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午因为感冒,一直觉得困得慌,坐在办公位上一边看着之前W主任分享在实习律师群里的学习链接一边想打瞌睡。
还好之前买的抱枕、毯子二合一昨天到了,今早出门时顺带在楼下快递点拿到了办公室,中午可以把它打开盖上睡一会儿。
W主任分享的学习链接分为了八个部分,分别是:法律检索综合篇(流程、指引)、法律检索工具篇、关键词、案例检索、法律检索应用篇、法律检索报告、法律检索成果管理、番外篇。
根据自己目前的需要,我直接进行了第七部分-法律检索成果管理部分有关律师知识管理经验的学习。
从大的方面说,律师是靠提供法律服务吃饭的,而提供法律服务就离不开专业知识。
从小的方某说,做好个人知识管理的归纳总结,可以让自己在后续遇到类似的问题时节省大量的时间。
按照我个人的理解,律师个人的知识管理,就是把自己学到的、积累的各种资料信息变成对自己有价值的知识,分类保存起来,在需要使用的时候能够快速找到。
于是在建立个人知识管理的第一个目标我认为是需要先明确自己的个人需求。
从而才能去寻找适用于这个目标的方法,次而把消化、分类的过程交给时间去冲刷,最后依照自己的使用习惯去进行检索系统的搭建,做成自己的知识数据库,确保在需要使用的时候能够快速找到。
(又是一天十点后的办公室窗外)-2-
午餐后觉得还是很不舒服,于是把抱枕、毯子二合一打开,把椅子放倒倒在椅子上沉睡了一个多小时,醒来时周边的律师都已经外出办案了。
看着电脑上的便签提醒“Q某二审辩护意见暂缓”,手上暂时没什么事儿,加上刚睡醒有点发懵,不知道做什么的自己只好坐在办公桌前发了会儿呆。
随即打开手机相册看到了之前拍下的律所律师的形象、业务展示墙。
想到上周培训时,W主任说到的值班制度,需要我们对律所律师的业务范围有所了解,便于在值班有当事人咨询时,能够第一时间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为其匹配业务领域相对应的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服务。
于是开始根据手机相册中拍下的律所律师的形象、业务展示墙照片,在电脑上打开文档,对照片上的几十位律师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表格式的统计,内容涵盖姓名、职务、业务范围等相关信息。
原本想将它打印出来放在桌前,但涉及到个人隐私以及电子档的便利性,只好作罢。
于是把它传达微信中以浮窗展示,便于自己值班时查阅,同时把统计到的电话一一存进了自己的手机里,以备不时之需。
之前就吃过一次这样的亏:
跟H书记到我“家”出差,送H书记到他指定的地点后,自行前往县法院递交材料,因为对材料的不熟悉,只好打电话联系H书记,然后发现自己没留H书记的电话,只好联系Z哥与Y姐拿到了H书记的电话,才让后续能够顺利完成。
看着这几十位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就想着分析一下律所的相关业务的范围,于是又根据这份文档做了个统计图,让我清晰地了解了本所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
但律师前期的业务大多具有偶然性,可能你的第一个案子来自于你的亲戚朋友,第二个案子就会来自于你楼下小吃摊卖小吃的老板。
所以统计到的业务领域范围只能做一个参考,并不代表他们只做展示墙上例举的业务。
(周一晚的培训)-3-
刚统计、分析完,碰上Z哥办事回来,让我帮忙写一家公司对外的公告。
照例的口述基本情况,让我自行撰写,最后他来审核。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A公司接手B公司之后,发现家属住宿区的绿化、水泥路等公共设施被人为恶意破坏,现在需要以公司的名义发布一个公告,警告又呼吁大家。
因为内容较为简单,很快就弄好了,也在Z哥那里得到了通过。
之后我继续根据自己上午学习的有关个人知识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自己的相关电子文件夹的建立、整理。
在整理的过程中发现实操起来根本没有上午学习的时候想的那么简单,因为自己没有具体的参照标准。
简单说就是自己的东西少的可怜,难以支撑起一个简单的知识体系框架。
于是只好先建立单独的相关文件夹,以独立的形式先行独立存在,之后再根据内容的扩充进行补充、展开。
顺带也把之前实习13天做的文书,以及各位律师发给我参考的模板等资料进行了归类收集,做好区分,便于之后查阅。
目前处于:想在前期养成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与还未有实际案件进行操作的矛盾阶段。
不过我相信,在有案件实操之后应该很快能统一起来。
(我潦草的笔记)-4-
今天是周一,照例晚上有培训,今天也没有例外。
晚上培训的内容有关案件大事记、证据组织、法律文书的写作要点等等。
这几个部分在我实习前13天都已经有所接触,今天算是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在大脑中进行了复盘。
首先是案件大事记,可以避免重复梳理事实,服务文书,让代理人成为案件的亲历者。
其次是证据组织,一份好的证据目录能节省代理人、法官等多人的时间,甚至影响到后续的审判程序。
最后是法律文书,之前就进行过起诉状和再审申请书的撰写,结合今晚所学,才发现野路子出身果然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希望自己能在之后的过程中少犯错。
今晚的培训视频,在得到Z主任的同意下,我拷贝了下来,放到自己的电脑里,之后将对它进行二次学习,整理出属于我自己的思维导图,便于我在之后处理案件的过程中结合起来。
等我写完实习日记,才注意到已经晚上十点,办公室还有好几位律师在加班。
回想起来好像印象中,不管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只要到律所,都能看到有人在办公室忙活儿着自己的事情。
想到Z哥说的:这行忙是好事儿,不忙也要逼自己变忙。
实习律师实习生涯的第十四天,结束。
-end-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