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美夜色

作者: d372d99e391d | 来源:发表于2019-03-27 10:01 被阅读1次

    绝美夜色

    曾经高冷的班花嘲笑我是癞蛤蟆,现在竟来我公司应聘……

    第1章

    上三年级的时候,我爸领着我去做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就跟我妈离婚。

    他走了之后,我妈也跟人跑了,如果不是我大伯,也许我要饿死街头。

    自从亲身父母抛弃我后,我变得沉默寡言,特内向,有点抑郁。

    上高中的时候,班上同学基本上都知道我的事儿,当着面骂我是野种,说我妈是婊子,我爸头顶一片绿,有人还编顺口溜嘲笑我。

    有一段时间我天天被打,也没什么原因,就是打我图好玩,反正他们也知道学校里没人会为我出头。

    我本来就性格内向,后来更自卑了,在学校里不敢和任何人直视。那段时间,我经常吃不饱饭,也更孤僻了,有时候一个月都不说一句话!非常压抑。

    孟甜是我们班的班花,班上九成的男生都喜欢她。

    她和我不一样,人缘很好,和男生女生都处得来,长得又白净,说话轻声细语,连老师都喜欢她。

    我就坐在孟甜的后面,每天看着她的背影时,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

    我知道她是一只高傲的白天鹅,和她比,我连癞蛤蟆都不如。可是只是每天从她手里接过作业本,我都觉得很开心。

    我偷偷往她的桌子里塞糖,不过不敢让她知道是我送的。孟甜大概幻想是什么白马王子送的糖,非常开心,看见她这样子我就很满足了。

    有天下雨,我看孟甜没有伞,就拿着伞鼓足勇气上去找她,让她撑着我的伞回家。

    没想到全班哄堂大笑,孟甜直接气哭了出来,骂了我一句煞笔,让我走开点,然后冲进大雨里跑远了。

    我像是被扇了一巴掌似的,脸上火辣辣地疼,周围的讥笑声我到现在我都忘不了。

    那天的雨那么大,相比起大雨,她竟然更怕我。

    而我什么都没做错,我只是想帮她……

    我知道,她是嫌我恶心,不愿和我沾上一丁点儿关系,哪怕是说一句话都不愿意。

    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给孟甜塞过糖。我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会让她孟甜后悔。

    高中毕业后我就辍学了,在一家餐厅馆打工。

    后来救了一个失足落水的青年,把他送到医院后才知道,这人是我们市地产大王王笙的独子,王剑锋。

    王家一定要给我十万谢礼。

    我当时自尊心很强,好面子,怕别人在背后说我,就说我不要钱,在朝阳随便介绍个工作给我就行。

    王笙很干脆地答应了,让我去朝阳集团上班。

    起薪就达到一万,那时候这比我们那个县城大部分人一年的工资都多!

    我知道这是王家在变着法儿给我谢礼,他们是谢定我了,拒绝不掉。当时我就想,我一定会为朝阳好好工作,给他们卖命都行!

    可能是被我的态度打动了,王笙本来只拿我当保镖使,后来出席大小场合都带着我,别看大部分是饭局,可做生意的门道都在这些酒局饭局上。王笙还亲自教我,一来二去,我学了不少东西。

    王笙非常信任我,王剑锋一毕业,就把我老家阳县的分公司交给我们两个去管理,王剑锋任分公司老总,我辅佐他,职位是副总。王剑锋为人很亲厚,从没看不起我,因为我救过他,一直拿我当亲兄弟看待。

    第2章

    我知道很多中学同学都来分公司应聘过,孟甜也来过。

    她应聘是当总经理助理,简历送到我手上的时候,我的心里咯噔一跳。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她的感觉已经淡了,我早就不是当年那个话都不敢说半句的毛头小子了。可她毕竟是我曾经的女神,藏在心底的感情不会那么轻易消失。

    我没管这事,直接交给人事部处理。私人感情归私人感情,公事归公事,我不会以权谋私,这是王老爷子会信任我的原因。

    后来听说人事部没录用她,嫌弃她英语差,当着她的面问她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么,纯粹来这儿浪费时间。

    孟甜是个很要面子的人,被说得满脸通红,可人事部张姐嘴出了名的毒,她想骂也骂不过。

    那次我没和孟甜碰面!

    半年之后,高中有个同学结婚,把我们都叫了过去。

    当时我并不想去,这同学连我名字都叫错了,他只是想收我礼金。

    不过王剑锋劝我要去,说做生意,多结交一些朋友总是好的。而且我今时不同往日,以前受的那股恶气应该出掉了。

    锋哥的话我一向是听的,不过我不会那么高调,我的性格不是这样。

    果然不出我所料,新人夫妇根本就不认得我了,在迎宾处看见我就愣住了,直到我给了红包,在喜薄上写了自己的名字,新娘子才恍然大悟:“宁远,我可想你了,初中毕业后咱们就没见过了吧!”

    我笑笑说:“我们是高中同学。”

    新娘子尴尬死了,还是新郎机灵,领我到了高中同学那一桌,让我快坐。

    我正要落座的时候,他们正围着一个不可一世的男的在看手表,这个男的叫杨子昂,家里条件不错,高中时是我们班的霸王。

    我瞟了一眼,他带的是当时最新款的苹果手表,要一万多,在我们那个平均月薪两千五的小县城,绝对堪称天价!大家都羡慕极了,还有几个女生当场发嗲,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不过我不喜欢带手表,可能以前穷日子过出心里阴影了,我现在有钱了,还是很节俭,看时间只用手机,手机也是一千多的安卓手机。我自己不说,绝没人看的出来我是朝阳集团阳县分部的副总。

    座位都没放名牌,大家都是按喜好坐的。

    这桌正还有杨子昂身边有个位置,我就坐下了,没想到杨子昂一下子就回过头来打量我,可能是看我浑身上下也没什么名牌,语气就不太客气了。

    “你哪位?这一桌都是我们高中同学,你坐别的桌子去吧。”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什么都不说就走了,那时我怂。可毕竟毕业这么多年了,我脾气也早就变了。

    我道:“我是宁远。”

    杨子昂竟然还记得我,非常轻蔑地一笑:“哦呵呵,野……额,宁远啊,我们这桌都……抽烟,你坐到旁边去吧。”

    我看了一下,桌子上有个女生都怀孕了,这不明显是打发小孩的假话么。

    让我走是不可能的,我也没指望能给他们什么好印象,而且我忽然多了一点儿使坏的心理,你们不是不想让我坐这儿么,我就不走了,你们也不能把我抬走,我还能给你们添堵。

    我只当没听见,开始给自己倒茶。杨子昂着急了,催促道:“这位置有人了。”

    “哪儿呢?”我问,“透明的人么?”

    我们桌有个女生噗嗤一声笑了,道:“宁远,你这位置是杨大公子专门给孟甜留的,你别当了小情侣中间的电灯泡,坏了人家的好事了。”

    孟甜和杨子昂高中的时候就传过绯闻,我回阳县以后,也似乎有听说过他们俩在一起了,不过我一直都没当真,现在听见大家这么说,我的心直接往下一沉,说不出的难过。

    可我就是不走,杨子昂拿我也没办法,他只好拿各种话酸我,暗示我是穷鬼,反正我吃我的,只当他放屁。

    后来他也把我骂我烦了,就继续吹牛逼,炫耀他们家的生意。

    “我们现在和朝阳合作,只要合作成功,我们康成购物中心就会是阳城最大的商务中心,到时候你们看见我,叫杨大少爷还不够,得叫我杨巨富!”

    我在旁边没说话,因为我看见一个人进来了,孟甜。

    我忍不住屏住呼吸,孟甜比以前更漂亮了,而且还多了一丝成熟的风韵。我以为我已经放下她了,结果她一出现,还是把我的心唤醒了。这可能就是初恋吧,男人都有初恋情结。

    我心里忽然有了一个想法,现在的我,哪样都不比杨子昂差。孟甜要是知道了,是不是会后悔?

    不过孟甜没来我们这桌坐,我直到婚礼散场了,也没敢去找她。

    散场后,我开着车慢慢往公司去,心里想着这六七年的日子,就好像做梦一样,高中的生活远的像是上辈子一样不真实。

    尽管我很鄙视杨子昂,可他已经是孟甜的男朋友了,我就不可能再去破坏他们。我和孟甜,始终还是不可能的。

    这样想着,我忽然觉得前面路边被一个男子拉扯着的女的特别像孟甜。

    我把车一开近,还真是孟甜,拉扯他的男人好像是杨子昂,孟甜不愿意跟他走,急得直往后退。

    忽然,杨子昂急了,甩手给了孟甜一巴掌,孟甜一屁股坐在地上愣了神,杨子昂指着她又骂了几句,然后开车扬长而去。

    等我开着车冲上去的时候,杨子昂已经走了,只留孟甜一个人在那儿哭红了双眼。

    书名《绝美夜色》,书号: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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