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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澄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三二章

吴澄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三二章

作者: 随便阁主 | 来源:发表于2022-05-19 16:04 被阅读0次

道经·三二章

道常无名。

吴澄:此言道也。

原成:道恒无名。

原成:老子云:水善利万物而有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近于道。“水”以有形有名之存在,虽善利万物,居众人之所恶,而几近于“道”,但终不能升华为“道”。源于“水”的有争,故其得名为“水”,故不能升华为“道”。

“道”衍生万物,不拘一物之形为已身之形而物无逃于其约束。“道”无形无名,故万物以“道”做为唯一标准。

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吴澄:朴指道,言道弥满六合,而敛之不盈一握,故曰小。至尊者道,故人之体此道者,可以君天下而天下不敢臣之。侯谓一国之君。王谓天下之君。若能守此道,则万物尊之为主而将自宾矣。自者,非我欲其如此,而彼自如此也。

原成:仆唯妻,而天地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原成:“道”是不可分割的矛盾运动体存在,由于不可分割的特性,故老子形象化之为“小”。吴氏“言道弥满六合,而敛之不盈一握,故曰小”,迂腐,故不取。

仆至卑无形,妻至贱无名。“道”以无形无名之至卑至贱,居众人之所恶。“道”以至卑之形衍生万物,以至贱之名约束万物,万物以“道”做为唯一标准,故曰天地弗敢臣。

侯王若能以孤寡不榖,为卑之形、为贱之名,则无为于万物而自然约束万物。侯王以“道”约束自身,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则可执掌万物的命运,故曰万物自宾。

老子曰:朴散则为器,圣人用则为官长,故大制无割。朴散则为器,故曰“朴虽小”。圣用则为官长,故曰“天地弗敢臣”。大制无割,故曰“万物自宾”。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吴澄:道之功普遍于天下,譬如天地之气相合而降为甘露,虽无人使令之,而自能均及于万物。万物生畜于此道之中,故有道者可以为万物之主,而万物咸宾焉。苏氏曰:甘露被于万物,无不均徧。圣人体道以应诸有,亦如露之无不及者,故能宾万物也。

原成:天地相合也,以俞甘洛,民莫之命而自均焉。

原成:吴氏及先贤此句注释迂腐,故不取。

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自然产物,由自我意识衍生的主观意志亦是自然的间接产物,人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道”衍生万物,故万物接受“道”的约束,并以“道”做为唯一标准。人并不能衍生万物,而却寄希望于万物接受以人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唯一标准,岂不谬乎!所以,老子曰:故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而弗能久有,况于人乎?天地尚不能以飘风暴雨使万物接受“天地”做为唯一标准,而人却野心于让万物接受“主观意志”做为唯一标准,荒唐。

老子曰: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认为人凭借自我意识的产物,主观能动性,是可以参与自然的进程,但也只限于加速、延缓、甚至中止事物的进程而已,并不能改变世界的本质。所以,老子曰:民莫之命而自均焉。

始制有名,

吴澄:此言德也。始者,道也。制,制作也。犹言为也。有名者德也。道无名,自道而为德,则有名也。

原成:始制有名,

原成: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的,运动必有结果呈现出来。“无”运动烈度超过限度,通知并请求“有”运动如实地将“无”运动产生的不可见结果呈现出来。随后,“无”运动中止当前进程,开启新进程,并以突破新进程的限度为已任。

“无”运动烈度超过限度,产生不可见的结果,称之为“始”。“有”运动如实地将结果以可见的方式呈现出来,称之为“制”。有名者,器也。器者,有形有名之实物。运动必然产生结果,故曰始制有名。

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吴澄:道之无名而为德,则名亦既有矣,故人之用此德者,当知止于德,不可再降而下也。将犹晋人将无同之将,辞之不迫者也。老子以道为上德,言在德之上,以仁为下德,言在德之下也。又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七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故专言道德而槌提仁义,盖以仁义下于德也。此章言德而曰夫亦将知止,其意若曰自无适有,当知至于德而止,不可再适也。德之有名,已下于道,复下于德可乎?知止于德,则犹未远于道也。不殆,不穷匮也,谓可长久不敝坏也。苏氏曰:圣人岂徇名而忘朴,逐末而丧本哉,是以乘万变而不殆也。

原成:名亦旣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怠。

原成:凡涉及运动,吴氏及先贤注释皆不取。

旣,犹言“接近”的意思。凡物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矛盾对立物互以彼此为自身定义,并以向对立物转化来完善自身定义。在矛盾对立物达到完善自身定义那一刻,旧的矛盾体消失并为新的矛盾体替代。老子所言的“旣有”就是所谓矛盾对立物接近完善自身定义那一刻之前的状态。

无论何事,我们都要对事物的“旣有”状态保持清醒的认知,老子常言掌握万物的命运,就是掌握万物的“旣有”状态。如果事物继续运动离开了“旣有”状态,那就意味着新的矛盾体诞生了,旧的矛盾体消亡了,而这个新的矛盾体就不会在我们的掌握之中。至少在我们参与到这个新的矛盾体进程之前,它是脱离我们执掌的。而这个过程就是老子所说的“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

旧的矛盾体消失并为新的矛盾体替代,谓之“止”。能掌握万物的“旣有”状态,谓之知止所以不怠。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运动必然产生结果。“无”运动持续不断地运动产生结果,“有”运动不断地擦试先前的结果来绘制新的结果。人可以凭借主观能动性参与到这个运动的进程中来,根据需要在不改变结果的前提下加速、延缓、甚至中止事物的运动进程。这种对运动的参与过程,老子称之为“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在不改变结果的前提下,“延缓”结果的出现,老子称之为“知止”。

在不改变结果的前提下,“加速”结果的出现,老子称之为“微明”。

在不改变结果的前提下,“中止“结果的出现,老子称之为“兵事”。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

吴澄:上文言自无而有,当止于德。此又言自有而无,当复于道。盖道之在天下,犹江海为众流之所归。德者犹溪谷之众流,德而复归于道,则犹溪谷之会同于江海。

原成:俾道之在天下也,犹川谷之与江海也。

原成:“道”衍生万物,万物接受“道”的约束,并以“道”做为唯一标准。人并不能衍生万物,那么如何执掌万物的命运呢?

思想上接受“道”的约束,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故可执掌万物的命运。所以,老子曰:犹川谷之与江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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