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书单决定了我们的过去,同时也指向辽阔的未来——雨季的梦想
这是我的第180篇原创文章,连续日更第17天。
01
“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是呀,她是真够笨的。
明明深爱着自己的男友,也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却在听到好朋友向她公开宣战要追求以琛的时候,一个人逃去了美国,一呆就是七年;
明明有条件更加优秀的男子要娶她为妻、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却无情地拒绝,然后一个人跑回国内,第一天就在超市撞见自己的好姐妹与自己昔日的爱人出双入对,徒增伤感。
以后的每一个终点都没有以琛了。
而他是聪明的,读大学时,他就是法学系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就成了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律师界名声鹊起、收入不菲;
但他又是愚蠢的,否则就不会在她去美国之前说出“你滚”“我宁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你”这样伤人的话语。
从一开始就厚着脸皮死缠烂打展开倒追模式的她,在他失控的吼声之下,懦弱了,退缩了,立即乘飞机去了美国,从此天涯海角,杳无音讯。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一向极度自律、从来没有不良嗜好的他,抽烟、喝酒、打牌,什么都学会了。
我不喜欢酒的味道,但是我喜欢喝醉的感觉。
这大概就是以琛当时的感受吧。
因为喝醉以后,我就可以暂时不去想你了,默笙,你什么时候才会回到我身边?
因为喝醉以后,我就可以假装你一直都在我身边,从来不曾离去……
02
网上有读者评论说:有些东西,你看第一遍的时候只觉得那是个故事。
第二遍,第三遍,甚至第N遍的时候那流淌在纸扉间淡淡的温馨与悠长的浪漫。总会触动那最温婉的角落,然后引起共鸣。
深以为然。
如果你问我有哪一本书是我看过一遍还想再看第二遍,第三遍,乃至第N遍的话,那这本书就非《何以笙箫默》莫属了。
没有华丽的措辞,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但是在作者顾漫细腻的描写中,人物的性格特征与爱恨情仇跃然纸上。
那仿佛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会爱上优秀的人,会闹小脾气,也会默默付出爱得死心塌地;
但那又不是我们,我们都熬过了毕业季,却熬不过异地恋。但是默笙与以琛在毫无音讯的情况下,却彼此默契地坚守这份爱情并等待了对方七年。
七年后,她回来了,她“已婚”,又离婚,他却一直未娶,他要多努力,才能不去介意这些年她的心曾一度“走失”?
03
有读者说:一直没有对它写过书评,大概是觉得,自己水平还不够高,一直想写一个很好的书评给我心目中很好很好的书。但是现在我应该也没有做到,但是我终于忍不住了。
我也是。
以琛、默笙,愿你们一直幸福下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