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看《双城记》给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个为心爱的女子付出生命的男人--我甚至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他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或者说也许我对此印象深刻,以前是被打动现在可能只是觉得这种事很稀有吧。你看,人越长大越不好骗了,哈哈。
那个故事的细节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兄弟俩长得像所以才有了这个男人为心爱的女人所爱的男人上了断头台的故事。结合今天这个话题中的关键词“痛苦”和“占有”来写下只言片语。
我心目中认为爱的痛苦可能会因为什么呢:爱而不得是一种,还有就是爱的完全丧失了自我,在这段关系里如坐针毡,杯弓蛇影,时刻战战兢兢的。无论是怕对方有天不爱自己了或者是因为担心对方万一爱上别人怎么办,又或者两人因为一些客观现实可能彼此有些差距因而磨合的过程很痛苦。我能想到的最折磨人的爱中的痛苦基本就这些。如果是前面2种我可能会认为这段感情对我们双方来说并不是对的,良性的,我会选择终止。然而最后一种困境下我可能是会去努力改变或者等待对方努力改善状况,从而拉近两人距离直至达成理想状态。
对于“占有”一词,我自认为自己境界还没有高到喜欢一个人就远远看着他祝福他就好。如果我真喜欢和爱一个人,我肯定希望生活里有他,寻常日子里因为有他而变的满怀期待和悸动--哪怕这种悸动只会短暂存在。想要与他一起聊天,做饭,做彼此感兴趣的事,一起经历四季变迁,我们逐渐走向中年,然后步入黄昏,回头发现有彼此。即便彼此都不是青春年少时一开始的那个人,但谁能否定很有可能中途相遇且共同前行的人可能更适合相伴偕老呢。总之,我爱一个人,我肯定想要占有他。只要我的占有建立在对他人格的尊重上,建立在对他自由意志的正视和重视上,只要我的占有以真诚的爱意为基础,以双方有商有量来完成生活中或大或小的事情,这种占有没有问题吧。这个年纪我反倒只能在影视作品或者文学作品里欣赏《双城记》男主那样完全无私的爱了,现实生活里如果遇到我会致以敬意,但我确实做不到。
所以今天这个主题,个人觉得:爱如果让你觉得痛苦多过快乐,不要怀疑,它就是不对的感情。另外,如果爱一个人,想要占有也没有任何问题,但请注意你得先尊重她他这个人作为独立的生命个体所有的意愿和需求,不要用爱意裹挟任何人让其深感窒息最终远离你或者酿成悲剧就行。
愿我们终能收获一份真诚,简单,爱意满满且比较轻松的感情。也许希望渺茫,但有个念想也总归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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