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任:你好!当你收到此信时,一定觉得挺奇怪。一位与你素不相识的女孩,给你写信,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
奇怪的是,我认识了叶叶,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我俩既是老乡,又在同一厂打工,还同宿舍,便成了好友。
我们从好友到闺密,无论什么她都愿意与我分享,连朋友的来信,她也给我看。你写给她的信,几乎每封我都看过,而且看了你寄给她的剪报。你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我们整个宿舍的姐妹都看了。姐妹们都好羡慕叶叶有你这样一个好笔友。
梓任,其实,我早就想给你写信了,可是,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始终未敢动笔。
叶叶老是问我:珊珊,你为什么还不给梓任写信?我怯怯的说:我不敢。怕他万一不肯交我这个笔友,传扬出去,岂不失礼,羞死人?
叶叶对我又是鼓励,又是安慰,她说梓任你待人诚恳,真挚,特别喜欢交笔友。于是,今天我鼓足了勇气,斗胆给你写信。
梓任,我还是直说吧,我给你写信的目的,就是想与你交笔友,书来信往之间,你能以你的言行,予我以精神上的鼓励。你曾经发表的文章,能否也寄一份给我?那怕是复印件也好。
哦,说了这么多,忘了自我介绍。我复姓司马,名星,乳名珊珊。刚初中毕业,就随老乡出来打工,来到这家电子厂,还未满17岁哩。
梓任,你不会认为我这么小,而觉得是跟你开玩笑吧?不,不会的。因为我最大的爱好是看书,特别尊重和佩服会写文章的人。我是想向你多学一点知识啊。
现在,除姐妹们阻止我看言情小说外,可以说,我什么书都看,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当然,我看的主要是文艺杂志,尤其打工文学。
梓任,你是否愿意交我这个小朋友,小女孩,打工妹?好了,废话连篇,不再浪费你的时间了。不过,如十天之内你不给我回信的话,就说明你根本不想交我这个朋友。
对了,叶叶前些日子已辞工回家,她也给我来信了,说她家里已经买到一辆中巴,雇司机营运,她跟车卖票。她不再来此打工了。不知她给你写信没有?你们有了那么多年的笔友之情,她常常念叨着你,老是对我们姐妹说起你的好。我相信你收到她的信,比我还早。
就此搁笔。盼你回信,祝你好运!
一个与你未曾相识的朋友:司马星(珊珊)
1999年7月18日
吴鸿勇
2018年8月4日凌晨整理发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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