非我们日常所说的知识、用文字总结出能表达的道理。但所有的道理都是良知的展现。
心外无事,指的是对应万事万物的能力而非具体事件。但所有你面对的事都是良知的发用。
我们经常把心比作是一面光洁明亮的镜子,什么事物来到镜子面前,镜子就照出什么事物,事物离开,镜子就恢复原本,不会镜子自己造出一个事物放在镜子里面。
心即理,心无私意就如光洁明亮的镜子自然可以照出任何事物,因此心外无理。
心无私意,能物来顺应,就如镜子来物即照,物走即恢复原本样子,因此心外已无事。
什么是用私意行事呢?
私意也可以比作是我们事先把光洁明亮的镜面上涂上五颜六色的颜料,然后拿着镜子去照物这种行为。
镜子被这些颜料遮住了光明,无论我们如何调整方位与角度,照出来的都不是物品原样,而是加夹了增添上去的颜料的颜色。
因此只有克除私心私意,恢复心体原本的无任何外物所牵绊的光明,才能物来顺应,才能心外无理,心外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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